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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耕菜與地產發展的微妙關係

水耕菜與地產發展的微妙關係

編按:政府正進行農業政策諮詢,3月31日截止,諮詢建議設立農業園及推動高科技農業包括水耕。不少農業團體均批評農業園的政策,未能保護散落全港社區的農業,水耕等高科技技術亦對環境構成損害。

推廣水耕菜的人常常以水耕菜產量高又可以放心食用為賣點。說是放心食用,因為蔬菜完全離地種植,不受泥土污染影響。還有,因為水耕場地通常處於密封環境,所以不需要用化學農藥云云。加上,因為產量高嘛,所以水耕菜最適合於地少人多的香港推行。

既然農業作為一個產業存活於我們的經濟系統內,經濟學的原理定必也適用於農業。比較優勢原則(The law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告訴我們應該將精力集中在我們有比較優勢的行業,並和其他地區貿易,以換取我們沒有比較優勢的行業生產出來的商品或服務。並且, 從事貿易的雙方都會得益。

工廠模式 撇開不利環境

水耕種植由美國軍方於上世紀50年代發明,目的是使駐紮在偏遠荒島上的美軍都有新鮮蔬菜食用。荒島偏遠,用飛機空運蔬菜既麻煩又昂貴;泥土貧瘠,甚或平地也沒多少,不適合在地耕種。針對這個難題,水耕種植以工廠模式生產,不受當地的自然環境影響,都能生產出新鮮的蔬菜供軍人食用。

如上文提到,水耕工廠菜因為完全離地生產,所以無論工廠身處何地,出產的水耕菜都絕對安全。那麼,根據比較優勢原則,水耕菜其實應該在毗鄰的深圳、而不是在香港推行。因為,雖然只是一 河之隔,深圳的地價、工資水平和水費都比香港便宜得多。香港的工廠因此早在30多年前就已經北移了,為什麼有工廠菜之稱的水耕菜卻反其道而行,在香港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呢?中學會考考過經濟科的讀者都知道比較優勢原則是什麼,負責推動水耕菜的政府官員和熱烈參與收購農地開辦水耕菜場的大小商家難道會不懂?

剷走植被 陰謀起樓牟利

實情是,在農地上種水耕菜,第一步就得剷走農地上原有的植被,然後在肥沃的泥土上鋪水泥(上圖去年夏天攝于粉嶺鶴藪)。這樣,農地的生態價值和作為耕地的價值就會被徹底摧毀。先將農地的生態價值大大降低,日後向政府申請改變土地用途就容易得多了。在位處打鼓嶺山旮旯的一幢村屋都能賣得近千萬港元的今天,如能將農地變為住宅地,那就真的是恭喜發大財了。水耕菜為各大小精明商家提供絕佳的藉口,以種菜為名,破壞農地為實,起樓牟暴利為終極目標。

以蔬菜生產系統的角度來衡量,在香港開設水耕菜場難以符合經濟原則。如以地產開發的角度來盤算,這一切就變得理所當然。放長線,釣大魚,實在是精明商家的強項。

假如香港特區政府真心扶助香港的農業的話,他們應該推動有機耕種,鼓勵農夫善用香港的比較優勢──未受污染的泥土和山溪清泉,而不是為水耕菜搖旗吶喊。

原文刊登於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