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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拆解 – 政改偽邏輯 (二)

圖: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諮詢

小時候聽狼來了的故事,對於講大話的牧羊小孩予以同情,認為那些大人為什麼不再給予小孩機會,不去拯救那些羊群。狼來了的故事寓意是不要講大話,要誠實,也希望「小孩」做一個正直良善的人。說這個故事,不免是對現在的情況有一些感受,狼來了故事的今天,小孩勾結狼去滅羊,而村民不去保護羊,也使小孩和狼壯大。今天的官員、傳媒、社會有力量有名望的人士,如張小姐、泛民的一些議員就像是故事中小孩,而今天的狼,那隻689以及前朝重要官員,恫嚇、威脅要撕殺羊群,那些羊叫做民主政制、自由社會、公平法治、以及公民權利。各位農民,請珍視這些羊呀!

人無恥便無敵

那個聲勢浩大的簽名運動,那段學生支持政改的片段,那些支持政改的民調,到底有多少是真確,有多少能反映香港人支持「袋住先」呢?我們看見了一堆堆的數字,但如何批判數字的真偽呢?「假的真不了」,我們需要分析了解的,就是當中的過程!

那個簽名運動,被一些朋友在網上揭穿以不同物品在招來,蠔油、米、油等食物及日用品,原本慈善的贈送予有需要的人士是無可厚非,但是要以簽名去換取,就是有條件地送出物品,而如果連未成年的小孩亦可簽名,叫人懷疑有多少人是基於了解事情才去簽名呢?還是基於實際需要才簽名呢?簽名到底是真支持?還是他們是真「受騙」呢?大家請用雪亮的眼睛去作審視,同時我們亦不認指罵領取者,在這個貧富懸殊的社會中,他們有著真真實實的需要,而利用這些人的弱點,用這樣不道德方法去獲取數字的人更可惡,請大家罵準確一些,因為作壞事的人,正正是用有需要的市民作擋箭牌。

至於學生支持政改的片段,有人批評那是親中團體的支持技倆,但我們要小心簡化了當中存在的問題,是否親中就一定會「做假」支持政改呢?還是我們是在有確鑿的證據之下,才指罵他們做假呢?我相信兩位挺身而出的校長就是最佳的證據,他們證明拍攝的流程充滿「誤導」成份,而「誤導」這個詞語亦要小心使用,不要好像一些輸打贏要的政棍一樣,例子就如有人「誤導」學生參與佔中,或是「誤導」學生反對政府。這次「學生支持政改的片段」就是「真誤導」了,承諾不把片段放到網上、手持的紙張是一個支持政改的題目、以至參加的面試是交流團,主題非討論政改的相關活動。這裡讓我再重新解釋「誤導」的意思,「誤導」就是錯誤引導,以不誠實的手段促使受眾作一些非自願的行為,或以不誠實的手段引導參加者作不全面的思考,即面試的題目如果是「試說明支持政改的理據」,我們當然不能看到參加者反對的理據,因為題目已引領參加者作支持的思考,又怎會提出反對的理據呢!

就支持政改的民調的討論方面,一個公開有認受性的民調,必須滿足幾個原則。當中包括問卷調查的題目、委託機構的名稱、是否隨機抽樣、當中存在的誤差、抽樣的群組、以及隨機抽樣的辦法,觀乎以往幾個結果是「支持政改的民調」,到底又有多少過是合乎以上幾個民調的原則呢?如果沒有了抽樣,又是否廣泛代表性的民調呢?如果不知道委託進行民調的機構是誰,公眾又是否能得知民調的取向,以及作民調的目的呢?調查機構只讓公眾知道「支持」的數字,然而數字的背後,取得數字的過程,卻是反映整個調查是否可靠。一些人操控民意調查的目的,就是希望社會認為「主流民意」是傾向於「袋住先」即接受現在的政改方案,從而左右某部分中間的市民的取態,或是使未深入了解政改方案的市民改變思考,是為「羊群心理」,引導一部分市民作支持的決定。周先生今天質疑三間大學的民調能否代表所有人,那麼我們就要看看大學的方法是否科學,相信科學遠比街頭行騙簽名要來得真確。

面對如此不道德的手法,被影響的是社會民意的取向,環環相扣,市民看到民意結果,其思考亦被影響,因為分析已被「誤導」。故此我們更需要拆解當中存在的謬誤,以及似是而非的邏輯,破解他們製造社會支持「袋住先」的論述及假像。故此大家必須要向身邊的親朋好友,好好的分析及解釋現在的情況,亦希望大家不要只信數字,還要了解獲得數字的「過程」及「手段」。

不要「袋住先」

所有這些簽名運動、支持政改片段及民調,其指向就是要香港人「袋住先」,就是否「袋住先」,其實社會大眾已廣泛討論,袋住了會有什麼後果,如有機會袋住一世,政制不再改變,因此他們就以不通過就再不提政改的以威脅大眾。其實當中就是另一個邏輯謬誤,我們要問,為什麼香港的政改要操控在一小群人的手上?為什麼他們可以決定大家共同的事情,一個屬於大家的政治制度?通過是否就代表他會繼續改善制度呢?不通過又是否他們一句說不,就不再啟動政改呢?

這是我們的政改,我們需要一個真正的民主、平等、及自由的政治制度,一個包含提名、被選、及投票的制度。不通過不是現有制度良好,是因為改革不符合人民的要求,不符合國際社會的標準。2010年我們已試過「袋住先」,到2014年的831方案,又是否符合大家的合理期望呢?如果不是,我們是否更有理由否決這個方案呢?就如那個一次又一次講大話的牧羊少年,我們是否應該再給予機會或放過他呢?還是應該給予懲罰,給予警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