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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區有罪?據理力爭! ─ 擺街站被警察查身份證之經驗談

落區有罪?據理力爭! ─ 擺街站被警察查身份證之經驗談

上周日(3月15日)下午,我們「撐傘落區運動」約十四名義工在沙田火車站外集合,準備分頭進行「社區對話日」活動,包括擺街站、派單張、與市民傾談等等。然而,當我們集合點名後不久,大批警察即把我們包圍,為數共有十七人之多,當時有個別義工已聽到身旁的警員說要查身份證和搜袋,兼且不准離開現場。

警察要求活動負責人走到帶隊警長那邊,之後,就要我們所有義工都拿出身份證給他們登記。

我認為警察的要求無理,便提出:我們都是良好市民,又不是犯法,為何要查我們的身份證?警察說知道我們人數少,不事先申請也不算犯法,但警方有責任預防罪案發生,根據法例他們有權查身份證。

我說:我們知道警察有權,但有權亦要有justification,到底警察是根據甚麼去懷疑我們有可能干犯罪行?警察回答有人在網上呼籲反水貨客,可能會擾亂社會秩序。我說:我們又不是那批網民,亦不知道那批網民是否就一定會犯法,那到底警察為甚麼會認為我們可能犯法?警察曾經提及我們的單張寫著「梁振英、呃住先」,但我追問是否有這些字眼警察就懷疑,他們又說不是。然後警察說,網民有提這個地點,我們今日不要來這個地點就無事。我便說,網上有那麼多網民,其實網民呼籲過甚麼關我們甚麼事呢?警察又曾說我們拿著行李篋、檯和膠棍(掛直幡用),我便說,警察如此做是跳steps,我們的負責人已經很合作與帶隊的警察傾,如果警察一問之下發現很多證據顯示我們正準備犯法,那麼再要求我們逐一交出身份證都說情有可原,但甚麼都未了解就查身份證就完全無必要。

警長問過我們負責人之後,確認了我們無違法行為,而警察們又始終沒說得出make sense的理由為何要查我們每一名義工的身份證,就將我們放行。

我們大部分義工開始分頭落區,餘下數人再繼續向帶隊的警長反映意見,第一點是不應該沒有合理懷疑就要求查每一名義工的身份證,第二點是我們良好市民要被十七名警察重重包圍,其他路經的市民看到會以為我們是罪犯,對我們很不公道,我們本以為警察是來保護我們的,但他們的這些做法只會令我們普羅大眾對警察感到很不滿。

警長回應,說警隊內部有守則,市民沒違法的話,已登記的身份證資料會銷毀。我便說,事實上新聞都有報道,不少市民被警察登記身份證後被大陸無故拒絕入境,他們的共通點是參與爭取真普選活動,我並不懷疑前線警員會無端端將資料外洩給中聯辦,但我們市民是很合理地去推論有些高層曾經如此做。

其實,警察經常動輒登記活動負責人的個人資料,已經有點踩界,而我們民間團體對此基本上都已經很合作,不過今次更加要求登記每名義工的個人資料,實在不能接受,我們答應了就必會增加日後義工落區的心理負擔,因此必須據理力爭,捍衛我們的公民權利。

以今次與警察理論的經驗看,我們除了要了解自身的基本公民權利外,能有義工即時醒目地拿出攝錄機拍攝,警察亦會不敢太過份,還有,臨走前要記緊拿取帶隊警員或者犯錯警員的編號等資料。

應對手法方面,我個人建議不要直接說拒絕警察的要求,或者高聲指罵警察做法不合理,態度上避免予人囂張感覺,尤其記緊不要越說越激甚至情緒失控,以免給予警察口實控告其他罪名,例如阻差辦公、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可以嘗試禮貌地用提問的方法,令焦點和責任轉回警察一方,請警方解給我們這些無知市民聽為甚麼他們有如此要求,潛台詞是:我們都很合作的,不過呀Sir, Madam 你們也要合理喎。

當然,這些和理非非的方法並非萬試萬靈,不過,前線警員其實原本不是我們爭取真普選的敵人,他們也是香港市民,也是我們想落區爭取民心的對象呢,就當與警察理論爭拗的過程也是一個落區對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