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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教友問我:為什麼轉教會? 928後基督教政治倫理的討論(下)

928後我轉了教會,某舊教友相約傾談出走原因,雖然最終都是落得各說各話的結局,但我深覺這對話內容觸及當下傘後信徒困惑之處,故我隱去發問者身份,把內容整理供大家分享指正。因篇幅過長,本文故分成上下集刊登,上集是釋經討論(註1),而下集則討論教會與民主的關係。

政改不是教會的主要關懷,教會無必要表態?

問:我認政改與信仰的關係不大,所以我覺得教會無必要為政改表態。況且,教會有大量事工,無可能千帆並舉,教會不關心政改不等於是錯的。教會除了傳福音這個大使命外,沒有什麼不做就是錯。當然政府實行暴政,教會當然要出聲,但政改還不到這個程度。

答:教會有不同關顧實屬正常,可是聖經除了大使命,還有大誡命,路加福音10:25-37記載了耶穌和律法師的對話,耶穌點出愛鄰舍的重要,祂更力陳表面上跟從聖經的人竟不及異教徒般真正關懷別人(註2)。我想大家誠心想一想,現時香港已有起碼80萬人關心政改(和平佔中運動於2014年6月22日舉行電子投票,共有近80萬人投了票),他們都關心香港政改,後來更有超過10萬人甘於冒違法風險,佔領金鐘要道,可見我們身處的香港社會有為數不少的人關心政改,教會基於關懷鄰舍精神,教友們也可能都關心政改,自然期望教會提供道德判斷,為政改而表態。

羅秉祥教授更是在〈民主普選對教會沒有意義〉一文裡切中要義,引述如下:「聲稱關心社會的教會,既然有時間和責任感投身扶貧及賑災,也應該有時間和責任感選擇一些對香港有重大而廣泛影響的迫切議題,表明福音全人關懷的立場,與香港人團結。2017 年普選特首是一個協議與承諾,是香港穩定向前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對於這樣重大一個社會議題,教會實在沒有迴避的空間。教會若選擇沉默,等於置身度外,令教會因此失去社會見證,反而有損傳福音大業。耶穌說教會要成為放在燈檯上的燈,『照亮一家的人』(太5: 15),『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太5:14),因此當香港面對重大十字路口時,委身香港的教會實在沒有沉默或隱形的選擇,否則便是否定自己的身份與使命。」(註3)

至於政改帶來的社會不公義程度是否已達嚴重的程度?基督徒必須認識中共掌政後一直專權,也為政權的穩固而不惜犧牲人民的自由,包括宗教自由,就以2014年7月,溫州教堂被強迫清拆(註4)。2004年人大常委會重新演繹《基本法》45條及附件一,橫加「五部曲」,用意是控制原屬香港自治範圍的政制改革,安插他們偏好的人士成為特首,破壞「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的承諾,再次向國際示範其專權的特性。請君看看大陸教會情況,香港教會要生存要不是如大陸教會般成為三自教會,受中共黨委指揮,否則只能轉為地下教會。到時假普選製造獨裁專制者上台,進而壓制宗教自由先來反對?這未免太遲了!

耶穌沒有推翻政權,現代基督徒追求民主是錯嗎?

問:聖經和歷史記載當時羅馬是一個比中國更加極權的國家,若耶穌想推翻政權又有何難呢?但聖經裡,就算身邊的門徒都有奮銳黨的成員(奮銳黨是主張武力推翻羅馬專政統治),耶穌反而是接受當時的制度,透過釘十架來建立衪的國。既然耶穌當時都沒有關心猶太人民主政制問題,為甚麼今天基督徒要關心香港的民主問題?

答:借用羅秉祥教授的意見來回應(註5):「耶穌當時都沒有關心基因改造食物問題,為甚麼今天基督徒要關心這個問題?耶穌時代根本沒有社會民主化問題,民主意識只是晚近幾百年從西方開始的。以前的歐洲、中東社會,與古代中國社會一樣,都痛恨暴政,但都不知道如何解決政權暴政問題。當時,還沒有人想過要用民主政制來約束及制衡政府權力,所以那個時代的人都沒有民主意識,正如那個時代的人都沒有質疑基因改造食物是否安全意識一樣。(雅典曾經短暫時期實行的民主,不過從今天的眼光看來,都只是假民主。因為女人沒有投票權,男奴隸沒有投票權,自由人的男人若雙親不是雅典人也沒有投票權。但更重要的是,雅典政治模式當時並沒有受到其他國家人民推崇;連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使用『民主』一字時都是貶義的;社會民主化對那個時代的人來說是匪夷所思!)

耶穌明確表示的,只是他個人不會帶領猶太人暴力革命趕走羅馬人。這是暴力革命問題,不是社會民主問題。(但請注意,耶穌本人不做的事,是不是日後基督徒一定不能做?這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基督教倫理問題。後世很多帶領暴力革命的領袖,在歐洲、美洲、中國很多都是基督徒。)回答原來問題時,不能從『耶穌沒有關心問題 X』推論『今天教會不應關心問題 X』,因為有大量的當代社會問題,在耶穌時代是沒有的。」

追求民主不及傳福音般重要?

問:誠然政治滲透我們日常生活的每個角落,信徒們當然無可退避。然而我寧願多花時間在傳福音,與弟兄姊妹互相建立關係,而不想花了大半生時間在政治,直至我上天家時,地上的事都是過眼雲煙。

答:信徒們如何回應基督大愛是各有不同。聖經說「不可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聖經也載有大誡命說「愛神愛人」,甚至要求我們「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與上帝同行」。當代社會的自由不是天賜的,而是靠先輩不斷用血和淚水爭取回來,當身邊的朋友會為公義得不到伸張而哭,社會缺乏仁愛而失望,教會是否應站在公義和弱勢的一邊,敢於廢止不公義的社會制度,正如1920-30年代香港教會廢除奴婢制度一樣?(註6)

結語

舊有的教會是我成長的地方,25年來地上的膠地板老化變得昏黃,牆身的乳膠漆也有點脫落;還記得大年初一污水渠淤塞,振臂一呼就集齊人馬,把教會打掃得乾乾淨淨,雖然弄得一身異味,仍覺快樂。這些日子以來,受教於不少屬靈師傅,結識了人生中的知心友,更締結良緣,膝下一對子女都在那裡受洗。要出走自己熟悉的地方,本來已是令人傷心的事情:失去的不單是與舊教友的關係,更活像否定自己過去的種種。但是,我必須向自己坦白,我認為教會既要傳講福音,也要關心社會,為弱者伸張正義,可惜在這條道路上,我越覺孤單。現在為文目的,不在為自己伸冤,旨在促進身處香港的基督徒及教會思考,在這大時代中應如何作鹽作光,在香港社會中彰顯上主的公義和仁愛。

註1: 上集內容見
註2: 耶穌在路加福音10:25-37節裡與律法師的對話,交代了愛鄰舍的重要性,詳見本人另文
註3:羅秉祥:民主普選對教會沒有意義?
註4:BBC中文網:浙江溫州再有教堂遭強拆「十餘人被毆
註5:承蒙羅秉祥教授允許,引述他在浸會大學校牧處主辦的基督教政治倫理課程裡表述的觀點。
註6:有關香港教會爭取廢除奴婢制度的歷史,詳見本人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