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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軍不尋常,嚴防解放軍違憲

青少年軍不尋常,嚴防解放軍違憲

可能有人認為我們對香港青少年軍總會的成立反應過敏,可是,他們有沒有想過,如果我們過於遲鈍,香港將會陷入萬劫不復之境地。

香港青少年軍總會和解放軍關係密切得十分不尋常。先是葉劉「疑似踢爆」是解放軍青年團,再有媒體報導指解放軍駐港部隊司令員譚本宏「委任」長鄧竟成、李明逵等人為諮議會成員。解放軍駐港部隊司令員身為榮譽贊助人,竟然有委任的權力,根本不合常理,可見解放軍在「青少年軍」有一定主導角色,甚至可能正在參與操控青少年軍的活動。

如果是這樣,我們就不得不小心一點。因為,根據基本法第十四條,明確寫明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明確到根本不用釋法。《駐軍法》第九條及第十七條亦註明「香港駐軍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及「香港駐軍人員不得參加香港的政治組織、宗教組織和社會團體。」 現在,青少年軍為固定組織,與「解放軍體驗營」等性質不同,可參與本港日常社會活動。若果青少年軍受解放軍操控的話,就即是解放軍正正涉足香港本地的制服團體,更何況青少年軍日後更有可能化身辦學團體。

換句說話,若解放軍干涉香港青少年事務及教育,就是涉嫌違憲,香港青少年軍總會還應該存在嗎?正如特區政府所強調,我們香港是法治之都,怎可以讓政權那邊凌駕法律及憲法,不需背負法律後果,明目張膽地違憲?香港還有以法限權嗎?

根據我們在佔領期間的所見所聞,就知道港共和其「護主忠犬」香港警察,經常無後果地超越權力限制,破壞法治。所以我們再不可能如此天真,要求政權自律守法守憲。我認為我們要採取行動。我不知道立法會議員可否在議會內要求展開調查,甚至向司法部門提出違憲審查等行動,要求一個清楚交待。因為此事件很可能涉及解放軍越權違憲,立法會理應盡力防止之。而民間,除了消極的杯葛,會否有其他行動,避免其為害香港呢?

正如啟蒙先賢孟德斯鳩所說:「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移的一條經驗。有權力的人們濫用權力,一直到遇上阻撓的地方才會休止。」如果讓中共與港共暢通無阻地違法違憲,恐怕日後香港面臨的是中共無限干涉,政權為所欲為的統治,無法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