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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文學

圖自「一人一相撐香港文學」行動

有時我會想,其實香港寫得出長篇小說的作家有多少,看那個「一人一相撐香港文學」行動,十個有五個貼的都是董啟章。又想起了梁文道那篇濃縮了香港所有認真寫作的人之悲哀的,殘酷到了極點的文章:董啟章的書「暢銷」,賣五千本的話,他一年就會賺到五萬元。

我不是寫文學的,不過我也寫過書,而且因緣際會加上個人(在吃了迷幻藥之後的)抉擇,現在被逼寫英文短篇小說。假設一個小說作家已有故事框架,準備寫一本十萬字的小說。又假設他全職寫作,一本十萬字小說,用半年去寫,顧念質素,也算快了吧?一個香港人半年的花費,假設他過得很省,計上租金及柴米油鹽,都應該最少要十萬元。你說為甚麼作家不去上班?作家當然可以上班,很多作家都上班(甚至兼職很多份教書或辦公室工作),但文學,或認真的寫作,本身就不是那種砌模型式每日砌幾塊就可以砌出來的。除非你根本不尊重創作這專業,以及它的種種要求,要不,凡事沒有市場價值就說是懶人圈找有錢人養,是說不過去的。

不是說作家就要用高級桃花心木書桌配以萬寶龍的鋼筆及日本出品高級原稿紙再用最新的Macbook Air把稿件打出來,但那些講文學綜援的,有注意過香港的市場長甚麼樣子嗎?在香港會賣紙的書,幾乎只有化妝扮靚旅遊,是香港作家特別不濟嗎?我小學一年級就被斷言說將來一定會當作家,隨著年紀漸長,我從各方知道作家與乞食同義後,我就從來沒有考慮過以此作為職業,因為我怕死。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乞米面前退縮,當中又有多少,本來是可以貢獻香港文學的。

朋友說申請藝發局資助的手續頗繁複,而且很多人還要倒貼數千元給出版社印書,兼且一毫子版稅都收不到。如果真的有這種濫用資源的情況存在,那倒是駛貴了人工。我以為我出書然後收版稅很正常,後來才知倒貼才是平常,我是很幸運的少數,雖然,我單靠寫書賺的錢微薄得可笑。養懶人,言重了,連現實與問題的源頭都看不到,就把所有矛頭指向在制度中毫無權力的人,反而不指向制度,弱者抽刃向更弱者見多了就不怪,「文化綜援」不止打了文學界,還劍指領取綜援人士,最好市場之手把這些沒有用途的人統統掃地出門,就是本土了。除了錢,本土作家連接受一點資助都被外行而完全不諳資助運作者譏為懶人,這種態度有多尊重本土文化,我不知道。

王爾德說過People know the price of everything but the value of nothing。王爾德在愛爾蘭是富有家庭的子弟,當然可以不知米貴,但重點是,連物質都無法顧及,大眾對寫作的人連基本的尊重都沒有,我很好奇如何再進一步談文學應該承載的價值,如果文學的價值真的是真善美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