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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嚴,體面,或者骨氣:真係袋住先?

文:本會內務副會長梁采珩

講到底,你參與社運,爭取民主,甚至辯論獨立之可能性,只因你希望活得有尊嚴,不枉此生。

自由重要。不自由,你會活得沒有尊嚴,而且是每況愈下,愈來愈沒有尊嚴。

平等重要。不平等,於受剝削的一群固然不公;於「佔了便宜」的一群,你的成就建立在特權(如:父幹)之上,同樣是對你的尊嚴的一大侮辱。(我們說一個人憑仗父蔭上位,總帶點輕蔑之意。這自非一句羨慕妒忌恨可以解釋,我們的而且確認為公平競爭下靠實力打出一片天才是正道、才可敬。)

當這一切一點一滴被蠶食,有些人始終渾然不覺,他們會活得很快樂,豬一般的快樂。而你醒來了,每日看新聞都是一場折磨,望著開篷巴士上那些恬不知恥的嘴臉,「頭髮上指,目眦盡裂」,也不誇張。

有知覺,永遠是痛苦的。蘇軾就說過,「人生識字憂患始」。書本上的知識,與生活的耳聞目睹,兩相比照,確實氣得人拍案,死唔少細胞。

但蘇軾真的寧願自己「姓名粗記可以休」嗎?當然不是。啟蒙以後,我們認清了自己的身份與責任,明白自己為甚麼而活,人生的方向感也就明晰起來。我們總覺得識字比不識字好,是源於教育使人的獨特個性得以發展,生命有了更多的可能,倍加豐富多采。知識分子所以引「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以自豪,正因它體現了受過教育啟蒙者的風骨、尊嚴。

許多年前,一位老人跟筆者說過,「人最緊要活得體面」。筆者小時候當然難以明白這「體面」二字作何解,查了字典還是一頭霧水。直到近來,回想起這句話,我才恍然大悟,她所說的「體面」,不是指外觀的整齊好看,而是說做人要活出自己的身分,不能丟架。

我的最基本身分,不就是人嗎?

我自問配得上享有自由和平等權利。為何要委曲求全,要淪落到袋住先?

高牆分明就是不願退讓半步,還出動各種語言偽術,徹底地侮辱香港人的尊嚴。

香港人,我們的父母輩,數十年來在這個城市打拼。獅子山下精神,自食其力,守望相助,正是在艱難中活出人的尊嚴來。窮也要窮得有骨氣,是他們教會我的。

袋住先不要得,不僅是袋了之後會有甚麼樣的惡果,亦是因為這一袋,你就付上了你身為人的尊嚴。

明知這個普選是假(或者北韓式的真)的,明知袋住先就是袋一世,仍然接受,這不是自貶為愚民、奴才是甚麼?

袋了,香港有了「普選」,的確很「體面」。然而這金玉其外,國王新衣式的體面,換來的是真正的體面——尊嚴的淪喪。

面對政權的暴力,香港人寧可沒有「普選」,也要有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