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有效率變成漏洞

從電視新聞上看到,有關警察部利用漏洞,買了三部水炮車,不足一千萬,可以不需經立法會財委會撥款,大家都會指責他的做法,其實,這個也是反映到政府不是認受性所致,他的做法確實是合法,是不是合理就見仁見智。相信主要也和警察近期的形象有關,很多人都說過,警察吐篤痰,市民都不接受,都會成為頭條。

其實,這種做法是十分普遍,尤其是在工程方面,不知道現在有沒有改變,當年曾經有份參加政府工程的申請撥款程序時,只要工程所需的費用不超過一千五百萬,就不用通過向立法會財委會匯報及申請撥款,因此,以前在計劃所有新的工程時,在計算價格前,要很小心,最好盡量不要超過一千五百萬而要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主要是要做很多報告和數據,也很費時,可能等到撥款的時候,那件工程也會由原來的價格提升,也曾試過等到撥款,那個工程已經被其他的工程取代了。因此,很多時都會有這樣計算。

曾經有一件較為觸目的就是,一位政務官出身的官員要接任特首,他更要搬回特首府居住和辦.公,因為之前的特首並沒有入住,更把特首府長期空置,到了這位官員接任時,更要重新將特首府裝修過及將很多東西更新及維修。當時,全部工程,作價是接近一億,這樣的話,一定要經過財委會審批,那份報告書,差不多超過一百頁。因為,重建一個金魚池也要用接近三百萬左右來。由於他是政務官出身,就想到用呢個漏洞,並將每一項工程,都設於一千五百萬以下。大家一定會問,同一時間怎樣可以這樣做呢?原來,他的多計,將工程分時間申請,批出一張再申請第二張,但是,工程進行就同一時間。所以,他就不需要到立法會申請撥款。若果要到立法會,有些項目會不被通過。文件來回很多次才得到撥款,等到批出撥款的時候,他可能已經卸任。大家一定會問,難道特首都沒有特權嗎?說真,雖然是回歸了,但是,規矩還是跟港英政府時期的做法。以上的資料我是從一位曾經在這個工程的判頭處得來的,和政府任何一位官員無關。

其實,不單止工程,配備如此,就算去到加班補薪也是一樣,大家以為警察在佔領時期的加班費,要過立法會一定受到阻撓,或者被否決,又或者被拉布,才不會,根據可靠消息來源,警察部已經做好了一份報告,分階層向保安科申請撥款錢,是不需要向立法會匯報及申請撥款程序,只要知會便可以。有些部門,要更換配備或者重建一些工程時,大家留意他們公布的價格就知道。記得,有一個部門換對講機,因應這個一千四百萬的問題,寧願買少幾十部,更寧願要求產品方面以內容改了來配合。

其實,根據歷史,這種做法並不如今天大家所想的複雜,以前大家還記不記得,立法會議員是委任制,到了後來有民選立法會議員,很多政府官員才想到要這樣做。這個做法是希望政府各部門能夠有效率地進行一些改革,例如增加配備,重建項目,和一些額外工作能如期進行等。想不到今天變成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