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非暴力抗爭: 印度的自主運動作為開端(下)

非暴力抗爭: 印度的自主運動作為開端(下)

在印度不合作運動展開的三十年間,不同的抗爭隔段時間便會在各地域上演一場。事實上,甘地及國大黨除了非暴力抗爭外,也在不同地方有不同實踐及經驗值得後來者學習。本文會檢視甘地、國大黨對於地區營造的重視、抗爭議程的制定及願景提倡等事項,如何值得當下香港檢視,以探索後雨傘運動時代的路向。

不合作運動兩大方向: 基層建設及全民非暴力-對香港的議會選舉的啟示

由甘地1917年開展第一波的大型不合作運動,至1947年印度獨立,四波不合作運動共花了三十年的光蔭。再計及國大黨成立於1885年起的溫和抗爭,前後計共63年。不合作運動每次皆面對殖民地政權的武力打壓,而要經得起與政權的較勁,則必須先說服大眾參與,覺悟「自我支配」,即政治自主的重要性,願意押上生命安危,達至自治或獨立的狀態。基層建設,則旨在將經濟與政治不平等勾上關係,女性月經來潮被逼禁絕與人交往、印度教與回教徒間的攻奸、地方不對窮人負責、賤民制度,甘地通通會要求介入,以改善城市發展,裨益民生。透過社會革新去統合群眾,從而推動非暴力抗爭,是甘地的工作方向。這也是甘地在改革國大黨後,不同地方委員會需要處理的工作。在1922年第一輪不合作運動擱置後,國大黨即用了7年時間深耕細作,組織群眾,建立關係。如果沒有長時間的營造,則鹽之行的旅程,不會甘地逢到達之處,皆有數以萬計的人會蜂擁而至,並對鹽之旅的抗爭者遭受警方毆打時群加保護。甘地也不會認為第二波的不合作運動,國大黨有能力駕馭。香港年底及明年的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無疑亦是蘊藏一股龐力大政治能量,雨傘運動走出來的一批人士可經營地區議題,壯大組織能力,以備下輪抗爭。但區議會能否政治化,將不同議題打進區內,也將是能否轉化基層建設的成果至進一步政治能量的一個關鍵。如果參選者只求「雨傘之名」,驅逐一屆之建制派,而無心經營地區,則出選也是徒然,因為一時的勝敗,最終也會敗在擁有龐大資源的政權之手。而去政治化的地區工作,也只是去組織化的行動,難以使地區力量可經由組織動員,參與運動抗爭之中。

首兩波不合作運動的源起:惡法與偽變法

印度當年首兩輪的不合作運動,都源自政府通過惡法,或只作象徵性改革,燃起抗爭之火。1919年英國人通過《羅拉特法》,因應戰爭的緊急狀態為由,擴張種種侵害公民權利之事,包括對從事煽動行動者進行行政羈押,無需經陪審團而由法官自行審判,觸發甘地認為公民抗命之時機已到,亦間接促成甘地與國大黨的匯流,共同牽起不同地方之罷工行動。1927年則是英方成立一個以賽門爵士為首的委員會,去檢討1919年的改革成果,但卻沒有納入印度代表,繼而逼使國大黨提出《尼赫魯報告》,要求英方在1929年前承諾讓印度自治、擁有自己的行政機構及由印度全體成人選出議會。否則,印度人將發起要求完全獨立的非暴力抗爭。時任總督厄文男爵亦在1929年草擬賦予印度自治地位的文件。惟國大黨的強硬派否決方案,隨即開展第三朝不合作運動。此處其實於香港當下現況甚為相近,近日吳秋北及不少港區人大,不斷唬嚇要將國安法納入香港,卻殊不知此等惡法只會觸及進一步抗爭,而絕無將港人打沉之可能。官員的傲慢與無知,能拖延變革的時間,卻終究無法阻礙變革降臨。此等為虎作倀,除了短暫的名氣利益,終究只會在歷史上留下反智的污名。港府第二輪諮詢報告出爐、以至立法會表決,無疑皆是政府會犯致命大錯的時刻。在真理與謊言之間,謊言永遠抵不過真理的咭問,其無理決策也只會觸發新一輪抗爭。

《尼赫魯報告》的啟示-香港約章的可能

兩次不合作運動的導火線,無疑皆是政權犯錯所致。而國大黨主動提出的《尼赫魯報告》,亦可讓港人深思如何主動制定議程,逼迫政府變革。學聯、民間團體以及不少學者過往皆曾思考香港約章的可能,期望各界可以在各個領域商討,繼而提出一個完整綱領,定出香港公民社會的價值及發展願景,通過公投立約,尤如重訂基本法,逼使政府修憲,展開另一波的公民運動。當然,這個端在乎公民社會除了要求政治自主外,對於經濟自主的想法是否鞏固,亦在乎團體組織能否統整凝聚一個新方向,以此重塑香港的本地經濟以及與周邊的經濟發展方向。因為現在《基本法》在在承襲了不少殖民地政府得運作模式,如規定香港必須發展為金融城市,原居民丁權在握,以至政府的財政調度,皆在在受限,約束香港城市發展的走向。

前仆後繼的命運自主路

對於一個城市的願景發展,在在是團結港人的後雨傘運動新方向。當中當靠社區組織、亦在乎不斷抗爭。但如何制定此一願景,去除殖民地遺毒,革新基本法,結合議會及街頭政治,重新定立香港應行之路,似乎是一國兩制之下,香港命運自主的一條重要路向。抗爭從來都難言必勝,印度的例子也顯示只有靠不斷的抗爭,抗爭者才能在政權進進退退間勝出。有論者指印度抗爭,仍有許多印度人未參與其中,沉默好人或冷眼旁觀皆促成政府管治堡壘的鞏固;回教與印度教的紛爭也令到運動成效有延宕,並令到國大黨與英方於戰後的談判破裂,各省聯邦自治不成,最終分別成立印度共和國及巴基斯坦。以上種種狀況,也需要香港抗爭者深思,如何將更多昏睡或扮睡的人持續捲入運動當中?在分歧當中又如何找到折衷合作的方法,使各方可以分頭並進,拒絕以無理謾罵去壯己方聲勢?這些當是克服社會環境的挑戰,使運動壯大的關鍵。一個社會的每一個艱難時代中,總存在著這樣的一群人,他們的不屈服或許沒有立即改變他們的社會,但也著實啟發後代,並透這堅持的意志,最終換來時代的變革。香港人,現在也在這條抗爭大道上撐起雨傘,不屈不撓迎難而上,朝自治之路舉步邁進。

另看:〈非暴力抗爭: 印度的自主運動作為開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