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消除混淆不清的爭論:《查理》案與言論自由的多重關係

消除混淆不清的爭論:《查理》案與言論自由的多重關係

攝:Manson Wong

最近恐襲《查理》案掀起了網上很多討論,其中圍繞著「言論自由」的論題源源不絕,亦雜亂無章。我認為,在討論這次恐襲與言論自由的關係中,人們必須弄清楚不同論題的獨立性,不應該混為一談。

為了方便後續的論述,我先聲明自己的個人立場:

一. 無論如何,恐怖襲擊不可能被道德上容許,它犯下的是最嚴重的道德錯誤:「透過殺人的手段報仇。」

二. 我們可以分析恐怖襲擊的成因,可以理解恐怖份子行為的動機。但「理解」不等於「同情」;即使同情也好,也不蘊涵道德上的原諒(「道德上的原諒」意思是「恐怖襲擊者的責任被減少」)。沒錯,有時候,我們可以從理解犯罪人的身不由己,從而減少犯罪人的道德責任。但恐襲這罪惡真的能被恐怖份子的身不由己而被證成可在道德上的原諒嗎?我相信沒有多少人能贊同。

三. 我們分析恐怖襲擊的成因,其合理作用是為了找出根源然後消除它們,減少恐怖襲擊在將來繼續出現,而不應為恐怖份子卸罪。

《查理》案與言論自由的多重關係

其實,很多人都沒注意到,討論今次事件與言論自由之間的關係,可以分成以下三個各自獨立的論題:

(A). 恐怖襲擊與寒蟬效應
恐怖襲擊→可能引發寒蟬效應,人們害怕被殺而不敢言→缺乏良善的環境給予人們實踐言論自由→造成言論自由的某個程度的壓制→我們應該聲討恐怖襲擊以防寒蟬效應出現。

(B). 怎樣的言論才算是仇恨言論?言論自由應否保障仇恨言論?
《查理》漫畫屬仇恨言論→仇恨言論不屬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查理》漫畫不屬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查理》漫畫應該受到某個程度的限制

(C). 一視同仁的言論自由觀
恐怖襲擊的成因之一是穆斯林社群長久被西方國家打壓→穆斯林社群被打壓的部分包括言論自由→我們在關心言論自由時,好像都只關心西方國家的言論自由有沒有被打壓,而無視西方國家打壓穆斯林的言論自由→我們應該關心穆斯林的言論自由,西方國家也應該停止打壓穆斯林的言論自由(當然還有其他自由與人權)

(A)的爭議最小,沒有什麼好討論。(C)我也撰文討論過,不贅。我認為最值得討論的是(B)。討論(B)的目的,是要弄清楚什麼言說宗教/社群的言論應該被容許,什麼言說宗教/社群的言論應該被限制。

如果我們關心的是(B),可以討論「嘲笑諷刺言論與仇恨歧視言論之間的界線」、「查理漫畫是否屬仇恨歧視言論」、「言論自由應否保障仇恨歧視言論」等論題。

但現在問題是,今次討論裡一些人將三者混淆來討論。

混淆不清(一)

有些人看到別人主張(B)和(C),就會立即有如下的反應:

(X):即使查理的漫畫是屬言論自由不保障的仇恨言論也好,恐怖份子也不應該殺人、查理的人也不需要為這次恐襲承擔任何責任。

其實同意(B)和(C)的推論的人,可以完全接受(X)。(X)與(B)和(C)並不衝突。

當我們以(B)角度切入這次事件作分析,思考的方向是我們在將來應不應該限制仇恨歧視的言論,而沒有對今次恐襲的道德責任問題落下任何結論。所以,支持(B)結論的人可以一邊認為查理漫畫屬仇恨言論,一邊相容地接受(X)。

當我們以(C)角度切入這次事件作分析,思考的方向是提倡言論自由的人應該一視同仁,不應該只關心西方國家的言論自由,也應該關心穆斯林的言論自由。支持(C)的結論的人不會支持任何可能壓制言論自由的手段,包括恐襲。所以,支持(C)結論的人可以一邊譴責西方國家,一邊相容地接受(X)。

混淆不清(二)

當然,有些主張(B)的人,他們的言論似乎有「既然查理漫畫是仇恨言論,應該受到限制,那麼查理的人也需要為這次恐襲承擔部分責任」的意味。

但,即使查理漫畫應該受到某個程度的限制也好,查理的人也不需要為這次「恐襲」事件負上任何責任。查理的人需要承擔責任的事情是「仇恨言論」本身,譬如罰錢、禁止出版、受到輿論批評,而非恐襲。因為我們沒有多少人會認為,如果一個人發表仇恨言論,那麼這個人應該負上「被恐襲」的責任,即使這是造成恐襲的原因也好。

弄清楚這個事實,誤解就可以消除,沒有必要糾纏在「你批評查理漫畫仇恨言論,是否意味著這些受害者某程度是活該的?」這無聊的問題。

混淆不清(三)

另外,有些人批評(C)的支持者,認為他們混淆視聽,轉移視線,企圖為恐怖襲擊推卸責任,自以為與別不同。

這種誅心論本來沒有什麼營養,也沒有什麼好回應。但在這立場先行而紛亂的網絡時代,我也利申一下自己之前以(C)的角度撰文時的考量:

當時網路上譴責恐怖份子的聲音已經夠多,再增加下去也沒有多少意思,長久以來的恐怖主義問題也不會得到解決。所以我選擇了在之前文章強調(C),希望大家明白要消除恐怖襲擊的根源才能減少恐怖襲擊的出現,單純的道德譴責或更多的偏見歧視只造就更多的悲劇。我相信其他作者也是基於這個考量才會以(C)的角度撰文。

混淆不清(四)

另外,有些言論似乎是針對以下的論題而爭論(D):

(D)「恐怖襲擊的成因是穆斯林長久被西方打壓,所以西方國家應該為今次襲擊負上責任」。

首先,(D)的論證過程無須使用到「言論自由」這概念,所以如果只討論言論自由與今次事件的關係時,不應該引入這個觀點。

其次,如果我們要討論(D),必須弄清楚「為這次恐襲事件負上責任」與「為這次恐襲事件負上被恐襲的責任」是兩回事,即使「西方國家」需要為這次恐襲事件負上責任,但這責任無論如何也不應該是「恐襲」這後果。這就是說,即使我們同意(D),也不會得出「西方國家的平民被恐襲是活該的」這結論。那麼,如果西方國家應該為今次襲擊負上責任,這責任是什麼呢?這點很難說清楚,當然,最重要首要做的就是停止打壓。

無論如何,你是否支持(D),(D)也是值得被討論的。有些人對(D)的反應就只有「那麼受害者就罪有應得?」、「這些言論企圖為恐怖襲擊推卸責任」,這些批評都是刺稻草人、誅心論,沒有多少意義,我們應該停止這種反應。

結語

今次恐襲事件,有很多地方可以值得我們反思與討論。這也可能導致為什麼網上的討論那麼紛亂,因為有些作者企圖透過一篇文章就論及幾個論題,同時文章沒有寫清楚各個論題的區別,於是讀者看起來以為作者「暗示」、「意味」恐怖份子並非完全有錯。

另外,對於同一樣事件,人可能會有不同的典型反應。有些人特別關注事情的對錯、責任的歸屬;有些人則特別關注問題如何發生,應該如何解決。前者是道德思考類型,後者是解決問題類型。如果注意到兩者其實可以兼容,解除上述的各個誤會,分清楚不同論題有不同的證成理由,就可以直接針對各個論題作深度討論,而不需要糾纏不清,打一些無謂的「口水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