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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數請願皆被校方無視 直接行動對抗制度暴力

遴選決定黑暗作業 過場諮詢妄視社群

校長遴選只配為校董會遊戲,廣大教職員及學生參與程度等同零。由二零一四年八月,校董會即展開校長遴選程序,由十二月始,一切相關資訊止於初步篩選準則及初步候選者數目,當中如何篩選、如何討論,皆無人知曉。直至四月下旬,學生代表才能參與,候選人卻只剩一人,更被告知五月十四日於同日完成諮詢、推薦及委任。五月十四日,為學生考試之期,如何能夠捨棄考試,為求問上問題數條?校董會主席曾允諾學生會盡力照顧大學社群的意見,如今承諮何在?我們絕不認同此等強行推動的遴選程序、黑暗的假諮詢。

大學並非商業機構 師生共治實為正途

大學並非一間公司,更非一所私人機構,遴選校長不比聘請行政總裁,不應由一小群高層決定,而是全校的所有持分者都應有平等機會發表意見,無論大學內的任何階層,都須擁有相同的話語權及參與機會。這不應由校方管理層「施捨」,更不應作「家長式管治」,而是我們必須擁有的權利,這正是師生共治的精神。作為一校之長,肩負起捍衛院校自由、學術自由的重擔,一舉一動,都影響大學的發展。校長必須問責於民,面對大學社群。候選人有責任於上任前,好好了解社群的需要,好好展示自己的理念。這不單是遴選程序所規定,而是希望作為校長,就必須承擔的責任。

建制以內已然盡力 直接行動訴諸公理

體制內賦與學生的權力先天不足,聘任委員會學生未能加入,從一百五十人到唯一候選人的篩選,學生完全不能參與,只能目睹結果的出現。只有一名的候選人,何來遴選?從各方面的隱暪及拖延,顯示聘任委員會毫無誠意深入了解大學社群意願。當聯署、聲明、正式信件、會面等表達方式都用盡時,校董會依然不為所動。當我們無法於不合理的體制內,發出令人重視的聲音,就只能另覓出路。我們深信,只有直接的行動才能對抗制度暴力。因此,我們聚集群眾,直接面對聘任委員會,要求聘任委員會還社群一個公平公正的程序。我們針對的不是候選人,而是制度。程序不公底下選出的校長,如何使人信服?

推遲委任並非完結 諮詢空間必須增加

諮詢當日行動迫使聘任委員會退讓,取消即日通過委任,然而聘任委員會尚未打算增設三天諮詢。錢教授於星期一作出承諾,本會希望錢教授公開通知檢查行程表之結論,承諮可進行之諮詢日數。行動並未完結,聘任委員會須提出合理諮詢時間,否則本會必定進行下一步行動。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