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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墳場新聞》說起

從《墳場新聞》說起

執筆之時,《墳場新聞》成立不到一個星期,但在FB已經有三萬多個like,比起它所諷刺的對象,差不到五千個like。這證明了網上的話語權非常民主,只要你能寫出有趣的東西,受眾根本不是問題。以諷刺、惡搞的形式,有時候的確能收到奇兵之效。

十五年前,要弄個網站還需要懂科技的人,以html寫網站,需要資金去買網址及伺服器的空間。今天,要發佈新的意念,FB及Youtube已經能做載體,而且完全免費。這情況下,多嘗試,多失敗,改進後再嘗試,是儲蓄經驗,壯大勢力的最好辦法。

聖誕聚餐,有些商界朋友討論說,黃營沒有經濟體,長遠怎樣打這場戰爭?筆者以為,與其討論資金,倒不如討論技術。雨傘運動已經證明了,有需要的話,集資並非問題。實際上,我方的最大優勢,還是掌握了科技及網上的無限知識。單單是幾位學生,能拍出《日日去鳩嗚》的MV,被專業音樂人評為掌握了「演出、神韻、髮型、橋段、舞步、同九十年代拍攝技巧」,雖則MV本身上玩票性質,但卻顯示了雨傘世代的能力。

《墳場新聞》編輯的歷史知識,亦無可置疑。知道那麼多歷史人物的想法,他們說過的話,然後純熟地放到時事裏,這個能力,不正正就是通識,及至通才教育所希望達到的結果嗎?要害怕科技的,絕不是雨傘世代的一方。

以諷刺形式,針對時事,表達政見,是自古通行的方法。就算兩人說的道理相近,你會寧願看黃子華還是胡恩威?筆者沒有不尊重胡先生之意。社會上,是同時需要條理分明的分析,以及能走入屋的傳播。沒有詳盡的分析,我們的政治討論永遠沒有遠見,而只停留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層次。沒有合適的傳播方式,卻永遠只有自己人在討論,不能將意念傳給社會大眾。

公共關係有句名言:沒有新聞,才是最壞的新聞。有些藝人喜歡作緋聞,就是因為只要大眾保持討論,藝人的知名度就得以提昇。政治宣傳亦一樣。各種諷刺作品,最起碼能做到的是保持討論。如能一針見血,更能宣傳問題乃至解決方法。尤其是對方要跟隨組織的論點,不敢踰越;我方所能做出來的活躍,是我們的一大利器。

筆者剛剛點算了獨媒最新發表的二十篇文章,裏面有八位作者,是雨傘運動爆發後才註冊的。這在在證明,雨傘運動成果再少,最少我們整個群體都在深思。深化雨傘運動,並不一定是更多的街頭活動。佔領區議會,是搶佔制度裏的資源;堅持以各種渠道發聲,是培養更多的聲音。就算再被動,只要你能多share多like,將我們的意念傳遠,都已經是深化雨傘運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