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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的自由還是資本的強制?——美國農業發展路程回顧(1)

農民的自由還是資本的強制?——美國農業發展路程回顧(1)
文/呂新雨 @人民食物主權網絡

【編者按】在中國三農研究的視野裡,普遍存在著這樣一個認識誤區——美國的農業資本化靠的是市場的自然運作,中國靠的則是政府的政策推動。而在這種二元對立的認識誤區之上,又衍生出了關於「市場運作」與「政府干預」孰優孰劣的論爭。秦暉先生便是支持「美國模式」的代表性人物,在他看來,市場內生、不受干預的美國農業資本主義道路是我們學習的典範。但在另一部分學者看來,中國政府對農業現代化的干預才是中國特色。本文節選自呂新雨教授的長文《農業資本主義與民族國家的現代化道路——駁秦暉先生對「美國式道路」和「普魯士道路」的闡述》。這篇文章駁斥了「美國農業資本化乃市場自然運作使然」的觀點,揭示了美國現代的農業模式乃是土地壟斷權同資本的聯合的結果,其農業資本主義道路離不開政府的土地政策、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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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代中國「三農」問題研究中,秦暉先生是有影響的人物。他的理論一再以各種方式論述「美國式道路」和「普魯士道路」的二元對立,在他看來,「美國式道路」正是中國農業現代化的康莊大道,也是解決中國「三農」問題的治世良方。
他歌頌美國西進農民「那吱吱作響的大車,把資本主義制度從大西洋岸一直推到了太平洋岸」,「美國的民主制度正是在農民占人口總數80%以上的時代建立起來的。在這一進程中農民並沒有表現出所謂『小私有性』、『小生產者』或小資產階級的保守性或反動性,相反,正因為他們是獨立的小私有者而不是宗法共同體成員,是自由的家庭農場主而不是依附農民,一句話,是真正的小『資產階級』而不是宗法農民,他們才能起上述進步作用。」

但實際上,美國的農民主要都不是自由的家庭農場主,而是租佃農場主,雖然有1862年「宅地法」近乎贈與的土地,但租佃農民的比例還是很高,他們全部或部分地耕種租來的土地,因為這個法律出現得太晚。

在十九世紀上半葉,美國實行的是以聯邦財政收入為目的的土地現金拍賣,它是以整塊地段(Section)以至鎮區(Town-Ship)形式進行的,從而使得土地商品化的出售方式與大地產投機活動結合在一起,東部土地公司憑借其在殖民地後期形成的雄厚資本在土地拍賣市場上肆意購買大片國有土地,然後以高價向移民進行小塊零售,這些壟斷集團作為中介進行了國有土地的二次分配,並從中獲得巨額利潤。

所以「『美國式道路』的起點並不是『無償分配的自由土地』,它同樣表現為土地壟斷權同資本的合二為一。」只是在大塊拍賣方式無法吸引足夠的移民進入東部時,政府才被迫逐步縮小地塊出售的單位面積。但土地投機商已經占有了大部分肥沃的土地,早期拓荒者買不起,而宅地法的土地多數是貧瘠的土地,「在1862年以後,可供出售和拓居的公地,大部分都是位於現在我們稱之為大平原地帶的半乾旱地和貧瘠土地。在這些地區接受了宅地法的數十萬戶家庭,在因旱災而使幾個季度的辛勤耕耘令人心碎地失敗之後,結果不得不回到土地比較濕潤的地區去」。這使得許多拓荒者寧願耕種租來的肥沃土地。

1880年租佃農場占全國農場總數的25·6%,以後逐年上升,1900年達到35·5%,1920年達到38·1%,1930年達到42·4%的高峰,其後,完全的租佃農場主逐漸減少,而擁有部分農場但主要租用土地進行經營的農場主卻持續上升,五、六十年代達到45%左右,七十年代超過了50%,九十年代以後增加到60%以上,全部擁有的農場主比例下降,到1999年只有25·6%。最重要的原因是小農場主資本短缺導致的對資本的依附,使得不在地主使用權與租佃農場主的經營權相分離的租佃農場現象成為「美國式」道路的關鍵,這在後面的論述中還會詳細展開。

