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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連粉筆也害怕

如果連粉筆也害怕

「然而幾個人既然起來,你不能說沒有毀壞這鐵屋的希望。」——魯迅《吶喊》

那位14歲的小女孩,在「連儂牆」以粉筆塗鴉後所遭遇,確實是極不尋常。一反往常慣例,例如是警方在於申請保護令的主動性;又有違往常的程序,並沒有先徵詢律政司意見。

面對閉門造車的政府,意見的表達變得困難、變得危險。或者,仍有意見認為警方絕對有權作出相關安排。我們不禁會問,既然引起相當的質疑,當局有否嘗試理順這些問題,而權力的限制又在那裡。

《明史·職官二》所指「凡政事得失,軍民利病,皆得直言無避」。即使在人治皇權的社會,「言諫制度」仍是表達政見的通見方式。 因此,又有謂「直言者,國之良藥也,直言之臣,國之良醫」。在香港,竟然被看成一種病。

自回歸後,很多人都擔心「鐵屋的建造」,籠罩整座城市。事實上,香港的現實環境,迫使大部份人生活在忙碌的工作中。當權者藉以此溫水煮蛙,在不同範疇漸加上種種限制。如魯迅先生吶喊自序中所言「熟睡的人們,不久都要悶死了」。

然而,跨過夏慤道的一刻,香港已經不一樣。

市民對香港欠缺受認同的限權制度:在民主自由受損時,感到無力反抗,意見訴諸於社會運動。面對錚錚的訴求聲,政府仍可視若無睹,卻依仗旁敲打壓。在市民眼前的,是一個政權如果連粉筆塗鴉也施以高壓,那麼可以對任何一個市民施加罪名。在國內,有「尋釁滋事罪」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亦強調以法治國。然而國內發生的若干事件,可以說是「於法無據」嗎?若香港政府要走向這極端,只怕是令管治的困局雪上加霜。

有效制衡權力的制度在香港是必須的。民主制度則是現行比較有效的制度。若追求民主是病,那什麼是正常?可能,仍有人覺得這些都是與自身無關的「個別事件」。縱然在佔領運動期間,他們會不斷期待再坐電車,即使己好幾年沒坐,甚至在他們的生活中早已沒有這名詞。

儘管如此,我們還希望盡力使這個城市變好,令自己的城市可以繼續能生活。一直下來,我們追求民主制度,為保存香港的優勢,我們希望建構有效的權限機制。因為我們都相信魯迅先生的信念:有人醒了,慢慢地,亦可以衝破鐵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