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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你在說勿忘初衷嗎?

689,你在說勿忘《基本法》初衷嗎?

昨天,689出席《基本法》頒佈25周年研討會,說外界只要願意,即可明白立法初衷,不應對基本法鑽文字空子,更說「用今日的說話講,係毋忘初衷」,「忽然初衷唔係初衷,25年前頒佈嘅基本法就係初衷」。

對呀,《基本法》裡面並無831決定,更明言要一國兩制。毋忘初衷呀,為什麼忘記初衷的,是你?

我記得,明明《基本法》裡面寫明「行政長官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民主程序提名,即公民可平等地行使提名權,及被提名權。而普選,即普及和平等的選舉,讓香港公民擁有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因此,根據《基本法》的初衷,在非議會制及內閣制下,公民提名和普選理應不可缺少。

可是,中共的人大不斷改變初衷-先將普選特首由三個步驟,即所謂「三部曲」,變成「政改五部曲」,然後作出了831決定。831決定,包括:2017年有權提名特首候選人的,只有提名委員會,而人數、組成和委員的產生辦法,依舊按照現行由1200人,四大界別組成的選舉委員會產生辦法;特首參選人須取得過半數提委會委員提名,才能出閘選特首;而提名委員會,只能選出2至3個候選人。

按照提名委員會產生辦法,特別是由委員會的組成看,則顯得各公民於的提名權比重不一。由四大界別組成的提名委員會,每個界別於委員會內有300人。商界、權貴及專業人士坐擁三界別,比所謂一般市民有更大影響力,變相可選的及可有機會被選的提名委員會席位,比所謂一般市民更多(基本上一般市民可參與的,只有選出自動進入提委會的立法會議員)。那些「功能界別人士」,不只比例上「人數少,議席多」,使不同公民的權力不均,本身更如同手執多一票。

在香港實行提名委員會,由於提委本身存在受中共暗中操縱及左右的危險,與公民直接提名相比,其民主的純淨程度,實在欠缺保障。而如此的提委會,亦有違公民可平等地行使提名權、被提名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民主原則。831決定只容許這個欠缺民意捆綁的提委會,選出2-3名特首候選人,就明顯背棄了「行政長官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初衷。普選,不只是一人一票選特首,是常識吧?

689與中共,如果你主張勿忘初衷,何不撤回831決定各和「政改五部曲」,重返當初「行政長官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原則?忽然初衷的不是初衷呀!25年前頒佈的基本法就是初衷呀!不是嗎?

或者,是我太天真了。可能當日立法背後的理念,是以一本看似美好的《基本法》,給香港人假希望,穩住我們,使我們不要出走或反抗。實際上,中共能夠於香港政治裡有近乎絕對的操控權,才是中共及親共人士的初衷。因此,當商界及權貴普遍親共,聽聽話話的時候,根據831決定行假普選,的確合乎初衷-中共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