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從中學經濟看標準工時

從中學經濟看標準工時

圖片背景:爭取標準工時聯盟短片<擺渡生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UseteoUQPA

標準工時委員會的第一輪諮詢報告於上月尾出爐,又是一大堆阿媽係女人,不能一刀切的論調。但反而有報導揭露了一個數字 - 72萬打工仔每周做51.5小時。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124/19014296

在打工仔女這個困境之下,商家始終堅持「立法管制會增加小商家的經營成本,應該市場自由調節。」筆者今日嘗試用中學學過的經濟理論去回應這些看法。

勞資關係應該由市場自行調節?

右翼自由經濟的一直論述都表示社會上總有窮人,就算加班補水,最低工資後都一樣會有相對的窮人,要完全滅貧是離地。再者,工時長短由老闆及員工協商才最適合雙方實際情況,政府干預既不能針對每個行業的問題,亦如庇古所講,會白白增加交易費用。

原則上,筆者同意不同行業不同情況,而且爭取標準工時的團體根本沒有講過要一刀切!環顧世界各地工時法例,有國家甚至容許工時有淡季旺季之分,一段時間工時可以較長,配合部分的行業,之後補回就可以。另一方面,勞資協商當然理想,但現實上有幾多老闆營商是會與員工協商工時?經濟學有教,人的行為是在局限下爭取利益最大化。那麼,老闆手執資本,又有誰會協商?在香港的實際情況,有幾多個例子?無視這個現實而一味高呼不干預、自由經濟,是誰離地?

過多管制影響小商戶?

反工時規管的另一大論述是會增加經營成本,自由黨廿蚊張更經常將「一立法好多商戶都頂唔順要執架啦」掛在口邊。這種無理據支持的觀點,不能不打:

第一,工時規管會帶來工資「上升」,但是否應該計算因員工有足夠休息而提升的生產力?這些隱性的得益,自由黨議員又有無考慮?

第二,「加班補水」這些根本不是「額外」成本,而是打工仔工作應得的成果!若不補水,工餘時間的產權就屬工人所有,老闆又如何能夠指令員工?再者,高斯定律講到產權問題,「如果產權界定清晰,而交易費用夠低,資源分配就最有效率,假設其他因素不變。」換句話說,要提高生產效率,產權界定必不可少,而員工自已的時間,產權怎樣看都是屬於他們自已的,又哪有不補水之理?

第三,究竟令經營成本真正上升的元兇為何?真的是工人成本?以下是一間屯門經營多年的時裝店的新聞:

https://www.facebook.com/tuenmungoodlife/photos/a.588043454540812.107374...

因為租金由36,000元一下子1升到66,000元而結業!而事實上,近年領匯上市、樓價狂飆,這些因素難道沒有壓死小商戶?細想一下不難發現,究竟租金貴定人工貴。君不見我們每次去旅行,都總會打算「去台灣/日本/韓國/東南亞掃平貨….」?為何我們去哪個國家都能買到比香港平的貨?(還未講這些國家很多都有標準工時……)

香港一直奉行大市場小政府,標準工時要帶我們走向共產?不如食大獲飯好過?

請不要上綱上線。現在各大工會所提倡的標準工時每週44小時工作,最高工時60小時,只是對員工的基本保障,這個水平跟什麼共產主義計劃經濟還差得遠。而且標準工時不代表不能工作多於44小時,只是多了要補水,直至60小時(每天工作12小時!)

再者,自由經濟不代表要犧牲工人的家庭生活、休息時間,只是要求商家支付應該支付的人工。老闆賺到的,只要適當的與員工分享,一樣可以賺個盤滿缽滿。

結語

仍然反標準工時的,歡迎討論,全面直選立法會吧。選出代議士,堂堂正正的在議事廳辯論,不要用特權壓我們。(按:自由黨五席立法會議席,只有田北俊一人直選產生,其餘都是功能組別特權階級。)

一句到尾,要求加班補水、準時收工,唔係經濟理論,係尊重。老闆,食夠霸王餐未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