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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聯合聲明:令電力市場更Fit

香港電力市場一直以穩定、安全、電費低廉自居,卻犧牲了環保表現,過高電力需求及使用高碳排放的燃料,令發電成為本港碳排放最大來源,完全未能符合今時今日講求低碳的社會需要。

政府正就2018年後電力市場的未來發展,展開了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對於環團最關心的兩個問題:推動兩電節能及促成可再生能源加入電網,諮詢文件都欠缺清晰的解決方向。我們相信這兩個問題將決定應對氣候變化的成敗,因此政府與兩電必須在2018年後推動社會節能及充份採用再生能源,讓未來的電力市場更加可持續發展。

現行的《管制計劃協議》以獎賞鼓勵兩電節能,成效卻是微不足道。現時中電及港燈節省用電量目標分別為1,200萬度電及300萬度電,不及全港全年千分之一的用電量,兩電達標便可獲得額外回報率,不達標卻沒有罰則,無法鞭策兩電承擔環保責任。

《管制計劃協議》保障兩電在投資電力市場的利潤,但私人投資可再生能源卻缺乏保障。一般投資者不單無法享受如兩電擁有的保證准許回報率,令投資可再生能源的回本期延長;他們並需自行與兩電商議使用電網的細則,過程困難重重,令有意參與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市民卻步。

我們希望當局在未來兩年檢討《管制計劃協議》時,於2018年加入兩項新措施,以解決上述問題,包括:

一. 修訂節能獎罰機制

我們建議在《管制計劃協議》節能獎罰機制中,將每年節省用電量目標提升至1%,同時加入電力最高需求的節能目標:五年內將最高電力需求減少4%,以避免兩電過度投資而增加發電成本。此外,節能獎罰機制應要擺脫過往有獎無罰的做法:如果兩電達到有關節能目標,便能在2018年後的新建機組享有額外回報率,相反如果節能表現未如理想,新建機組的准許回報率則會被扣減,令未來的電費升幅得到更多的控制。

二. 對分佈式電力開放電網

參考國外例子,可再生能源發電多以分佈式發展,香港目前大大小小由私人及政府發展的太陽能發電裝置,總規模超過1,500千瓦。政府及兩電應與這些第三方供電者訂立公平的買賣條款,令可再生能源電力以公平價格連接電網,此舉亦鼓勵投資者興建小規模分佈式發電設備。我們建議政府及兩電首先應為發電量達50千瓦以下的太陽能發電裝置,訂立連接電網的全面安排,包括技術、財務、法律責任、安全等;同時逐步將兩電電網資產及發電資產分拆,方便日後實行廠網分家,容許更多分佈式電力加入電力市場,促進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發展。

我們希望未來電力市場更Fit社會的需求,電力公司承擔更多節能責任,各界能公平參與再生能源的發展。若社會未能推動電力市場減碳,就只能啞忍發電成本、用電量和碳排放持續上升,承受氣候變化日益加劇所帶來的影響。

聯署團體: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健康空氣行動、氣候組織、環保觸覺、綠田園基金會、綠色力量、綠色和平、綠領行動、香港地球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