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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發展」而違法不可取

求「發展」而違法不可取

原圖:機管局網頁,圖中文字由編輯所擬

文:香港地球之友助理環境事務經理周月翔

(原載於2015年3月2日星島日報綠論壇)

兩名市民就機場第三條跑道環境評估報告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決定。消息吸引不少傳媒報道,其中有傳媒問到入稟的市民,會否擔心今次的行動令公眾感覺司法覆核阻礙了基建發展?筆者實在很好奇,另一宗的司法覆核案件為何沒有出現類似的提問。地產建設商會就2010年城規會在制定旺角、牛頭角與九龍灣、灣仔及油麻地的分區計劃大綱所提的司法覆核,於2月3日獲判勝訴,4份大綱圖需發還城規會重審,意味之前訂下的高度限制及規劃改善措施存在變數。有無傳媒想過訪問地產建設商會時,問他們擔不擔心行動令到公眾感覺司法覆核阻礙了保育及社區環境改善呢?

程序公義 人人受惠

過往幾年,司法覆核引發的爭議性都是在於影響了基建發展的進度,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幾年來都被政府及部分公眾猛烈批評。幸好剛剛得到了平反,原來工程的難度可媲美太空船對接,通車無期,不能再算到司法覆核頭上。但最近政府因急於「搵地起樓」,要減少市區綠化用地,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又「溫馨提示」團體勿動輒提出司法覆核,這類的反應都令公眾對司法覆核產生負面的觀感。幸好,原來司法覆核並非環團的「專利」,遇到程序不公,發展商一樣會用此手段。不過似乎他們較受優待,不會被批評,即使立場對立的保育人士亦都認同,無論是甚麼人,透過司法覆核爭取到的程序公義,受惠的最終會是公眾。兩種取態反映保育人士相對來說是以法治為依歸,而非立場主導。反觀部分官員和公眾心態則以發展為先,甚至凌駕「法治」。

今次有關三跑的司法覆核針對的也是程序和制度問題。香港地球之友作為一個主要的空氣政策關注團體,提出最主要的疑問是,三跑環評報告內有關空氣污染的預測。撰寫報告的顧問公司假設機場擴建跑道後,新跑道在近海位置,飛機的升降將會向北移,從而分散南跑道對於東涌居民的廢氣污染,令空氣質素達標。評估建基於一個重要的假設,就是新跑道不受任何空域或空牆影響,可以發揮最大容量。但根據環評條例及技術備忘錄的規定,這只是最樂觀的評估,並不是最差的情況。倘若三跑不能物盡其用,部份航機升降仍然要使用原先的南跑道,而在航班又增加的情況下,東涌的空氣質素會否超標呢,環評報告並沒有提及。一旦超標,居民的健康如何受到保障?機管局有任何措施補償呢? 這些問題報告一概忽略了。

機管局報喜不報憂

環評報告的作用是要為污染作出評估,從而補救或補償,但機管局只報喜不報憂,是否有所隱瞞呢? 作為把關的環保署沒有要求機管局補做相關的評估,兼且批出環境許可證,不僅是失職也是違反了法例的要求,即是「違法」了。

司法覆核就是要重新審視環保署的做法,糾正過錯。法律就是法律,雖然有人希望三跑盡快上馬,為香港「搵大錢」,但為「求快」而走捷徑犧牲法治,這對香港的長遠發展傷害更大。失去法治制約的發展,最終受害是香港市民的生活質素和公平的制度,值得嗎?兩名市民何來和譚棨禧提出司法覆核,正是要捍衛環評制度,保障港人的生活質素,比起要求增加樓宇高度的地產商可算是更具意義。而香港的法援制度,同時保障了他們作為低收入士提出訴訟的權利,真正是貧富面前人人平等,這確是香港司法制度的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