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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審處維持委員自薦制度 黃毓民:又係蔡志森、梁美芬咁就死得

淫審處維持委員自薦制度 黃毓民:又係蔡志森、梁美芬咁就死得

在2007年被裁定為第二類不雅物品的《中大學生報》最終在司法覆核中勝訴,原圖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完成《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2年半後,終公佈修訂建議,廢除淫褻物品審裁處行政評級的功能,只保留審裁處裁定由法院轉交的物品(司法裁定職能),不再另設行政評級的機構。修訂又建議將審裁員人數由500人增加至1500人,並增加每次聆訊的審裁員人數,由最少2人增加最少4人,並提升罰則。

淫審條例及審議制度在過去多年引起極多爭議,影響藝術自由及創作自由,亦僅是反映保守的道德價值觀。在1994年,審裁處竟裁決大衛像為不雅。在2007年,《中大學生報》情色版被裁定為第二類不雅物品,轉載的《明報》同時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審裁處的裁決沒有列明具體理由及內容,《中大學生報》強烈抗議,最終在司法覆核中勝訴,推翻裁決。(更多例子見

審裁處委員目前由香港市民自薦,再由司法機構在自薦人選在隨機抽出,由首席法官委任。政府建議保留此機制,只增加委員人數。獨立議員黃毓民指審裁員由自薦申請,來源單一,批評政府拒絕以隨機挑選委員。黃毓民指增加審裁處委員人數無意思,「來來去去又搵返蔡志森、梁美芬咁就死得啦!」黃毓民指如繼續以陳腐思維審議,無法配合時代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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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蘋果日報立法會直播截圖

梁國雄:當局有沒有到高登宣傳自薦審裁員

社民連梁國雄指,問題核心是社會風尚沒有一個標準。他指目前的自薦出任評審員機制,很多人都不知道這個機制,也不知道這個機制與他們息息相關。梁國雄質問當局有沒有到高登討論區招募,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梁敬國回應指會在網頁宣傳,梁國雄諷刺指「你個網有幾多人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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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蘋果日報立法會直播截圖

謝偉俊:自薦制度完全不合理

「高登D兄弟咁有興趣佢地一定知道。」謝偉俊回應指高登仔在網上「咩都睇曬」,不需要理會現實世界。謝偉俊指評審項目愈來愈少,由2002年的3000件減至2013年的300件,反映的是資訊集中在網上,而非政府文件所言出版業界已掌握淫審標準。謝偉俊亦批評自薦機制「完全不合理」,是「bias」,自薦參與的人多是對道德標準較「緊張」,副局長梁敬國指回應機制是適合的。

陳志全:委員組成兩極

人民力量陳志全指,有漫畫界朋友指視乎「彩數」,「睇下撞到咩委員」,指淫褻及不雅因人而異。陳志全亦指,自薦出任委員的制度「一係道德塔利班,一係較關注性權的人士」,建議改用陪審團制度。副局長梁敬國回應表示目前陪審團制度只處理嚴重案件,有關改動將改變陪審團長久以來的工作文化,梁敬國亦表示會加強培訓審裁員。陳志全笑指曾參觀審裁員培訓,內容只是「睇份網上都有既單張」。

莫乃光:應加入用戶代表

莫乃光指,當年此條例曾被網民視為「網絡廿三條」,政府的往績亦欠佳,說法不絕不實。莫乃光提到修訂建議「成立一個由資訊科技從業員、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代表及政府代表組成的聯絡小組,優化現行的共同規管機制。」莫乃光指此條例與版權條例相似,詢問政府會否同樣設立「安全港」及引入用戶加入機制。現行的規管機制在1997年訂立,《業務守則》規定如網站內容可能屬不雅,互聯網供應商會要求網站加入警告字句,如屬淫褻則可以移除、取消使用者帳戶及轉交警方跟進。

航運及交通界姚思榮指,將每次聆訊的人數由最少2人增加最少4人,或會增加意見不合的機會。當局回應指暫時未有定案,只表示會增加代表性。姚思榮批評當局竟未有具體決定。

對於淫褻及不雅的定義,當局在文件中指公眾並無共識,不宜在法例中訂立詳細定義。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拖延前後已7年,首階段諮詢在2008年展開,第二階段諮詢則在2012年7月完成,至2015年2月才提出具體建議,在今日提交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