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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南韓—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人權》雜誌「警政與人權」專題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人權》雜誌春季號「警政與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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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文章:南韓

二〇〇八年五月,南韓人擔心美國牛肉會傳入瘋牛症,於是在首爾舉辦燭光集會,反對南韓政府恢復美國牛肉入口。示威持續近兩個月,高峰期有十萬人參與,訴求還包括不滿時任總統李明博施政。直至內閣總辭、總統道歉、政府與美國達成協議,不會入口逾三十個月大的牛隻,以減低瘋牛症風險,並引入保障措施,示威才告一段落。截至同年八月,警方拘捕了近一千三百人,包括示威人士、與警員理論的人、旁觀者以至路人。

防暴警由軍人組成
南韓有三萬七千名防暴警,均是強制服兵役的青年。他們僅接受六星期軍事訓練和四星期警察訓練,令人擔憂是否有足以處理示威集會、管制及驅散人群的訓練,尤其使用武力的相稱性、合法性、必要性及問責原則。處理反對美國牛肉的示威行動,便是由防暴警負責前線。

示威總體和平,曾有警民衝突
示威總體和平,初期防暴警及示威人士表現克制,及後有兩次警民衝突。防暴警使用了過分武力,另一方面,有部分示威人士用木棍襲擊防暴警。南韓人權委員會亦觀察到警民互扔鋼管、膠樽及石頭。

警方固然有責任維持秩序,採取合理措施驅散人群,拘捕有合理懷疑犯罪的人,必要時可使用相稱武力,但無論何時,警方必須遵守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則》。

警棍扑頭,盾牌攻擊
防暴警濫用警棍及盾牌毆打和平示威人士。譬如六月一日凌晨,示威人士遊行至總統府,但法律禁止總統府方圓一百米內示威集會及禁止未經批准晚間示威,防暴警因而阻止,並爆發警民衝突。一名和平示威的女大學生,遭防暴警拉扯頭髮並推倒地上,繼而拳打腳踢其頭部,傳媒亦拍攝到一名防暴警不斷踢她,幾名防暴警組成人牆,意圖遮擋記者拍攝。影片廣泛流傳,該名防暴警遭軍事拘留八日,其餘涉事警員則紀律懲處,警方向她和所屬大學校長道歉。此外,一名路人質問警方何時重開路障,遭警方包圍並毆打,當發現有預備軍人在場,打人的警員立即四散。由於防暴警並無清晰名牌及編號,示威人士無從追究。

水炮及滅火筒驅散和平集會
可是,二○○八年六月一日凌晨,防暴警多次近距離發射水炮及滅火筒驅散和平集會人士,甚至將水炮直射示威人士的頭部,令其受傷,有些人甚至視力、聽覺永久受損。國家警察廳人權委員會委員憤而集體辭職,抗議警方使用過分武力;侵犯表達自由。

阻礙採訪記者及觀察員
在連串示威之中,防暴警亦曾阻礙記者採訪,譬如用手遮擋鏡頭或推撞攝影記者。清場時,有防暴警大叫「殺死所有記者」;有防暴警用盾牌及揮拳襲擊在場唯一一名手持電視台攝影機的記者,意圖阻止拍攝。由於傳媒廣泛報道,警區總警司向記者道歉,施襲的防暴警及其上司登門道歉,請求他不作追究。此外,防暴警亦襲擊身穿明顯制服的南韓人權委員會觀察員及義務急救員。

國際特赦組織的改善建議
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南韓當局應全面檢討警察訓練,確保警方使用武力而同時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並確保有效、公正、迅速、獨立及全面調查涉嫌濫用武力的警員,繩之於法。南韓亦應修改法例,讓國民享有較寬鬆和平集會的權利。

資料來源
國際特赦組織二○○八年十月報告: Policing the Candlelight Protests in South Ko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