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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農業政策 推動本地農業

就特區政府在2014年12月公佈的新農業政策,有以下的意見:

同意政府確立香港的農業政策,令農作業成為香港多元化產業的其中一員。特區政府可以一方面,透過修訂城規條例、土地運用及稅務安排,鼓勵地主將現在荒廢的近4000公頃的農地出租讓農民耕種;另一方面,積極地透過「土地收回條例」向地主買入部份土地作農業園並轉租給農戶,協助現有農戶轉型,在區內推動本土農業進一步發展。

贊同政府成立農業發展基金,在學院開科培養人才、利用原來的土地及河流資源,發展高增值/有機農業價值鏈(Value Chain),既協助現有農民保留的耕地和地區風貌,更可以鼓勵其他有志人仕加入農業。透過增加高增值/有機農地,提高本地蔬菜供應的比率,讓本地市民可購買可靠的蔬菜。況且人民幣的升值及國內人民購買力與日俱增,供港蔬菜價格將會不斷上升,發展本地農業不但可降低對市民的影響,更可提供不同種類的就業機會。

透過推動農業價值鏈的相關工業,包括有廚餘回收再造、在地耕作、農產品運輸/物流、推擴/銷售、和蔬果加工業等,提供另一類的工業讓市民選擇。發展農業價值鏈不單可以減廢,更可以消耗廚餘回收計劃所產生的大量有機肥料,減低堆填區的壓力和延遲興建焚化爐的需要;更可以減低因輸入外地農作物所產生的炭排放,推動綠色工業、綠色生活。

重新發展本地農業的基本目的

• 在10年內,提高本地農產品(蔬菜)的自給率由現時的2%提升至10%以上,保障本地農產品供應,避免過份依賴外地農產品;
• 透過不同的方法,激活現有被荒廢的近4000公頃農地,徹底推動本地農業再發展。
• 發展多元化本地農業,既照顧現有及將來的小農戶,亦建立具規模的農業園,各具功能,互相補充;
• 提供本地出產、價格相宜又安全的農產品予本地市民購買,照顧各階層市民的需要;
• 提升本地農業及相關工業成為香港產業之一,提供本地市民就業及業務機會,吸引本地青年投入;
• 透過本地學院/大學成立正規農業學位課程,吸納外地及本地農業專家,培訓本地人材,令農業成為可持續產業;
• 透過農業基金資助,協助小農戶改善種植技術、購買機械及興建設施,提高生產力,更提供資源推廣直銷渠道,減少供應鏈中的不必要成本;

農業園的設立

• 農業園是未來本地農業重要的一部份,農業園的建立是為了提高香港農產品的自給率及產品品質,與分佈各區的小農戶相輔相承。
• 正如諮詢文件第3.8段所述,農業園需要位於交通較為方便地點,便利農產品運輸的需要;
• 農業園的設計及佈置應以可持續發展概念為主,並且與鄰近社區互動,包括廚餘回收再造、農產品就地銷售等。
• 農業園應以傳統及有機耕種為主體,生產優質農產品,供應本地巿場予各階層市民;提供部份土地作優閒耕種,推廣農業、環保及節約知識,而另類種植,例如水耕種植,等側為副。
• 農業園需要提高效率,可以增加使用大型機械,例如犁田、播種、收割等,令農業區內的效益得以維持收支平衡,亦可吸引新一代投身農業。
• 農業園的未來用家應考慮包括個人農戶及機構農戶,讓不同類型的農戶在園內發揮作用。並以協作方式營運,減少不必要的規管。

成立100億農業發展基金,推動本地農業發展

• 鼓勵本地大學、學院增設農業科,吸納外地及本地農業專家,提高農業產業的科研、知識及能力,建立本地人材庫
• 協助現有農戶轉型,鼓勵其他有志人仕加入農業
• 推動本土有機農業進一步發展,利用原來地區的土地及河流資源,發展傳統、有機農業,提高本地蔬菜供應的比率;
• 發展農業價值鏈工業,包括廚餘回收再造、有機肥料處理、農產品的運輸/物流、增設銷售渠道、和蔬果加工業等,提供多類工業讓本地市民參與。
• 透過支助及免息貸款,支援現有及未來在農業園內、外的小農戶改善設施、提高生產效益、產品質素、擴大銷售渠道。

根據漁護署的資料,現時本地農業(出產蔬菜)的情況:

現有約300公頃常耕農地作蔬菜種植,每日生產約45公噸蔬菜
由於農地裡一般包括輔助設施,例如小路、堆肥區、小屋、蓄水池等,所以假設實際有效種植面積只有約60%,即180公頃。因此,每一公頃有效面積每日出產0.25 公噸蔬菜。

農業園的具體建議和估算

• 80公頃有效面積,即實際用來種植,另外有30至40公頃土地作農業相關業務,例如小徑、堆肥、儲存、機械設備、產品加工、運輸設施、就地銷售等。
• 在80公頃有效面積中,70公頃作主體耕種(有機種植及傳統耕作),10公頃作為休閒耕種及另類耕種(如水耕、垂直耕種等)。
• 以70公頃有效面積作有機種植及傳統耕作估算,每日可生產18公噸蔬菜,再加上,農業園內較集中管理及協同效應,假設令效能提高50%,令每日生產量提高至27公噸。
• 建議全港分階段設立6至8個農業園(各佔地約120公頃,共約1000公頃),當8個農業園全面投入生產,每日便可生產216公噸蔬菜,再加上原有分佈在全港各地小農戶所生產的45公噸蔬菜,本地農民每日共提供約260公噸或以上的蔬菜到本地市場,並將自給率由現時的2%提升至約12%。
• 8個農業園可座落於北區(2個)、元朗(2個)、大埔、沙田/西貢、屯門、及大嶼山,一方面利用新界區原有天然河道及土地資源,另一方面,農產品可以直接在附近的城鎮銷售,減少運送的需要及成本。亦可以令市民更容易接觸農耕工作,甚至直接參與其中。
• 建議第一個農業園可座落於北區粉嶺北的馬屎埔、烏鴉落陽附近,利用梧桐河兩旁的土地及河流資源,發展本地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