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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普選方案是一場《LIAR GAME》

在人大8.31框架下的政改方案終於出台,儘管筆者從來沒有對方案有期望,但眼見方案的具體細節一如傳聞般荒謬,難免會感到悲憤。有看過漫畫或日劇《LIAR GAME》的朋友,或許還會記得故事中各個鬥智鬥力的欺詐遊戲,反映人性的黑暗面。而今次政府這個假民主普選方案,根本就是一場「LIAR GAME」。

其中一個最大的個謊言出自林鄭月娥口中:「任何政制發展的制度,都不是為了去配合,或者去遷就某一些政見或者黨派的人士可以參選。」選舉制度的設計本應愈簡單愈好,但政府為了確保中共能夠操控能夠「出閘」的候選人名單、防止與中共政見不同的人士「出閘」,而設計出這個頗為複雜的政改方案。

簡單來說可以分成以下這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委員推薦」

特首提名委員會由與現時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的產生辦法不變,選民基礎亦大致不變,只有大約廿五萬人。獲得120名提名委員會委員以個人身分記名聯合推薦,即可成為行政長官參選人;每名委員只可推薦一名參選人;每名參選人可獲得的委員推薦數目上限為240名。

第二階段:「委員會提名」

提名委員會採用不記名投票方式提名產生二至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委員最少應支持兩名參選人,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過半數支持並獲得最高票的三名參選人成為候選人,或如果只得兩名參選人符合這些條件則該兩人成為候選人。

第三階段:「普選投票」

全港合資格選民從提名委員會提名的二至三名候選人,以「得票最多者當選」的方式選出行政長官人選,即只舉行一輪投票,無須要求當選人取得半數以上有效票,而未經填劃的選票則繼續被視作無效選票處理。

細心思考這個爛政改方案,不難發現,如果沒有任何一個陣營取得過半數提委會委員席位,抑或是沒有一鼓勢力在背後操控,根本難以產生到任何候選人進入第三階段,市民根本無法投票選特首。當如果有一鼓勢力在背後操控,篩選能夠「出閘」的候選人,其實也只會讓500萬合資格選民淪為投票工具。

情況(一)

先談談第一個情況,陣營A獲得601個或以上提委會席位,其餘陣營合共只獲得599個或以下席位,即是說陣營A獲得決定特首候選人名單的絕對權力。

首先,陣營A會在「委員推薦」階段推薦至少兩名參選人,一名是真正的參選人X(例如是梁振英),而另一名是陪跑、不會認真參選的「花瓶」Y(例如是梁美芬)。而其他陣營能夠推薦到最多四名參選人,其中可能有一至兩位參選人對陣營A有威脅(例如是唐英年)。

接著,在「委員會提名」階段,為了確保勝算,陣營A就只會支持屬於陣營A的參選人X及Y成為候選人,而不會支持其他對陣營A有威脅的參選人。

結果,到了「普選投票」階段,五百萬合資格選民就只能夠在兩個陣營A人士之間選擇,一個是梁振英,而另一個是對梁振英沒有威脅的梁美芬。選民完全沒有真正的選擇,就只能夠投梁振英,整個選舉與提委會欽點無分別,非常荒謬。

情況(二)

而另一個情況是任何一方陣營也贏不到過半數提委會席位,例如陣營A贏得480席,陣營B贏得480席,陣營C贏得240席。這個局面大約相當於梁營、唐營及泛民三個陣營。

由於沒有任何一方獲得決定特首候選人名單的絕對權力,但每名委員最少要支持兩名參選人。梁營和唐營便會各自在「委員推薦」階段推薦至少兩名參選人,泛民則只能推薦一名參選人。

為了避免唐營和泛民出閘,所以梁營不會支持任何唐營和泛民的參選人出閘,只支持自己陣營的兩位參選人,但分別只獲得480票;同樣為了避免梁營和泛民出閘, 所以唐營不會支持任何梁營和泛民的參選人出閘,只支持自己陣營的兩位參選人,但分別只獲得480票;泛民提委只支持兩名泛民參選人出閘,但分別只獲得240票。最終,沒有任何參選人能夠獲得過半數提委支持「出閘」,即是無法產生任何候選人進入第三階段,市民根本無法投票選特首。

除非中共在背後用利益或黑材料擺平,抑或是有任何陣營人士改變立場,否則無法產生任何候選人出閘的情況只會不斷發生,香港進入無特首狀態。

結論

在假普選方案下只會出現兩種明顯的情況。第一種是高度操縱的假普選,有兩至三位來自相同陣營的候選人,甚至會出現只有一位認真參選,而其餘一至兩人扮演花瓶的局面。另一種情況是,各陣營無法達成共識,無法產生任何候選人「出閘」,香港進入無特首狀態。因此,立法會必須否決如此荒謬的政改爛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