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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普選等於貪污自保制度化?

假普選等於貪污自保制度化?

新一輪特首普選諮詢來臨,提名資格被設重重關卡,據中央政府在港代表和一眾建制派人士所述是為了保障國家安全而設。有消息更聲言在後佔領時代,中央政府對提名資格更會選擇從嚴。然而回想佔領運動尚未開始前、於許仕仁案審查期間所揭露的驚人案情,則不難發現所謂的國家安全從來只是一個虛幌,篩選只不過是既得利益者為了自保。

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嫌貪污案早前於高等法院審理,許氏親口承認擔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期間曾收取來自內地的千萬巨款,相信和時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和港澳辦主任的廖暉相關。許氏一案涉及香港和內地最高層的官員,又涉及中港兩地之間的知名商人,矛頭並直指香港政府內部的運作,難免讓港人不寒而慄。

許仕仁雖然已經審結,香港市民卻必須繼續追問:此案揭示的利益之網到底還有多大,涉案的人還會有誰,香港政府的管治還有多少不可告人的交易在背後?這些問題,筆者相信香港境內最少有一個人是可以回答的:現任特首。畢竟,廉政公署直接向特首負責,既然商人向立法會議員捐款百萬會受廉署調查,那麼向行政會議成員輸送千萬利益的案件,廉署沒理由會不知道內情吧?

問題來了:如果許氏一案只是冰山一角,那麼廉署手上掌握這張利益關係網的信息還有多少,又有多少人會害怕被供出?可以想像,如果你是這張利益關係網當中的其中一人,你一定會很關心廉署的上司,也就是特首的人選是誰。你會希望你身處的這張利益關係網能夠預先審核誰能當廉署的老闆,方可保障自身安全。這點,恐怕才是提名委員會要「均衡參與」的由來。篩選,其實是把貪污自保制度化。

都被利益關係網綁架了

對了,如果特首自己也是利益關係網的一分子,那麼大家就更安全了。還記得梁振英的5000萬嗎?既然許仕仁要坐牢,梁振英的5000萬又有什麼分別呢?是否也該接受法律的檢查呢?在當前的政治體制之下,能做到嗎?

現在許仕仁被判刑了,官官相衛也不是萬無一失的。本地商界表面上能在利益關係網中得到特權和好處,實際上卻是被它綁架了。誰知道明天出現什麼新的權鬥,使得自己不明不白成為犧牲品?非民主制度的可怕之處,正是敗者全敗而不能透過選舉有翻身之日,死魚撐破網什麼都會發生。民主政體卻有規有矩,透過公平選舉去拉攏政權的風險反而較低。

對於中央政府,表面上能借這利益關係網掌控大局,實際上同樣也是被它綁架了。掌握篩選權利者固然可以不停向特首候選人套取好處,國家資源同樣要直接向他們大幅傾斜,花了大錢卻買不到普遍市民的民心,反而因為分配不均而引來更多的埋怨。

許氏的一場官司揭露了中港官場的潛在利益瓜葛。究竟有多少人透過中港代理人的身分賺取好處?他們會不會謊報軍情甚至主動製造矛盾來強化自己的代理人角色?中央政府、香港政府和香港市民因為這些人的作為還要付出多少的代價呢?佔領運動落幕,中央政府還要繼續走以為收買了中港代理人便可以解決問題的舊路嗎?

原文刊在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