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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決政改是依法治港的體現

政改六月將會進行表決,各路人馬都紛紛要求聯署否改政改的泛民轉軚支持政改。前立法會議員黃成智更指有意聯署要求泛民支持政改,是繼狄志遠後第二個民主黨黨員表態支持政改。現今,所謂溫和泛民其實已與建制無異,因為都是同樣地要求港人食毒蘋果。

《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段:「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正如基本法所述,政改須要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亦即聯署否決政改的泛民有足夠的否決權去否決政府現正推行的假普選。

是誰口口聲聲說要依法推進香港民主?是誰說要依法處理反水貨客示威?是誰說要依法拘捕佔領人士?是誰說警察是依法使用武力?七警依法拘捕了嗎?為何「溫和泛民」要騎劫聯署反對政改的泛民呢?一個議會,有正有反,平常得很啊;平日泛民提出的議案,例如動議平反六四,不都就因為建制派投下反對投票而不能通過議案嗎?為何泛民依法行使投票權就指責他們漠視民意?還有很多很多的香港人都是反對831框架的,為何這些市民意見不能在反對票中體現出來?

泛民都在依法玩這個政改的遊戲啊!你不服這個遊戲規則,就提請人大釋法嘛,又不是第一次,一次生兩次熟,唔爭在啦;再進一步又可以修改基本法呀,梁振英都說一國一制是常態,快點修改基本法做一國一制,所有土地收歸國有,無論你是屯地波、漁護署高官、侯氏族人還是新界原居民,一律都要面對一國一制,公平啊對不?

廿三條已經存在,但工聯會的吳秋北卻說要引入國安法;拿著澳洲護照的民建聯大律師馬恩國說了句「you are not even a fxxking Chinese」不夠爆,還要求設立「反港獨法」,又是視廿三條為無物;饒戈干都說勿動輒拿基本法說事。總之作為小憲法的基本法的無人尊重,甚麼依法施政甚麼按基本法辦事,通通都是廢話。早早了結香港,再在堔圳,上海弄個一國一制的新香港出來,將麻煩事弄在一起,不就簡單得多了嗎?

那些食政治老本的所謂溫和泛民,拿著泛民的餘暉卻想撈政治本錢,這樣騎牆的立場,就算連建制都嗤之以鼻,倒不如快快名正言順加入建制,隨便撈個政協做做,享受一下清福不就好嗎?喔,忘記了,有田少被免去政協一事,做政協還不如做騎牆泛民來得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