美國西部的土地制度完全不是秦暉所描述的那樣是西進的農民用吱吱響的大車推出來的「資本主義」,這種敘述掩蓋了真正的歷史事實。首先,獨立戰爭使美國的疆域跨過了阿巴拉契亞山脈,而這個過程伴隨著與印地安人殘酷的流血戰爭,大大小小的戰爭一直延續到1890年,西進運動完全是踩著印地安人的骸骨進行的。

在此基礎上,西部土地還是一個涉及到美國各個州、各個階層和集團利益的重大社會問題,並關係到當時新生的共和國的政治前途。誰應該是新國土分配的主宰?誰應該擁有西部土地權利?各州在土地政策上分歧嚴重,而財政困難的國會則希望把西部土地作為財政收入的來源。為此,國會進行了長達八年之久的辯論,才基本確立了建立國有土地的政策,1784年成立了以托馬斯·傑斐遜為首的專門委員會負責制定西部土地法。

傑斐遜曾是《獨立宣言》的起草人,他在土地政策的制定上遵守的信念是,美國的成功必須取決於具有絕對所有權的私有財產,而小土地所有者正是國家最為寶貴的組成,他希望把美國建成以小農為主體的民主共和國,因此他試圖把土地分成小塊,低價或無償地分配給拓荒者。但是這個主張卻因為遭到了大地產集團的強大壓力和抵制而失敗。當時新政府的財政部長漢密爾頓代表商業和銀行家的利益,主張高價大片出售公有土地。

1785年「土地勘測法令」(Land Survey Ordinance of 1785)在西部設立土地局經辦土地出售與轉賣事宜,以鎮區制為全國國有土地矩形勘測制的基礎,它以邊長六英里的正方形為基本勘測單位,以一平方英里(640英畝)的方形地塊為基本出售單位,形成鎮區和地段兩級地權界限,並成為西部土地權的法律依據,也就是說,只有經過勘探的鎮區和地段內的土地所有權才是合法的,所以前殖民地時期形形色色的「封建」地權被「清除」,包括拓荒者的土地定居權。法定的土地所有權必須在公開的拍賣市場上用現金購買。勘地制度與現金拍賣制度的結合,使土地所有權從一開始就從屬於資本所有權,而不是認可農場主的開發定居權。

該法案對西部開發和美國歷史產生了深刻的影響,西部土地國有被法律認定,並成為國會控制下進行社會財富分配的來源,而各州喪失占有西部土地的權利,這就為美國由邦聯制轉為聯邦制奠定了基礎。鎮區制度不僅是土地出售和分配的制度,而且成為社區的基層組織形式,在1787年「西北法令」以後與州縣行政區相連接,成為與土地制度互相匹配的政治制度,道路、稅區、選區、學校等都以鎮區為單位進行。

現金拍賣方式為聯邦政府帶來重要的財政收入,並且成為美國資本積累的主要來源。現金拍賣方式為每英畝最低限價1美元,一次性購買不得少於640英畝,支付方式為硬幣、債務證券和國債利息期票,地價必須在一個月內付清,一旦不能付款,則地塊由政府再次出售。這些規定使資本雄厚的大地產集團獲得了西部土地購買的壟斷權,並且使地產集團與金融集團出現共生現象,土地投機與金融投機結合在一起,使得土地資本迅速轉化為金融資本。

西部土地市場在十九世紀上半葉的美國經濟中,起著類似股票市場動員社會資本的作用,是美國工業革命的杠桿。十九世紀三十到五十年代,土地投機資本從西部土地和農場主獲得的利潤達到了五億至六億美金,這些巨額資本轉向了鐵路、林業、礦業、牧業和制造業,帶動了美國十九世紀下半葉經濟的全面高漲,土地資本的跨地區、跨部門流動,必然引起銀行、保險等金融活動的空前活躍,而土地投資的集團化和金融化也使得西部土地關係更加復雜。

