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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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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學家大衛格雷柏在《為什麼上街頭?》發表2011年佔領華爾街的操作細節,相當可讀,其中一段記述聚集在祖科蒂公園的示威者被警察包圍面臨清場的情況──來自Baltimore的無政府主義老將Mike即時臨場分析:「好像目前有兩條路可選擇,留在公園或前往華爾街。雖然不知道留守的可能性,但明顯警方最怕的是我們遊行到華爾街。因此我建議:高調地表示要留在公園廣場,一但有清場行動,就馬上去華爾街。」發言的時候沒有台沒有擴音設備,每句說畢,旁人便覆述一遍,如此類推,把訊息傳遍數萬人,此技術稱之為「人肉大聲公」(Human Megaphone)。再經過半小時的分組討論與分析,最後達成共識並以此為行動依歸,即時減低了被清場的壓力。

格雷柏否定選票制度,探討多項美國憲法與國會操作實例證明投票反而令國民遠離民主,而佔領運動能夠以預兆式政治(prefigurative politics)直接實現政治最終指向的社會願景,不用在代議政制當中浪費行動力而變得沮喪。筆者認為「人肉大聲公」很有代表性:傳話時沒有台,沒有畫面,沒有mic,逐句傳遞,因此話語必須直接清楚,視線範圍外也弄不清誰在發言,羣眾轉述時建構自己於集會內的重要性,不用流於拍手叫口號的典型參與形式。格雷柏形容無政府主義某程度就是別當所有人都是小孩子。

下筆時雨傘運動經過了五十天的發酵,三個佔領(解放)區仍持續不斷變化。當然羣眾認為運動的大方向依然是爭取普選,仍然是擁抱管治架構的改良主義動員,但此時思考無政府主義更顯得相當重要:除了持續佔領能夠打開民主最終是關乎甚麼的想像(也是政府與秩序的反思),無政府主義行動模式也能為佔領提供出路。在宣稱雨傘運動沒有大台之時,我們有沒有考慮過連帶的個人責任?如何在抵抗上而下所發施的行動指示的情況下仍然持續行動?

立法會玻璃被打碎引發的爭論,與早前嘗試奪回龍和道、「光復」旺角十字路口、十一衝擊金紫荊廣場升旗儀式和整個運動的「反左膠」思潮有多個共通點:我們看到羣眾的焦慮直接影響到運動決策的思考能力,無論選擇升級或持續對抗都彼此批評,許多時更把目光集中在媒體(或以媒體角度取代自我)如何建構運動來評估行動的準繩度,想像中的隱形羣眾支持度凌駕行動者的共存意向。不同情感與認知基礎,必然對所謂激進與暴力有截然不同的理解,舉例世界各地都有穿全黑的Black Bloc負責法律風險較高的行動,如擲漆油彈、爆連鎖店玻璃等等。Black Bloc在大型示威中的貢獻頗有爭議性,但這裡想指出行動不一定就要留低被捕,較激進的不代表是內鬼,有衝突也不等於比籍口政府清場。在雨傘運動的語境中,羣眾為單一訴求而動員的集會得不到政府回應,就總要有尋找新出路的意志──除非演變成全球正義運動的直接民主集會,那就沒有「求」可訴。

坦白說,五十天,雖然說沒有大台,卻沒有水平式討論行動的方向與對策,沒有嘗試經營這種共識氣氛。必須指責的,並不是暴力行動──坦白說我不明白警察多次以流血武力對待示威者之後,示威者對死物發動攻擊有多暴力──而是我們為甚麼沒有一個尋求共識決策的欲望。共識決策不是說所有集會人士必然會生產出統一的行動意識,而是在討論之時能用理性篩檢一種只為排解負情緒的行為,討論不同行動的可能性與連帶後果,與及不同承擔能力的行動者應如何互相保護,最終能把只崇尚個人行動意志的團體分辨出來。可惜「反左膠」正正代表羣眾拒絕以小組討論尋求共識,在無大台無共識的情況下,只能拼命找出內鬼。羣眾有能耐感動作為建制齒輪的警察,卻不斷往異見行動者的頭上蓋帽子,打邊爐的是膠,打玻璃的是鬼,馬上就要譴責要割蓆。或許我們都被內鬼分化了,這個骨子裡並不相信民主的鬼。

原刊於十二月份《號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