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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創科局,又一次騙納稅人錢?

開設創科局,又一次騙納稅人錢?

政府建議開設創科局,外子是IT人——我們一家是靠創新科技養活的,我本應馬上叫好。不過,近日外子因這事忙個不停,我也因此認識了一班前線科技人員,而他們都反對設局,我有點驚訝。不過,作為行外人,我實在不懂評論設局與否對業界發展的好壞,故我是抱著虛心聆聽的態度留心事態發展。沒想到,當我關心事件越多,越發現整件事甚不妥當!天呀!政府又要行騙了!原來這不單是關乎IT人,更是關於每個納稅人的事。開創新局等於每年要多用三千萬養活一班所謂問責高官,而這個創新局更是目標不明,責任不多,成效不明。這次連我這師奶仔也按捺不住要發火了!

前線科技人員議政小組成員昨天撰文提到:「政府早在 1998-2002 年就已經設有職權比建議中的創科局更大的資訊科技及廣播局 (ITBB),並在幾年間落實了數碼港、科學園和應用科技研究院等。十多年過去,其成效又如何呢?結果相信各位都耳熟能詳:數碼港成為豪宅項目;科學園多處丟空,開幕時隆重邀請進駐的公司不少經已離開;應用科技研究院更淪落至重金禮聘風水師睇風水。」作為納稅人,我憑什麼相信政府這次開設創科局,不會重蹈覆轍?政府過去在這方面劣績斑斑,現在你再問納稅人拿錢,是否當用更多誠意和更強理據為自己洗底,才有望說服我們批錢?但到頭來,政府建議的,竟是開創一個目標不明、責任不明、成效不明的創科局。

現在所建議的創科局,是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創新科技署以及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兩個政府部門搬去新局,並開設局長、副局長及政治助理3個政治問責職位,及一名常任秘書長。如此,每年就要多用納稅人三千萬。為何現時商經局的兩個政府部門未能為IT界做到任何成績,現在搬去新局,再加幾個問責官員,事情就會完全不同?另外,當年政府搞數碼港等劣績如此,有沒有人曾因此問責?若建新局,如何保證這班問責官員真的會被問責?香港人憑什麼相信每年三千萬不是用來請垃圾?

政府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中表示:「建議中的創新及科技局會通過高層次領導執行政策統籌工作,在深度及廣度上加強創新及科技發展的政策支援。當中工作或包括加強與業界、學界、研究界間的聯繫,鼓勵私營機構參與,以及推動研發成果商品化等。」原來用三千萬請這批官員就是做這些「高層次」工作,但實際具體工作是什麼?無人知!我們申請政府任何基金,都不可能單憑如此高大空的建議書就會獲批款吧!現在你問納稅人拿錢,同我講呢D?最後,我要再強調,政府你要記住你是有前科的,你的數碼港、科學園、應用科研院是怎樣爛尾的?問納稅人拿錢,誠意如此欠奉,你當我們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