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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在三跑「無角色」?——請城規會委員勿自廢武功

據2015年4月9日星島日報報導,有「消息」表示,由於處理有關三跑法定程序須展開為期兩個月公眾諮詢,估計會接獲數千以至過萬的反對意見,可是,當中大部分的反對理據不用經城規會處理,城規會在三跑上並沒有「角色」,加上行會已通過計畫,城規會難以對土地用途提出反對。「消息人士」舉例,即使城規會質疑填海範圍,但由於填海已獲批環境許可證,不可能以環保角度提出質疑,更不可能觸及市民關注的機場建設費問題。

三跑一事走到現在,立法會被無視,環評制度淪為替只是替行政會議蓋許可印的行政程序。而城規會只負責土地用途,可是,連僅僅可提出意見的填海,都被說「行會已通過計畫,難以反對」。城規會乃至整個規劃制度,只可以無奈為擬議的圖則審議「過場」,可是,規劃本不是這樣一回事,城規會亦不應是政府的橡皮圖章。

城規會真的「無角色」?

對於三跑,城規會是不是真的「無角色」?不是的,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3條,規劃委員會的職能包括:

(1) 為促進社區的衞生、安全、便利及一般福利,規劃委員會須承擔有系統地擬備─
(a) 行政長官所指示的香港某些地區的布局設計及適宜在該等地區內建立的建築物類型的草圖;及 (由2000年第62號第3條修訂)
(b) 行政長官所指示的香港某些地區的發展審批地區圖的草圖。(由2000年第62號第3條 修訂)
(2) 在擬備第(1)款所提述的圖則的過程中,規劃委員會須作出其認為為擬備該等草圖所需的查究及安排,包括(如規劃委員會認為適合)對任何建築物的佔用者或任何大道或場地的使用者進行普查。

換言之,城規會的決策非純粹就「為配合三跑而對法定圖則作出修訂」作一「過場式」會議,而是要為了「促進社區的衞生、安全、便利及一般福利」,就「香港某些地區的布局設計」擬備草圖,並對「任何建築物的佔用者或任何大道或場地的使用者」重進行「普查」。

在擬議改劃的空間,因是公共的,現時不是沒有「使用者」,而是任何人(當然包括海洋生態),根據上述條例,規劃委員會有責任要求相關部門就「使用者」作「普查」。

而更重要是,城規會有責任確保所作的圖則修訂,其布局設計能「促進社區的衞生、安全、便利及一般福利」。因此,城規會委員有責任對香對機管局及民航處所論述的發展計劃作徹底的了解,要求它們解釋清楚為何此計劃能對香港整體社會有利,其所理據是否能凌駕其他一切負面影響,包括環境影響及對鄰近社區居民的影響等等,否則,城規會不應核准法定圖則修訂。簡而言之,城規會不應「迎合」三跑計劃,而是要就三跑計劃作出專業的分析和判斷。

而其實,香港規劃師學會公共事務小組曾於三跑諮詢提交過意見書,立場是對三跑發展有保留

其意見認為,長遠來說,機管局或特區政府應研究香港國際機場與廣州、深圳、澳門及珠海機場的協調合作。當預計未來的客運量需求中有約1/3至40%為轉乘客之下,可預計其對於香港社會整體的經濟回報並不高,質疑把龐大資源投入於實際上深圳機場可做得更好及可提供更廉價收費的事情上是否值得。機管局亦應先向公眾解釋清楚,為何興建三跑是唯一選擇,而非先依據1992年的機場發展大網訂下的建議發展規模作擴充容量,以及先善用跨境合作方式去滿足需求。

當規劃專業界就三跑對社會整體經濟回報提出質疑,及對跨境合作的方向提出意見,為何主理香港規劃的城規會在三跑一事上會「無角色」?

在這一步,我們謹希望手握公權力的城規會委員能緊守崗位,盡責任對疑點重重的重大發展計劃對政府部門提出質問和要求合理交代。城規會起碼需要關注的議題包括:

1. 應充份討論擴建香港國際機場,繼續增加航班升降量,對香港整體社會的益處何在,而非盲信運房局及機管局一方所言的經濟回報;
2. 應對機管局、民航處和運房局作全面質詢,要求解釋清楚何以擬議之三跑發展能達到所預期的航班升降量;
3. 應關注三跑對生態環境的累積影響,同時應參考學者及民間就環評報告提出的質疑,而非純粹當環評已批就作罷;
4. 應要求與該擬議改劃土地有直接關係的單位,即機管局,提供足夠理據及評術評估資料,證明擬議發展不會對鄰近地區居民(特別是東涌、馬灣、屯門一帶)造成噪音及空氣污染等影響,否則應對草圖再作修訂(即拒絕原訂改劃,或建議新的規劃用途);
5. 應關注三跑工程的興建及落成後是否會涉及非本地勞工輸入,若是那需判斷機管局所宣稱的對香港社會利益是否合理;
6. 應判斷為何把該擬議改劃範圍保持現狀,或改劃為「海洋保育區」,不比擬議之「其他指定用途(機場)」更適合;
7. 面對公眾諮詢期間公眾所提交的申述、意見,及進一步申述,應節細閱讀,在聆訊中細心聆聽,藉聆訊機會與公眾作理性溝通,一同思索對香港整體最適合的發展方向。

而明顯地,上述報導所引述的「消息」(人士),有 「出口術」之嫌,是想向公眾呈現,公眾在城規制度上如何「積極參與」也只是「徒勞無功」,但實非如此。城規會在三跑一事上根本具「重要角色」,敬希城規會委員勿自降尊嚴。

長遠方向-規劃民主化之路

作為普通市民,我們除了要關注三跑對香港整體發展的關係外,更應對香港體制逐步崩壞而憂慮。當我們還未有機會討論城規制度進一步民主化,包括規劃方案制訂民主化、諮詢程序的改進、取消城規會委員委任制、決策民主化及公開透明化等,就眼見政府一步一步地將原有的公民參與機制矮化,將之定性為僅僅處理一項重大政策中的一小環。即是,若非必要經過法定的環評制度、法定的城規制度、法定的立法會撥款制度,最好就能繞過,不要見光。那以後全香港的重大政策,就只有一個閉門開會的行政會議去決定?要挽救制度崩壞,在重要議題上作社會運動是可能方向,但另一方面亦需要有堅實研究和論述,思索城市規劃決策的民主化出路,推進制度改革,不要讓政府總是蒙混過關,事事用「最低標準」過「最低要求/程度」。香港人是對所處城市的發展方向有要求的,及對城規會委員有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