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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的價值

在香港講回收,取決於價格,絕少談價值。

鋁罐、銅線、紙張,有價有市,便叫有價值。塑料、發泡膠、玻璃樽呢?

推動減廢的「結束一桶專棄」朋友,某年七一遊行在街頭做回收。上百位義工將宣傳單張、鋁罐逐一分類,又把膠樽解體,分了樽蓋、招紙,再把樽身踩扁,壓縮佔用的空間。忙了五個小時,收集到一萬六千個膠樽,賣得約九百大元,剛夠抵銷運費車資。至於360元的收入,是賣紙所得。

按最低工資計算, 100人x 50小時,理應盛惠15,000大元。但現實是,揮汗勞累了五小時,換得不成比例的360元,以香港主流的「成本效益」評斷,這樣的回收行動,是血汗十足,卻不值錢。膠樽回收價拍得住廢紙,但輕身和佔空間的「死穴」,命中註定是蝕本貨。

循這套計算經濟效益的思路,我們是該慶幸本港塑膠還有32.1%(2012年數據)的回收率嗎?無怪乎,我們理所當然地、把塞滿相當於68萬輛貨櫃車的塑膠,扔到堆填區。這67萬公噸遭遺棄的塑膠看似無價值,但大家心裡明白,棄置到堆填區,還是要人埋單找數。而在云云塑料中,膠樽命最硬,除擁有難以分解的金剛不壞之身,脹鼓鼓的樽身,「生人霸死地」般吞噬著寶貴的堆填空間。

說到底,這許多遭遺棄的塑料,並非垃圾,而是資源,堆填區不該是其歸宿。然而,應然未必等同實然,在「經濟效益」的大旗下,再崇高的道理是鑽不出石油的。所以,人們要發明生產者責任法規,規定生產和使用膠樽、電子產品、或過度包裝的人,分攤環保責任;舉如透過按樽,或者制訂業界回收比率指標,增加低價回收物的「市場競爭力」,減少浪費。

我在首爾還看到以下的一種做法,期待香港也會出現。

首爾東北的江北區,有個建在山洞的資源分類廠,每日接收區內34萬人產生的膠樽、發泡膠、玻璃、光管、電器,甚至床褥。工人手腳麻利地從運輸帶挑出鐵罐、膠樽等可回收物,一袋袋分好。

不分類,這每日60噸的資源將名副其實成為垃圾。分了,便可賣給不同的回收商,循環再用。對回收商而言,收集、分揀的工序很費勁,現在政府沒有把責任扔給「市場」解決,反而承擔起前期的處理角色,直接減輕業者的運作成本,刺激產業發展。

回收分揀工序技術性不高,入行門檻低,能吸納低學歷及中年人士加入。這間工廠有120工人,很多便是當地居民。工人每天工作7小時,時薪大概40港元,較我們的最低工資高。別忘了,南韓人均GDP較香港還低一截呢。一間分揀廠聘用人數有限,對紓緩基層就業壓力杯水車薪,但南韓政府1995年推出廢物收費,生產者責任等源頭減廢的法規,便促進了回收及再造業的遍地開花,為基層帶來更多就業機會。

香港回收業面對的經營問題,同樣困擾首爾。不過,分類廠廠長明白說了,作為政府,不能事事以經濟利益行先,也須顧及社會效益,也就是關顧基層,和促進產業。

要讀懂首爾的故事,請要先放下經濟效益的慣性想法,把環保及社會的效益放前一點,那麼價格和價值之間,距離可以很近、更近。

2015年4月9日《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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