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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就是不鳥他—是誰偷走了卜戴倫?

香港人就是不鳥他—是誰偷走了卜戴倫?

圖片來源:滾石雜誌

卜戴倫(Bob Dylan)在剛過去的格林美週接受了2015 MusiCares的「2015年度人物」的獎項(由美國國家錄音藝術與科學學會舉辦,亦即是格林美頒獎禮搞手)。在接受獎項時,年屆73歲已甚少公開發言的卜戴倫「老馬有火」,領獎時發表了一篇長達30分鐘演說

最難聽的《世代之聲》?

整場演說中,卜戴倫點名稱讚及向一些人道謝,包括老相好瓊拜亞(Joan Baez,如果你有興趣知道的話,她同時也是科技巨人喬布斯的舊相好,而據喬布斯的大學同學說,他之所以追求瓊拜亞,就是因為她曾經跟卜戴倫拍拖。對極,喬布斯也是戴倫迷,蘋果創辦人之一的禾斯尼克說,當年他跟喬布斯一起研究戴倫的歌詞直至深夜,他們認為戴倫的歌詞激發創意思維。)、飛鳥樂團(The Byrds)、烏龜樂團(The Turtles)、占美漢醉克斯(Jimi Hendrix)以及尊尼卡殊(Johnny Cash)等等等等。另一方面,他也點名指出有一些音樂人對他的音樂沒有甚麼好說話,嗯,負面的就先在此從略。

而戴倫同時亦毫不保留地對那些說他的聲音「像狗仔被車輾過後呻吟」的樂評作出還擊,更把其他「歌聲及唱功」麻麻的偉大歌手們拉落水:湯韋茨(Tom Waits,「像浸入一桶波旁威士忌,熏制幾個月,然後再拿出來用車輾」)、李安納科恩(Leonard Cohen,「老化到成為穿皮革的低音,像從井底發出,或許及格成為神的疲憊聲音」)、路瑞德(Lou Reed,「過份地毫無音樂性,結合了米積加的狂妄及卜戴倫早期的嘲諷,卻比兩人都更低沉」),認為自己比這幫人得到更多的批評。

「樂評說我不會唱歌,咿咿哦哦,像青蛙。為甚麼他們不這樣講湯韋茨?他們說我的聲音繃緊,無聲無氣,為甚麼不說一下李安納科恩?為甚麼我要受到特別招呼?他們又說我五音不全,唱歌像在說話。真的嗎?我沒有聽過他們這樣講路瑞德。他做了甚麼讓他可以逍遙法外?我做過甚麼要被這樣針對?為甚麼是我?主啊。」

其實意外地想不到卜戴倫如此「放唔底」。不過,雖然成日被指唱歌難聽,但你可似看看滾石雜誌怎樣把這一位難聽的歌手講成百大最偉大歌手中的第七位。

講真話的才是最好的聲音

其實我自己認為,卜戴倫之所以特別被針對是跟他的名氣有關。對不起,我愛路瑞德、尊敬湯韋茨及李安納科恩,但若論被追捧的程度及全球知名度,他們都遠不及卜戴倫。高處不勝寒,身處搖滾地位高峰的卜戴倫,所受的「針對」及「批評」自然比較多。何況,貶低他的聲音更有特別的文學作用,以彰顯他的創作及搖滾思想層面的豐功偉績。

卜戴倫又說,曾經有人稱讚山姆庫克(Sam Cooke)聲音漂亮,庫克回答:「你太好了,但聲音不是用有多漂亮去量度,重要的是它能否說服你,它正在講真話。」試想想當年卜戴倫被稱為《世代之聲》,這個名銜頭從來不是他的聲音有多漂亮,而是他的作品、唱出來的說話,都代表著六十年代很多年輕人的思想。他唱的歌有關社會、生活、民權及平等(當然,主要是六十年代初。當卜戴倫因他的政治歌而被拁鎖成為民權先鋒,他又為掙脫枷鎖而改變他的創作路向),都代表著一代人的思想,這是無關聲音有多漂亮,而是能否成功傳達你的思想。評價歌手時只看聲音有多漂亮,其實跟評價一個人只看其外表有多漂亮,是一般無異的同樣膚淺。

香港沒有卜戴倫的立腳地

如果說香港人都不認識誰是卜戴倫的話,肯許是過份地武斷。但對照一下的話,六十年代初英國在流行音樂的頂尖代表可說是披頭四,那麼美國就是卜戴倫,而且他們都是風行全球樂迷遍佈世界,差不多就是搖滾樂六十多年的歷史上兩個最受歡迎最有影響力的樂手,把享樂至上的早期搖滾(Rock 'n' Roll)演化成搖滾(Rock)(而且披頭還是受Bob Dylan的影響,才開始脫離商業流行階段,開始走他們的迷幻嬉皮美學之路)。但在香港?噢,差不多你找到九個人說「我認識披頭四」,才有一個說「我知道誰是卜戴倫」。你老豆都有在聽披頭,但他有聽卜戴倫嗎?我老豆冇。

已故老唱片騎師陳任的一番話或許能夠代表一代香港人在流行音樂的取態(我在他節目中聽到):「呢首Blowin' in the wind,係由Bob Dylan作曲同灌錄,再被Peter, Paul and Mary翻唱。我自己就鍾意Peter, Paul and Mary既版本,因為Bob Dylan唱歌唔好聽。」

你認為一個人或一個城巿的流行樂品味能夠反映人的美學及其價值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