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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脫離教育局的無理操控?

最近申訴專員公署批評教育局未有公開註冊教師名單,是漠視了學校、學生及家長的切身利益和知情權,又再一次讓公眾注目教師專業的問題。其實要談論教師專業,又豈能不回顧本港一直「只聞樓梯響」的教學專業議會(GTC)成立過程?

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下稱議會)於1994年成立,其實只是一個過渡性質的安排,到最終是必須成立GTC ( General Teaching Council),才能名正言順地理順特區教育界的種種問題(見1982年國際顧問團《香港教育透視》報告書、1992年教統會《第五號報告書》、1997,1998年特首《施政報告》)。因此,推動成立GTC,是議會由第一屆至第十屆都認同的目標,議會成員一直鍥而不捨地堅持爭取,從無間斷。

很多議會成員努力做好每一項工作,卻因教育局的介入而虛耗成員時間,引起不必要的糾纏而意興闌珊。由第八屆開始,教育局已妄顧成員意願,不單拒絕撥款給議會籌辦有關推動成立GTC的活動,還聲稱「促進成立教學專業議會不屬操守議會職權範圍」,否定歷史,欲把議會18年來的重要工作目標完全抹煞,實屬遺憾。第九屆(2012-2014)更變本加厲,明明是當屆議會通過法定的「教學專業議會籌備委員會」(是當屆最多成員參與的委員會),教育局居然不提供秘書支援,不單公然漠視議會成員的意願,更逼使議會成員必須自己處理文件工作,令成員的工作量百上加斤。對教育局如此不尊重議會成員的做法,「教學專業議會籌備委員會」的委員感到極度失望。

很多議會成員意興闌珊,主因既是因教育局的粗暴介入而令成員厭惡,不屑與其糾纏不清,亦因為前線教師對議會的期望已逐漸退減。議會於第八屆末成立了「關注教育人員風化個案專責小組」(下稱小組),目標是為了保障學生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免受傷害,以及維繫整體教育專業的聲譽,就涉及教育工作者的風化個案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供意見。可惜的是小組多次要求教育局提供有關風化案數字,以便議會跟進,當局卻以私隱為由,拒絕提供資料。議會要求的只是數字,並不涉及私隱,教育局不欲與議會合作打擊教育界敗類和守護孩子,更令議會成員憤慨無比。

最令人憤慨和惋惜的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下稱教協)於促進成立GTC的曖昧態度,他們的取態原來是「霸著茅廁不拉矢」,意即是會參與操守議會的工作,但不積極爭取成立GTC,但也不讓建制派主導議題,以拖延手法被動式的在這議題上發聲。我當然不同意此取態,故毅然加入議會,卻遭到文首描述的情況,再加上教協的冷待,最終甚至因為我對林慧思老師事件與教協有不同的評述,不再支持我在議會的工作,在未徵求我的同意下派出另一位監事參選議會工作。最後連第十一屆(2014-2016) 的議會主席位也不保,雙手拱讓了給建制派的成員,連那個「教學專業議會籌備委員會」也改成「促進教學專業議會委員會」。由「籌備」轉為「促進」,肯定又退回以往的做法,只談而不做。

教協會在成立GTC所採取的立場從其會員代表大會的議程訂立可見一斑。我任職理事期間一直大聲疾呼,必須加入成立GTC這一項,大家也不會反對。但當我一退任理事時,本年度的會員代表大會議程就沒有了這一項。幸而我身為監事,知悉了這缺失,立即提醒理事此一議程的重要性,他們才不得已加回此項。令人更氣憤的是原來加回的項目在標題說是「促進成立教學專業議會」,卻在內文寫成是「倡議成立教學專業議會」。「促進」和「倡議」,哪個進步?哪個保守?難道教協諸公,可用手民之誤來解釋其曖昧取態嗎?身為監事,我唯有再提醒理事諸公,請其作更正。

申訴專員公署批評教育局未有公開註冊教師名單,看到了教育局的不合理做法,但未有指出:其實問題的根源在必須成立GTC,才能消除教育局的不合理操控,才能讓教師專業真正提升至律師、醫生和其他專業獲得市民認可的地位。

作者:韓連山,進步教師同盟成員,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