十九世紀下半葉,美國的工業革命獲得成功,美國開始從農業國向工業國的結構性轉變,而這個過程正是與大草原和大平原地區的農業資本主義化的過程是同步進行的,這當然不是偶然的,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西部的土地以及建諸其上的農業發展與美國工業革命是互為條件的:

「如果沒有從海岸導向內地的鐵路、沒有連接河道的運河、沒有橫跨大陸的鐵路和電報、沒有往返於大河和沿海航道上的汽船、沒有能割大草原草皮的農業機械、沒有征服諸土著民族的連發槍,荒野原是不可征服的。」

到十九世紀八十到九十年代,聯邦土地分配政策基本上完成了其歷史使命,那就是
將國有土地按照資本比重給予了擁有資本最多的集團和階層。1903—1905年第58屆國會的公共土地委員會報告中承認,定居者與大地產商相比處於明顯不利地位,很大部分國有土地轉入大土地投資公司,數量遠遠超過宅地農場,幾乎每個地方大土地所有者都壟斷了最好的地塊,這些土地立法的結果就是租佃制或雇工制取代了自由農場主。

正是租佃農場主成為「美國式道路」的關鍵。而宅地農場轉為抵押—租佃農場的速度最快,數量最大。到十九世紀末,全國的租佃農場已經達到了百分之三十以上,而在西部幾個新州就達到了百分之五十左右。二十世紀中葉的一個調查表明,當時的農場主中其土地來源是由於「宅地法」而獲得的不到2%。破產的宅地農民成為農業工人的後備軍,1900年全國雇傭的農業工人為二百萬人,1910年已經達到了三百八十萬。

內戰時期由於糧食價格上漲而勞動力短缺,直接引發了大草原地區的農業機械化浪潮,內戰後三十年是美國農業實現機械化的時期,各種主要農具發明都已經完成。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農場主都必須借貸來添置機械以擴大生產和降低成本。農業機械化加深了農場主對貸款的依賴,同時在生產資料上受農業機械公司的價格控制,但這卻促進了農業機械工業的發展,到九十年代,美國農業機械年產值已達一億美元。

西部農業特有的用於土地柵欄的鐵蒺藜也被認為是工業革命對征服大草原的最大貢獻,九十年代末鐵蒺藜產量已經達到1874年的三萬倍,正是大平原農場主的幾十億美元的鐵蒺藜保證了二十世紀初最大壟斷企業「美國鋼鐵公司」的巨額利潤。而內戰後四十年是美國農業空前發展的時候,主要農產品小麥、玉米、棉花分別增長了4倍、3·5倍和5倍,強有力地支撐了美國的工業和真個美國經濟的發展,為二十世紀的現代美國奠定了基礎,被稱為是與十八世紀的英國工業革命具有相同意義的事件。這一點,只要比較一下蘇聯在工業化時代由於糧食短缺所造成的後果就可以看到它的意義。這種工業與農業的互換正是美國資本主義現代化能夠完成的關鍵。

但是這種農業資本主義化卻不是依靠小農場之間的相互兼並和分化來完成的,而是在金融資本的控制下,農場主以租佃方式間接地獲得資本來源,並保留家庭農場和季節流動工的生產方式來降低成本,這形成了美國西部租佃農場的主要形式。它說明的是在美國農業資本主義的過程中,利益的參與分配是一個復雜的過程,農場主只是最後的一個環節,他們的勞動投入並沒有從市場中獲得應有的最大利益,因為形形色色的資本正是參與農業利潤分配的主角。比如鐵路是大平原農業與國內市場和歐洲市場聯結的通道,因此鐵路公司成為西部農業的壟斷者,它竭力抬高運費,甚至有些州的玉米售價和鐵路運價幾乎相抵。

西部農產品市場與鐵路的結合產生了系列區域性的市場中心,如各大谷物公司,這些公司制定市場協定,實際壟斷了整個中西部的谷物價格,一旦進入收獲季節,農場主急於現金支付各種債務只能聽命於谷物公司。鐵路公司、谷物公司和加工業托拉斯層層盤剝,使西部農場主喪失了對市場價格的發言權,實際上將農產品價格壓到了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