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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貨貪腐利益:削減陸客的最大阻力

水貨貪腐利益:削減陸客的最大阻力

攝:Manson Wong

反水貨由失禮變失控,無意中送給梁振英政府一份厚禮。警方擇日分批拘捕示威者,建制派人士加入聲援,共同轉移公眾視線,令在應對陸客一事上特首梁振英失信、特區官員失職的事實丟在一旁。相比之下,反而是內地官員更坦白:全國政協新聞發言人呂新華直指自由行問題「需要檢討」,深圳市委書記王榮更承認深圳海關有「腐敗行為」。

眾所周知,水貨是走私漏稅的代名詞,香港這邊不管,但在大陸即使走私普通貨物也可判無期徒刑。近年內地「港貨店」如雨後春筍開遍全國,主要貨源便是來自香港的水貨。港貨店數目沒有官方統計,但根據業內人士估計,單在廣東的實體店有幾千家,全國有上萬家。

深圳市場監管局在2013年底查封了四家港貨店,共涉水貨約200萬元人民幣,即每家有約60萬港元存貨。假設這是港貨店的每月平均水貨流通量,全國一萬家港貨店一年便汲納了水貨總額720億港元。以大陸平均關稅5%和增值稅17%計算,每年逃稅總額約160億港元。

簡單說,這160億元就是水貨低於正常完稅港貨的差額,主要得益者是水貨集團(有辦法疏通內地官員的異能人士)、零售商(靠賣水貨競爭的港貨店)、顧客(因港貨店便宜而光顧的內地市民),和內地官員(收受貪款的海關及縱容水貨泛濫的工商管理和稅務部門)。假設四方利益均沾,每年流入內地貪官口袋的贜款便達40億元,還未計算網購水貨帶來的巨額收益。

海關贓款 統一分配

根據去年9月大公網轉載《華廈時報》偵查報導(註一),今年二月深圳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皇崗海關涉嫌放縱走私案(註二)及去年11月披露的沙頭角海關受賄案(註三),水貨集團與海關官員早已實施「聯網經營」:深圳皇崗海關汽車走私省內6000元人民幣一輛、省外一萬元一輛;沙頭角海關小轎車1200元一輛,商務車1500元一輛。海關內部對於這些「好處費」實行「嚴明管理、統一分配」:科長12%、值班副科長17%、不值班副科長5%、負責查驗的關員15%、連絡人8%、留存科室經費8%,還有剩餘份額35%未有披露,是否上繳給海關或市政府更高層便不得而知。

在羅湖、落馬洲和深圳灣口岸,水貨客以螞蟻搬家方式進行,利用購物自用的自由行掃貨客作掩護,方便關員睜一眼閉一眼放行,但實質上仍是由水貨集團統籌,圈內以潮汕人居多。

去年至今,深圳海關已有23人落馬,800名幹部的工作崗位被調整,難怪市委書記王榮只能以「所有海關口岸都存在腐敗行為」作辯解。據悉中央政府去年已有意調整「一簽多行」政策,但一直因深圳市反對而無法實行,只要了解水貨利益的流向,便不難明白箇中因由。

(註一)水貨入關黑幕:水客和海關人員暗地私通
(註二)深圳皇崗海關貪污汽車走私收費放行有價目表
(註三)深圳海關現驚人腐敗窩案:每人每月受賄至少幾萬元

本文另一版本刊於《信報》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