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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回顧一二事之(一):從吉恩夏普(Gene Sharp)著作理解「非暴力抗爭」的真義

佔中回顧一二事之(一):從吉恩夏普(Gene Sharp)著作理解「非暴力抗爭」的真義

吉恩夏普(Gene Sharp)是「非暴力抵抗教父」眾所周知,由其所創辦,專門研究和宣傳非暴力手段推進民主自由阿爾伯特愛因斯坦研究所(Albert Einstein Institution)網站提供豐富的書籍可供參考。其中可謂吉恩夏普著作濃縮版的《論戰略性非暴力衝突:關於基本原則的思考》,闡述「非暴力抗爭」兩個核心方法的其中之一,(1)就是要啟動鎮壓與政治柔道術(repression and political jiu-jitsu)- 將對手以暴力鎮壓抗爭者的負面回應轉化為政治上的操作,以削弱對手的權位,並強化非暴力抵抗者決心。(2)

政治柔道術是要在鎮壓的條件下才能生效,兩者帶有條件關係。因此,期待著政權的暴力鎮壓就是「非暴力抗爭」之其主要目的之一(在佔中運動來說應詮釋為武力清場)。

暴力鎮壓一旦出現,抗爭者就可以向全球廣傳政權惡行,促使國際以輿論、外交與經濟等行動的介入,藉此不但加強公眾對民主運動決心與支持,亦透過揭露政權的殘暴並質疑其合法性來削弱其權威,(3)或甚至帶來權力更迭。(4)

就非暴力抗爭的方法而言,主要分為三個級別:(5)
a. 抗議與說服(例如遊行、聲明、嘲笑官員等共54種)
b. 不合作(例如罷課/工、轉身蔑視、阻斷政府命令與資訊的通道、阻塞與攔阻等共103種)
c. 非暴力介入干預(例如禁食、非暴力佔領、強行逗留遊蕩等共41種)

然而,級數愈提升,抗爭者需要承擔的犧牲程度亦相應持續增加,這就是吉恩夏普在其著作《自我解放戰略規劃指南》中所說的「武器」和其伴隨的代價。(6)

因此,公民抗命的代價,除了媒體經常突顯的對承擔法律責任這一項,然而按公民抗命之目的而言,抗爭者所要承受的風險和代價,事實上還可能涉及升級鎮壓帶來的暴力創傷、歐打、各種制裁,甚至逼害等問題。

換言之,作為運動號召的「非暴力抗爭」,本就包含了提高清場時的暴力程度來「實現理想」的以靜誘暴手段。因此,「非暴力抗爭」的非暴力,實際上只是抗爭者不使用暴力,但是其原則的本意不僅不是非暴力,反而是在期待被升級的暴力鎮壓。故此,「非暴力抗爭」應該理解為,以最低和最少的暴力來抗爭。換句話說,由於運動本身是以「比選擇暴力有相當的或是更多成功機會的手段」來促進或捍衛自己原則和理想的最後手段,(7)即是將暴力程度減至最低,因此運動口號中的「和平」,實際上應該解讀為,當跟暴力抗爭比較起來,非暴力抗爭相對和平較為恰當。

在了解「非暴力抗爭」的原意是「挑引」暴力和要承擔其所產生的巨大風險和代價,(8)因而認識「愛與和平」的手段原來跟真正和平有很大的落差後,其實「非暴力抗爭」的風險並非必然亞於暴力抗爭,儘管回報有可能比暴力抗爭為高。而當中核心問題是,運動本身以「和平」作為鼓動大量群眾的道德感召,大眾是應該有事先完全理解其內涵意義的權利。

註:
(1)其二為「破壞對手的權力」:簡單而言,政權需要人民的合作與協助才能確保他們的權力來源。而「破壞對手的權力」就是透過一系列不合作行為來
切斷這些來源,政權就會因政治性的飢餓而滅亡。
《自我解放戰略規劃指南:終結獨裁政權或其他壓迫之行動》,吉恩夏普(Gene Sharp)著,第207-211頁。
(2)《自我解放戰略規劃指南:終結獨裁政權或其他壓迫之行動》,吉恩夏普(Gene Sharp)著,第204-206頁;《論戰略性非暴力衝突:關於基本原則的思考》,羅伯哈爾維(Robert L. Helvey)著,第119頁,註5。
(3)《論戰略性非暴力衝突:關於基本原則的思考》,羅伯哈爾維(Robert L. Helvey)著,第108頁。
(4)<中央與非暴力抗爭者的世界觀比較之雨傘運動:有香港特色的非暴力抗爭(中)>,楊庭輝著:http://www.glocal.org.hk/articles/40228
(5)《啟動非暴力抗爭》,吉恩夏普(Gene Sharp)著,第109-139頁。
(6)《自我解放戰略規劃指南:終結獨裁政權或其他壓迫之行動》,吉恩夏普(Gene Sharp)著,第98頁。
(7)《自我解放戰略規劃指南:終結獨裁政權或其他壓迫之行動》,吉恩夏普(Gene Sharp)著,第184頁。
(8)戴耀廷給長毛的公開信論自首:https://www.facebook.com/270507093143059/photos/a.271976179662817.107374...

引延閱讀:
Albert Einstein Institution免費下載書籍的網站:
http://www.aeinstein.org/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