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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被旅遊書牽着鼻子走

深藍色的Lonely Planet是全球旅遊聖經,雪白色的藏羚羊是中國旅遊聖經,但別要以為拿着這兩種所謂深度遊的旅遊書就是聖人,用不得其法的話,所謂的聖經跟閃爍爍廣告旅遊書完全沒有分別。

我走過的路,閃爍爍廣告旅遊書是賺不了廣告費,香港人也幾乎絕跡,所以我慶幸一路上未曾見過閃爍爍的封面。但是,我遇過不少人真的把Lonely Planet當成聖經,去哪裏吃,去哪裏住,去哪裏玩,每一項細節都要跟足Lonely Planet,就像「沒有LP,就沒有我」的瘋子。

路上跟一位巴西朋友結伴了三天,我便受不了,後來加入的兩位澳洲朋友也受不了,她性格很好,閱歷很廣,到處旅行,但她永遠放不下字典般的旅遊聖經,就算只不過吃一頓早餐,她也會說, ‘ Well, LP said... ’,我每次聽到這句便覺得尤如唐三藏緊箍咒般恐怖,這個世界,有很多東西,只有自己的眼睛和腳板才能找到更好,而不是那堆文字能夠告訴你。LP不會知道轉角有一間黑暗污穢但坐滿本地人的美味餐廳,LP不會知道這個世界有一個叫Katunje的快樂小村,LP不會知道港幣$14一晚已經旁邊有露台樓上有天台樓下有花園,LP不會知道坐拖拉機好玩過坐火車。

友人說其實這種「跟書」和「跟團」沒有分別,我想了一想,這倒是真,唯一分別就是,前者沒有一個囉囉嗦嗦的領隊和一群吵吵鬧鬧的團友,後者可以自己一嚐當囉囉嗦嗦領隊的滋味,只不過沒有人想跟著你。

原本去旅行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為了自由,自己去旅行就是想享受真正屬於自己的自由,結果「跟書」的人連自由也沒有享受過,便已經自我扼殺了旅程中最珍貴的東西,就是路上的人與事,因為有趣的人與事往往不會循規蹈矩,眼裏只看到書,便會看不到那一切,沒有人會去的橫街小巷肯定有最本地的色彩,沒有人聽過的小鎮小村肯定會遇到令你一生難忘的朋友,所謂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要行就行得比書更遠。

我還未修煉到完全不看旅遊書的境界,但是,我從來不會被旅遊書牽着鼻子走,我只會帶Lonely Planet發掘得更深入,走更多它也未曾踏足的地方,這就是「你帶旅遊書去旅行」還是「旅遊書帶你去旅行」的分別。旅遊書始終只是一門生意,它的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有限,它告訴你的一切只能夠概括,只能夠參考,而不是指標。何況旅行的人是你,不是你手上的旅遊書,何不相信自己可以比它更出色。

(山路上,這個女孩的笑容,我一直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