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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Hop加Rap就是答案:Quasi政府的quasi媒體思維

我老友於廣告公司任職,常說香港的廣告界的創意是客仔「ruin」了,好廣告會面世,每每也是因為客仔沒有自作聰明,自認為自己比廣告人更清楚目標客群諗乜嘢。而「娘」到爆、令人咋舌的洗腦詞、廣告歌,「密質質」的排版和畫蛇添上十對足,我也知道,多半都是客仔的手筆。有次,由「扶手電梯係會郁嘅機器」這句驚世工程學發現說起,我們就談政府廣告──

政府廣告有一常有的公式,就是一班年青人出來跳hip-hop,然後rap出廣告訊息。這手法的電視廣告,記得於我中學時已見過,最近的「惜食」(有那酷似黃錦星本人的吉…祥物)系列廣告,居然仍夠膽死繼續hip-hop+Rap。

Hip-hop+Rap,在年青人間普及率有多高,大家心照;即使在真正的hip-hop/Rap愛好者間,有沒有人會認真看待,會稍稍因此受訊息影響,同理,我想其實只有政府自己不知道。

廣告仍是如此,因為政府心裡的邏輯是這樣推演的:

青少年=要in(或者有些長官仍用「新潮」此古語形容)

要in=流行音樂 i.e. Hip-hop, Rap, 廣東口水歌

(記得送禮勤、Kelly合唱的《熱愛基本法》(2008) [1]乎?)

三段式結論,就是面對青少年,就要hip-hop+Rap。以年青人為對象的政府廣告,往往也流露出一種「視年青人為問題」的前提,解決問題的方法,就是以官方的上位為本位,由上而下紓尊降臨,以他們心目中的「年青人語言」去「親民」。思維上繼續是由上而下、官──民、成年人──青少年、成熟──不成熟(要對之解釋、使其服從)、家長──子女的對立關係。

他們其實也隱隱地相信、知道政總外世界的傳播模式和思維已經滄海桑田,所以他們愛採以的,是「模仿」這一手。

在反高鐵時期,政府驚覺原來世界有一樣稱作社交網絡的物事,可能辦公室裡的AOEO們煩著怎麼跟老頂解釋什麼是Page什麼鬼是Like,長官意志之下,終於搞出一壇「運輸基建.公眾參與前瞻」,標題啼笑皆非,與網絡語言、用語無限脫節,香港政府於社交媒體時代的處女作,就鬼拍後尾枕了技法上「師夷之長」,仍實為政府管治威權的「中學為體」(又是二元對立思維)。

這種「模仿」,帶點拙劣,用行話說,是一種simulation,也就是模擬,仿以其形,實際上質素必然更低。談及模擬、擬像(Hyperreality),有時可在那物事字首加上「quasi」,即「疑似」、「仿」之意,根據國情,譯為「山寨」也不為過。

Quasi,尤見在後曾蔭權時代的現今,大Number政府的語言、邏輯也是quasi的,官話本身已是把簡單事物包以晦澀詞句以彰顯其權力地位,但起碼內容所指也是內容所言,現在索性連內容也淘空,將假說成真,看穿香港人「著西裝唔大聲」就是「可信」的心理,肆意擺弄內容、偷換概念。

也因此,在大Number低票勝出小圈子前後,就湧現一些稍微高章過曾蔭權鄭汝華的社交網站專頁,懂得捉「港人港地」字蝨,quasi一下諸如主場(R.I.P.)新聞、獨媒一類的網媒(起初是以中立、甚或略偏民主派的言詞立場引人like,後來才見真章),更邀得白宮發言人做網民投稿;又quasi起網民橫向組識的勇武社運,找中年人玩起青年的網絡號召來,連舉手機漫天星海的畫面也quasi不誤。

這手法的目的,顯然是擬像理論(Hyperreality)所說,終究以複製品取代原版,使之更受青睞。這策略也同見於什麼某五穀仿水果手機等,以國策保護獲利的某些新興科技資本,而大number特首的真正老細,你懂的,正是世界首屈的quasi大國。

奧巴馬也用Facebook,許多文明世界玩首甚至玩起IG來,他們的分別在,是藉媒體的轉型,尋找進一步貫徹民主的契機,所以有十萬網民投票就官方回應的白宮聯署:沒錯是會被人惡搞不錯,之前就試過被谷票要求興起星戰的死星基地(Death Star) [2],但有自信的政府,就自然懂大方回答,認真地陪他們玩玩。(白宮發言人,聽講你都係網民,講兩句。)

香港政府從來不是文明世界般考慮未來,而只是以「管治術」專注維穩現在,因此他們對媒體,尤其新媒體,是以「應付」而非「參與」,以「quasi」敷衍。以前的公務員政府,尚且是拙劣地倒戴頂cap帽扮扮年輕,現在就索性找中年扮後生,做假做到底,想連「真」的底線也要偷換。

不過算了罷,說穿了,其實這政府也是quasi-的,合法性、民意有多授權、代表性、自主程度乜乜乜,再講真係傷感情。

[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qVnqI-N8HM
[2]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blogs/post-politics/wp/2013/01/12/white-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