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和羅致光講清講楚!

羅致光教授在5月16日接受無綫《講清講楚》訪問,我認為羅歪理連連,邏輯混亂,背棄民主基本理念,言論可恥!現嚴正反駁如下:

1, 民調多數支持就是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

羅論述的邏輯是「任何選舉也有不同程度限制,國際標準是“無不合理的限制”」,「‘’無不合理限制”每人標準不同」,「一個人是不會接受一件他不認為是合理的事」,「市民覺得可以接受就反映香港人一般覺得它叫合理」,「這情況下,我們便說這便符合國際標準」。

我認識羅致光十多年,連續多年每週和他一同開會,討論政策和政治事件,我非常肯定羅是邏輯概念非常清晰的學者。羅以上的邏輯水平之低令我非常震驚,謬誤包括:

-「接受」等於「合理」?

世事中不合理但要接受的事情太多了,例如老闆要求員工不斷無償加班,員工因不同理由接受,是否代表員工認為「 不斷無償加班 」合理呢?又例如中共早年推行「大煉鋼」,多數人不單接受並參與,是否代表煉出無數廢鐵的運動是「合理」的呢?

-「按民調判斷是否合理」又合理嗎?

民調結果受不同因素影響,會有反覆起落,試想某項主張原本六成人接受,後來變成六成人反對,是否就代表該主張自動由「合理」變成「不合理」呢?如民意再逆轉,是否代表主張再由「不合理」變為「合理」呢?可見,純粹按民調結果判斷一事是否合理,本身已極不合理。

- 一地民調結果就是國際標準?

羅致光連地方標準和國際標準都混淆,容我借用張堅庭反駁李力持有關笑話的國際標準的說法:「如只在香港有人笑,這是地方標準」。我不認為羅致光和李力持水平一樣的低,但認為以羅的學術和思辯水平,有關概念的混淆,不可能是無心之失。

-按照羅致光的邏輯,世上根本沒有普選的標準,只要當地民調顯示多數人接受的選舉制度,就是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制度,這樣的話,我敢斷言,無論古巴、伊朗、北韓等獨裁國家都是實行普選的國家,北韓的民調結果更可能是99.9接受!羅致光的定義不單違背政治學上有關民主政制的基本理念,說法更與中央和建制派無異,實屬指鹿為馬。

2, 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通過與民意四分三支持類比的荒謬

身為民主派的前輩,羅致光無可能不知道,現時立法會中半數席議是功能組別,絕不能代表廣泛民意,因此以立法會三份二通過作為民意支持度的類比實在比喻不倫、理念混淆。

3,羅認為現時政改「非考慮道德價值問題……這個純粹是每一個人有無權去投票的問題」,應參照民意決定。作為民主派前輩,羅理應相信選舉權和被選權理為基本人權,現時被選權被不合理限制,令市民欠缺真正選擇,基本人權遭侵害,此問題不是核心價值問題是什麼?泛民主派豈能根據民調結果一同剝奪之?

我和羅致光在民主黨相處多年,過去羅經常強調政策必須具合理性,批評純粹跟從民意是「民粹」表現,極不負責任,但羅在政改問題上明顯背棄堅持多年的論政方式和原則,以個別民調結果界定何謂普選,再要泛民主派跟從,並指此為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歪理連連,令人憤怒!

我在本年2月25日《明報》撰文《無底線的退讓與投降何異》批評羅致光,今日再次撰文希望以正視聽。我認為中央政府一直背棄普選承諾,要解決當前普選爭議,中央作為始作俑者,應取消831的無理限制,確保參選制度無不合理限制,再由市民一人一票選出。相反,民主派已忍無可忍,羅致光一再要求民主黨在831框架下退讓,根本是赤裸裸的投降主義,羅所謂的「第三條路」,自稱是為強化民主黨在中間選民的支持,實際效果卻令人覺得他不斷發表歪理,意圖向中央靠攏,令民主黨堅定爭取普選的形象模糊化。

我希望向羅致光和社會人士講清講楚,現時黨內全部六位立法會議員,過百名區議員和社區主任中,我從無聽過任何人認為831框架下,仍可能實行普選,更不會接受所謂的「袋住先」,他們每位都是每天直接面對市民,聽取民意,如羅的主張反映民意,有助民主黨,相信不少在前線奮鬥的朋友已群起支持。但事實正好相反,每當羅發表類似言論,市民對民主黨的質疑只會增加,前線的壓力只會增加,羅致光希望以其歪論「協助」民主黨爭取中間選民支持,實在敬謝不敏,我請他「講少句,當幫忙」。最後,如果政改拉倒,我建議無論是梁振英、林鄭月娥或葉劉淑儀未來如果組班,應該邀請羅致光入閣,不是擔任勞福局局長,而是政制事務局局長,繼續走其康莊的「第三條路」,相信他的表現,會遠勝於譚志源和劉江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