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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屬特區自治範圍 呼籲中央遵守《基本法》

教育政策屬特區自治範圍 呼籲中央遵守《基本法》

原圖:蘋果日報

教育政策屬特區自治範圍 呼籲中央遵守《基本法》
回應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就青年問題與教育制度之言論

新聞稿
葉建源議員(立法會教育界代表)
2015 年 1 月 8 日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今日出席座談會時,表示特區成立以來,有相當一部分青年的國家公民意識存在很大缺失,更以「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形容情況,認為教育局要隨時接受中央政府及香港社會的監督,並要求教育局須要「正確指導」辦學團體。

本人絕不認同陳佐洱的說法,認為其說法不尊重《基本法》對高度自治的規定,並把政治矛盾刻意轉化為青年和教育問題,漠視香港實際情況。

現時香港政治矛盾嚴重,緣於政制爭議及不民主體制,只有落實真普選才可解決問題。中央政府及官員應正視問題,而非把政治矛盾簡化為青年問題,更不應把教師和教育制度視為罪魁禍首。對於陳佐洱以「毒豆」形容青少年,本人無法接受這說法,認為是對本港青年極不尊重。

陳佐洱的說法不但無視香港現況,更扭曲了《基本法》。根據《基本法》第136條,特區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礎上,自行制定有關教育的發展和改進的政策,包括教育體制和管理、教學語言、經費分配、考試制度、學位制度和承認學歷等政策。」可見,教育政策屬於特區自治層面的事務,理應讓港人自行處理。中央政府必須遵守《基本法》,不應插手。

本人重申,本港教師一直恪守教育專業,青年關心政治和公共事務,實屬公民意識提升之表現,而非陳佐洱所言之「亂象」。中央和特區政府要解決社會矛盾,應多了解青年的意見,並回應市民長久以來對政制改革之訴求,不應把教育視為控制青年的政治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