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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沒有帶手提電話外出

三月二十八日(星期六) 晴

今天我沒有帶手提電話外出,因而有不一樣的經歷和體會。

「這次不行了。」我心裡忐忑著。

作為一個典型都巿人,外出帶手提電話是五歲小朋友都知道的常識。適逢今天是九二八鎮壓事件半周年,我專程約了一位重要人物見面。打扮過後便開啟手提電話內的天氣報告應用程式,原來天文台預計今天局部地區有狂風大雨,隨即拿著雨傘出門。我登上小巴後,正想發一個短訊給對方之際,才發現手提電話留在家中。

還在煩惱應否回家之時,小巴已經火速地抵達旺角。我撐著雨傘下車,在毛毛細雨下尋找對方的背影。從先達廣場往外看,滿是長長的傘潮。當雨點不停灑下,愈來愈多的途人都收下雨傘往廣場內避雨。

「唉,天文台不是說今天是晴天嗎?現在全身都濕透了!」身旁的叔叔在埋怨著。

我賴理旁人的嘮叨聲音,雙目猶如雷達般掃瞄四周經過的雨傘,尋找一把黃色雨傘。這把獨樹一幟的雨傘,就是屬於我倆相認的記號。

盯著旁邊店鋪的鐘,原來已經過了十五分鐘,我向店員借固網電話致電對方。「嘟。嘟。」電話撥了數次仍未接聽。我心裡焦急起來,腦海裡泛起不同的可能性。會否因為天雨問題而遇上交通擠塞?是否路途中遇上意外?電話被別人撞掉或偷掉?

我像瘋子一樣,不論路人或店員,都向他們打探對方的下落。「沒有。」「沒有。」「沒有。」一個又一個落空的回應不斷倍增焦急的思緒。

正當我慌張起來的時候,一把亭亭玉立的黃色雨傘在遠遠的安全島上徘徊,就是曾經短暫成為行人專用區的亞皆老街和已經取消行人專用區的西洋菜南街之間的安全島上。這一刻,我看不透那久久不轉綠色的過路燈,而著急的心情催使我魯莽地衝過馬路。我在擠擁的安全島上左閃右避,撐著的雨傘也被撞至破爛,但看見眼前的黃色雨傘,終於可以放下心頭大石。

「對不起,要你......」話還未說完之際,才發現自己認錯別人。頓時間晴天霹靂,我冒著滂沱大雨繼續尋找對方的踪影,心裡卻不停責備自己沒有帶手提電話之疏忽。我試著在車水馬龍的人群中喊著對方的名字。說時遲,那時快,從後方飄散著陣陣熟悉的玫瑰香水味道。我轉身一看,原來對方正在撐著黃色雨傘為我擋雨。

半年前的今日,我被派往金鐘做採訪工作,但因為接二連三的催淚彈攻勢,走避不及的我在金鐘的行人路上流淚。當我無力避開第八十七枚催淚彈的時候,有一名女子,勇捍地撐著黃色雨傘為我擋催淚彈,然後再用清水幫我洗眼。就是這把黃色雨傘,使兩個在金鐘避催淚彈的人走在一起。而這名勇捍女子,就是今天我不能失約的女朋友。

雨後放晴的那一刻,她還未收下雨傘,我卻把她緊緊擁抱著。

「對不起,今天我忘了帶手提電話。」

「有沒有手提電話都不要緊,撐著傘就是我們永遠相認的記號。」

今天沒有催淚彈,但我體會到蘊藏眼眶內的淚水,卻不自覺地傾瀉下來。

(以上內容純屬老作,如有雷同,實屬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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