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可替代「公民提名」的政改方案

可替代「公民提名」的政改方案

是為「公民否決權」。這個方案完全符合人大常委8.31決定,其關鍵就是特首候選人要經提委會出閘,需獲九成或以上委員支持。這概念非由筆者原創,是由一位博客林民中於《逆向思維,全力支持候選人獲九成提委提名方可出閘》提出。

筆者此時重提這方案,是要解釋公民社會及泛民可如何運用它,令其效果等同「公民提名」。「公民否決權」表面來看,是市民只能透過泛民代表,在提委會的提名過程中,借助泛民佔提委會約一成半委員的關鍵少數,否決不想要的候選人,例如689,令其不能出閘選特首。不過,這種玩法,完全是泛民作為在野黨的做法。如果泛民及公民社會有心執政,大可提出一個人選,甚至兩個,並與建制派提出的人選綑綁,假如建制派不讓泛民的人出閘,那就連建制派的人選也不能出閘!換言之,要麼泛民建制雙雙出閘,要麼攬炒! 所以表面來看,泛民手上雖然僅僅持有提委會的少數票,但實際的效果,卻是完全與建制派扯成平手,半斤八兩,令雙方人選都可出閘!筆者說「公民否決權」可取代「公民提名」,具體做法就是先透過民間的一系列「公民提名」初選,選出一至兩名候選人,作為泛民最終的代表。這雖然在制度上來說,操作比直接「公民提名」來得複雜,但其最終效果是一樣的。因為在「公民提名」下,也必定會有一至兩位候選人最得民心。而即使泛民一時間未能提出人選,與建制派人選出戰匹敵,泛民也可換個玩法,提出一系列政策,要建制派候選人承諾遵從,方可出閘,令當選的建制派特首,回應市民訴求,也令泛民在該當選人反口違背參選承諾時,任何抗爭都變得合理。

筆者把這個方案命名為「公民否決權」,重點在於公民可在民間參與提名,並且透過泛民在提委會的否決權,讓市民心中最獲支持的候選人出閘參選特首。前後兩個步驟,才是一個完整方案。

當然,筆者也不是那麼天真,以為這個政府會聽民意,接受這個方案。筆者在政改第二輪諮詢開始的時刻,提出這個方案,是有三個策略考慮。

第一,是要避免任何泛民議員打退堂鼓,去支持一些建制派提出的似是而非溫和方案,例如「白票守尾門」。筆者在文首強調「公民否決權」符合8.31決定,就是為了讓任何泛民議員,即使要提出任何方案以符合8.31決定,也只能比「公民否決權」更民主,否則就是赤裸裸地背叛支持民主的選民。總之,任何會令某些泛民議員動搖的所謂委曲求全中間方案,市民都可以要求該些泛民議員不予理睬,轉而支持8.31決定下最民主的方案。筆者想到的,就是「公民否決權」。

第二,是要拆穿政府所謂在8.31決定下爭取方有普選的神話,畢竟政府必定拒絕採納此方案。更重要的,是不能在政府的第二輪諮詢中,讓只有一面倒建制派支持聲音的局面出現,令政府提出與8.31決定一模一樣的政改方案時,政府在輿論面前,倒變成獲得大多數支持的局面。

第三,是為了堵塞藉口,避免中間選民怪責泛民最終否決政府提出的方案。正所謂市民不爭取,政府懶理,可推說是是市民的錯; 市民積極爭取了,但政府懶理,則完全是政府的錯。從佔中發起,再經歷雨傘運動,到最後這兩個月諮詢,泛民及其支持者,已經盡了一切辦法努力,讓市民有真正選擇,而且是在人大8.31框架下提出的方案。他日泛民否決政府方案,不讓市民袋住先,責任完全在政府,不在泛民,不要錯怪好人。

後記: 戴耀廷日前指,若中央認同「白票守尾門」精神,泛民可作商討起點。筆者認為,「公民否決權」,就是由市民守前門,如果要作商討起點,絕對比「白票守尾門」好。在何俊仁都願意辭職跟政府討價還價的時候,我們應該找一套可讓市民有真正選擇的方案叫價。

「公民否決權」Facebook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