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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退聯看學生組織與學生運動

文/吳國偉宣教師 春天教會

先重溫中學生的經驗。2003年,三千名中學生在7月1日中央圖書館外集合,參與爭取普選的大遊行。其後,中學生聯盟成立,他們開始寫章則,試圖以嚴密的典章制度,弄清會員、領導、學校學生會的關係,以及行動的授權機制。

2011年,學民思潮成立,他們由最初三數十人,經過一年的社會運動,以簡單的發言人、分區聯絡人組成簡單的機制,發展成為一支帶領20萬人集會反國民教育、再轉向爭取普選的勁旅。

簡單的比較,就可以看出兩者的分別。中學生聯盟在未行動之先,就希望能透過代表機制(代議政制)選出在任期內有合法性的代表,去represent(代議)會員大會期間,會章規範整個組織的宗旨相關的活動。如果宗旨有寫關心社會,那麼幾乎所有社會議題,會員代表(可能是執委會)都有權作出以會員名義的表態,又或是號召會員參與。在會員立場明確分歧時,才需要以全民大會,或者藉公投去凝聚組織的立場。

相反,學民思潮並不具中學生聯盟期望達到的代表性。他們的領袖提出一兩個明確的議題,以媒體讓全民知曉。他們的力量,不是來自組織中的會員授權,而是行動中,擁有共同身份的成員的實質參與,而他們在參與中自然賦予(delegate)學生領袖的權力。具體而言,我們不會在去問學民會員數目是否有效反映學界意見,他們的代表性來自他們的議題(比如反國教)、立場(以學生利益論述)及動員能力(20萬市民及經年累月遊行示威街站派單張出現的大量的中學生)。

Representative model VS Delegation model可以給學生運動,以及具體的學聯及退聯甚麼意義?我覺得有三點可以思考:

(1) 退聯是一次性的尋求授權行為(delegation),目標首先是瓦解學聯作為一個具有代議權力的組織,他們的目的已經達到(支持他們的公投人數比較多)。因此,再去問退聯發起人他們有甚麼事要做,是沒有意義的,他們完全可以不做任何事,或倒過來,他們根本沒有責任去發起任何跟進行動;

(2) 學聯向來關注學生權益(學債、學生宿舍、本地學生學位、學費等等)及社會公義的問題(居港權、平反六四、廿三條等等)戰功比得上任何一個社運組織。這些參與基本上都是在運用組織給予的權力,因此在領袖為了社會公義疲於奔命的時候,一般大專學生的感覺就是疏離。其實學生本來就有各種渠道可以參與傾莊、列席委員會、代表會,發動公投、甚至彈劾莊員。學聯參與7月2日預演佔領、罷課及其後取得雨傘運動的領導權,是學聯強壯的組織基礎,再加上優秀有膽色有魅力的群眾領導工作。這一點使學聯不單止擁有representative legitimacy,更擴展了他們被整個運動主流(當然有一路有反對聲音)delegate了帶領的權力;

(3) 退聯之後,學聯的成員組織上少了數間大學。他們在學界的代表性有甚麼影響?經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他們的確在representative legitimacy上減少了,但是他們仍然有delegation model的領導合法性,他們仍然可以以學生身份、立場、動員去帶領學生運動。事實上,歷任學聯秘書長、學聯常委都從層層選舉中身經百戰,這些學生代表具有強大的政策分析、論述及辯論能力,而且魅力迫人。相比退聯發起人,我們難以有信心去委任他們出戰政改五人組的辯論。因此,從這個角度分析,學聯雖然於 representation 方面受挑戰,卻可以delegation的方式按個別議題取得同學的授權,這種方式更有令學生的工作更聚焦的好處。

以上分析是否太樂觀?我不知道,就讓新一代學生領袖成為證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