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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文學有用嗎?

「其實,文學有用嗎?」

如果思想有用,文學就有用。文字本身只是載體,但懂得運用它的人,就不會只將文字用於嘩眾與謾罵。

張愛玲說過,我們對於生命的感受是二手的。這句話在資訊年代愈發真實--我們總是先在書上讀到過人生之殘酷,才長大並且經歷人生命之艱難。我們總是先在電視劇和電影裡知道愛情,後來才有愛人與被愛的經驗。讀到一本好的文學,如同經歷了另一個人的人生,會加深你對一切事物的看法。如果沒有文學,大概每個人都只能在自己細小的世界裡打轉,如同坐井觀天,明明是無知,卻誤以為自己是全知。

我不知道你們的看法,但我覺得這樣的人生不值得過。

宗教多教人追求真善美。然而世俗的生命卻比神聖救贖要複雜得多,人會犯錯,會沉淪,會生惡念。然而那些掙扎就不值得紀錄與書寫嗎,很多人是因為文學與藝術才不致寂寞,大學時有一段日子我非常喜歡The Bell Jar,後來時時回想,如果沒有這本書,我可能覺得更孤獨,以為天地間只有我一人感覺到窒息,但Sylvia Plath告訴我,世上另一時地,有人的生命與我有所共鳴。文學是一面鏡子,應該可以照出你的美,你的醜陋,你的善與惡。

真善美,還是留給小學課室,教堂與佛堂吧。

我自小就非常喜歡讀書。小學六年級那年,我讀了余華的《活著》,當時很震撼,一個十一歲的孩子因此感受到生命之既輕且重,時代的殘酷。那年也不知著了甚麼魔,一口氣讀完巴金的激流三部曲,也不嫌悶。我說不出那時看了的書對我有甚麼影響,我只知道,我因此知道這世上七十億人,有七十億張不同的面孔,我因此懂得他人的位置與難處,知道武斷之惡,知道自己的無知,於是懂得理解。

文學乏人問津,原因很多,但文學必然小眾離地嗎?打開電視,主流娛樂都是教你講生活講享受,去旅行食海鮮,世上真正的問題,反而在文學裡找到。近年香港時常有人提起《一九八四》,大家都去看了,並且為歐威爾小說的想像力與前膽性震慄,也為我們面對的權力提供了一個更清楚的面貌。薩拉馬戈的《盲目》叫人思考人性之脆弱,墮落之輕易,道德的虛妄。馬奎斯的《智利秘密行動》佐證了一段主流傳媒不會告訴你的,血淋淋的資本主義擴張史。當人跪在地上,自然覺得所有堅持不屈服於現實的文學,都是「離地」的。站起來,你會知道甚麼才是世界的真實。

關於現在大部份人看的書--臉書,韓麗珠說,「在臉書裡,弱勢者傾向對同樣弱勢或更弱勢的人抽刃,起因可能並非惡意(雖然終於會達成一種惡意),只是人性的角落裡需要衝突,在衝突之中,才能引起極端的愛和恨,自己才能同時成為加害者和受害者,讓讀著的人在等候一輛列車的時候、上課的時候、在工作中開小差的時候、會議的途中、跟朋友吃飯的同時、任何想要逃離當下的時候,讀到那段狀態,飛快地,按一個讚,同時經歷加害者和受害者的快感,好像經歷了很多,雖然,其實什麼都沒有發生過。」

臉書沒有那麼壞的,大概。但我有時更懷念看書的日子,因為你只向自己交代,所以毫不需要偽裝,在夜深人靜時才見人性的善惡,那是臉書永遠無法給你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