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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巨貪案對教會面對利益衝突之反思

世紀巨貪案對教會面對利益衝突之反思

本港世紀巨貪案幾位主角的結局實在令人感到惋惜,這不是茶餘飯後的八卦新聞,而是教會藉此反思己過,引以為鑒。究竟本可名留青史的一代菁英及熱心公益的虔誠富豪為何會失腳跌倒?

習染功利社會的歪風

正如古時以色列人開始安居於迦南美地,脫離游牧飄泊的生活,至所羅門建立盛世王朝(列王紀上四章25節),不斷藉個人異族通婚的政治婚姻,旋即引入異教偶像崇拜,人們漸漸對「地土」依賴,並迷信帶來農作物豐收的巴力假神,過於信靠創天造地、厚賜百物的上帝,令整個以色列民族陷入偶像崇拜之風(列王紀上十一章 1-13節)。可見,社會風氣對人的影響深遠。環顧今日香港,一方面受毗鄰地區貪腐成風,即或在數十年良好的教育、廉潔的精神薰陶下,亦難免被貪婪的毒素腐蝕,令原本誠實直正的人也不知不覺變質。另一方面,香港是個金錢掛帥的功利社會,幾十年前仍可靠個人努力,拼搏向上,父母克勤克儉供書教學,寄盼子女有機會接受專上教育,得以改善生活,晉升社會階層。時移世易,努力工作未必可改善生活,反之勞動少收穫大的炒買投資,擠身於地產、金融市場,或靠賴自由行零售業等,大陸的熱錢滾下來,才能賺取最大回報。活在泡沫經濟環境下,商品價格隨著高地價、高樓價不斷攀升,惡性循環的通貨膨脹,令人錯覺積蓄大量錢財、滾存最多的資金,方可有最大的保障,在這氛圍下,錢豈會夠用?

正視人性的軟弱

奢華生活會令人上癮,習慣了別人的喝采與掌聲,沉醉於被人吹捧、供奉為神的快感。飄飄然中,往往喪失了本有的理性與良知。即或一代「計王」難免一失足成千古恨,或者幾億、幾十億、甚至幾百億的家財仍嫌不夠,人要賺到盡,建立自己及家族的王國。洞悉人性的教宗方濟,在聖誕前夕直斥教廷所面對「十五宗罪」,當中包括:「自我膨脹」、「爭名逐利」、「神化領袖」、「囤積物資」等,面對權力、物慾的誘惑,教廷如是,甚或凡夫俗子的信徒和教會領袖都沒有免疫力,唯靠聖經的提醒,才可避免失腳。現時教會及機構的行政制度日趨完善,有專業人士監督財務,領袖斂財的可能性相對較低。然而,不能輕忽人性的軟弱與罪性,其中常見兩種極端:一是因財力不足而自卑,二是貪小便宜。

社會貧富懸殊的結構性問題日益嚴峻,當身邊的親朋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而神職人員薪津的增幅遠低於通脹,就以子女選校為例,近年社會有股怪風氣,報讀直資及私立學校為加強下一代競爭力之最基本條件,其他學費不菲的興趣班另計,令不能為子女提供所謂「優質」教育的天下父母,可會感到扼殺子女的前途?剝削他們教育的機會?教會領袖又會否因此感到自憐?寒酸?又或者眼紅那些生活較富裕的同輩?一旦專注於錢財,就常會感到匱乏、不如人,為了補償這種自卑自憐的心態,容易變得貪小便宜或貪圖「好處」。年資不淺、德高望重的領袖,深受信眾愛戴,一些充滿「愛心」的信徒為報答領袖的勞苦而不時餽送,如:免費入住私人豪宅、提供免費家居裝修、贈送旅遊機票食宿等。

不少入不敷支的教會與機構,以籌款為收入來源,對於一切餽贈的界線十分模糊,甚麼是「應得」,甚麼是「貪婪」難以劃分,唯有上帝及個人心裡自知。簡單來說,若是教會整體利益及關於事工的開支,如供應出外事奉的費用,機票住宿等可接受,並須申報;若是事工以外,純粹個人及家庭非必需的生活享受,一概不接受。當然,其中還有許多複雜、個別的情況。

講求情面而公私不分是華人社會普遍現象,教會應擬定信徒領袖收受利益的守則及指引,以免陷入錢財與權力的試探中。上樑不正下樑歪,上帝貫徹如一要求祂的僕人手潔心清,先知僕人基哈西只貪二他連得銀子和兩套衣裳隨即受罰,長滿大痲瘋(列王紀下五章15-27節);及後新約教會建立,信徒亞拿尼亞,同妻子撒非喇因欺哄聖靈,訛稱變賣一切田產獻給上帝,卻私下留有幾分,就立時在眾人面前仆倒身亡(使徒行傳五章1-11節),莫忘「人在做,天在看」。

十多年前,龍應台〈當權力在手〉一文透過十三歲兒子道出領袖的權限。時任台灣文化局局長的龍應台,因某次獲一家世界知名的運動鞋廠贊助文化局活動,該鞋廠經理說,給她買鞋折扣。當她準備帶十三歲的兒子到鞋店去買鞋,兒子竟說:「媽媽,你要知道喔,你去買就是腐敗。因為經理的半價優待來自她和他們的合作,那是政府的行為。由政府行為所衍生出來的優惠,就不應該由個人來接受,接受了就是公器私用,就是腐敗。」他更指出當時德國民社黨的主席吉斯(Gregor Gysi),因為公務常常飛行所以累積了附贈里程,他就利用這附贈里程去度私人的假期,因此下台。不獨政治領袖應有所警惕,教會信徒及領袖亦應作為借鑒。

人誰無過,富貴浮雲,祈願在獄中的人,能經歷上帝的恩典與憐憫,邁向人生另一境界,所追求的不再是外在的富裕,那些暫時會失去的身外物;而是裡面的豐富,那是永遠不能被奪去的,阿們。

文章刊載於2014年12月29日《時代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