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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社對新農業政策公眾諮詢之回應

長春社對新農業政策公眾諮詢之回應

(2014年12月29日新聞稿)食物及衛生局今天公佈新農業政策公眾諮詢文件的詳情,長春社同意文件所指農業對社會有多方面的裨益,然而多項措施沒有展現政府對農業的宏觀視野,我們擔心本地農業仍未能走出困局。

1. 設立農業園概念

我們理解透過農業園,政府主動收回私人農地,嘗試扭轉政府在農地復耕計劃下的被動角色,即只擔任協調者,為有意租地務農人士配對農地,私人地主及發展商卻一心待價而沽,拒絕租出農地復耕。惟收地確保「農地農用」,只是保護農地其中一項措施,諮詢文件並沒有同時提及改革農地的規劃,大至未來多項的大型規劃研究,如洪水橋、錦田南、新界北等,小至在「農業」用途的土地上要求興建丁屋或低密度住宅等規劃申請,均一直削減農地的面積。我們擔心政府只靠收地一招,卻默許大舉徵用農地發展的行為,結果反而鼓勵發展商「先囤地,後等收地」。

政府應進一步解釋新政策的細節,特別是租約年期,租約期過短,農夫不敢投放更多資源發展,同樣只會扼殺農夫的生存空間。

2. 農業持續發展基金

新建議的「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內容與現行「農業發展基金」相似,政府應交代新建立的基金如何用得其所,資源不致重疊。

基金應特別支援傳統小農及一般新入行的務農人士,而非單單側重高科技農業技術的研究與推廣,這些技術需要高昂資本投入,門檻極高,一般人完全無法受益。

3. 跨局推動農業

本地農業牽涉到土地運用,多元產業發展、普及教育等,需要跨局合力推動。我們關注環境局的角色,透過多年在塱原實踐生態農業的經驗,證明農業與自然保育的工作是互為扣連,而擬備中的「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工作小組曾討論「永續農業發展」,包括採用環境友善或提升生物多樣性的農耕方法,政府應交代環境局以至其他政策局在農業政策扮演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