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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本學人,何以甘於瞞昧? —— 致楊教授振寧先生公開信

楊教授振寧先生大鑑:

近日香港政制改革之爭論日益熾熱,不論布衣寒微,抑或達官賢達,均發表己見。一時間,眾說紛紜。晚生閱《明報》之時,見先生與中文大學前校長劉遵義共同發表文章《選擇正確路向!》,隨即細心閱讀,望得洞見。然晚生不學,讀後疑惑叢生。今冒昧請教,謹陳疑惑如下。

先生與劉氏以美國近二百五十年之民主化進程為例,圖證「儘管有崇高理想和超凡智慧,民主亦不能一蹴即就」。並指出即使當今世人皆奉美國之民主制度為圭臬,然該制度其實弊病處處、「未臻完美」,因此香港二〇一七年之普選制度即使「未臻至善」,也「不應囿於固執,只顧追求完美;與其接受一個空杯,倒不如先拿下一個半滿而將來有機會注滿的杯。」先生此言,實令晚生不解。先生或許不知,鄰近香港之臺灣,由國民黨獨裁執政到實現首次政黨輪替,只是五十多年,而南韓之民主化過程也相若,時間非短,但絕對比美國二百五十年短得多。何解?晚生以為,人類之所以聰慧,在於懂得學習。美國推行民主,無先例可循,只能慢慢向前,創造新制度,實常理也。然臺灣人民追求民主,珠玉在前,自能繼往開來。既然如此,香港此後進民主化城市,理應走得更快。況且香港之民主化進程開展已達三十年有餘,豈是「一蹴即就」?先生乃物理學家,當知牛頓以前,西方世界多繼承亞里斯多德之學說,以為物體下墜乃事物之本性使然。直到牛頓開萬有引力之說,方豁然開朗。自然科學與政制改革固然不能等同,但人類學習前人成果,在其之上模仿甚或開拓,其理一也。今先生不教人運用前人種下之果向理想目標急起直追,而反教人以陳腐為標準。如此,豈不是教消防員用水桶滅火、教物理生學本性論哉?此晚生之惑一也。

先生與劉氏又謂:「如果能夠在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將來的選舉安排與現行的會有巨大分別:屆時每位香港市民都有自己的選擇,出選的兩或三位候選人會有真正的競爭。若政改不通過,屆時的候選人就只須對選委會的1200名選委進行競選工作;若政改通過,他們就要面向超過500萬選民,需要專注影響全港市民的民生事務。」先生謂通過了政改方案,獲選者就要「面向」選民、專注民生,而人民亦有「真正的競爭」。然先生卻似乎忘記了,凡有意出選者,必須獲得由一千二百人按四大界別組成之提名委員會一半委員提名,方能參選。如此,則參選者首先要「面對」由親北京分子及財閥組成之提委會,所謂選民只屬其次。要有「真正的競爭」,前提乃有「真正的選擇」。此理顯然易見,坊間已多所論述,毋庸重複。先生乃大物理學家,理應對事物觀察入微,然在此政改問題上卻竟然有此大紕漏,何解?是一時疏忽,抑或故意欺瞞?此晚生之惑二也。

先生與劉氏繼而謂:「同樣,對一些少數派政黨如民主黨來說,儘管他們可能沒有『自己人』出選,他們仍然可以發揮重要的影響力,因為他們的支持者對選舉結果可以有關鍵性的影響。假使沒有普選,候選人的競爭性就會大大降低,普羅市民的要求或未能有效在選舉過程中得到反映。」先生謂民主黨乃少數派政黨,乃昧於事實。粗疏而言,所謂民主派之支持者人數一直與建制派支持者相若。其在立法會內之所以是少數派,乃因按法團主義組成之功能界別佔據了議會一半議席,令大多數民意往往被真正的少數派壓倒。而事實上,反對政府方案者,也從來不是少數。能否有所謂「自己人」出選並非我輩之考慮因素。只要制度符合民主原則,即使「自己人」無法出選,也當服膺。追求民主,非追求「自己人」奪權,而是追求公平制度(institution)以及程序公義。無普選,固然無真正的競爭;但實行了政府方案之普選,同樣無真正的競爭,「普羅市民的要求」也不可能「有效在選舉過程中得到反映」。先生居美日久,理當認識民主之基本原則;且從事科學研究者,理當以尋真為職志。先生為何甘於協助政府蒙混過關,並與劉氏之流合作欺騙人民?此晚生之惑三也。

人類理應尋求進步,而不是倒退。科學家研究世界,但求尋找定律法則,一方面為理解世界運作,另一方面乃為人類以致萬物整體謀福祉。政治亦然。人類社會比物理世界複雜,皆因人類有自由、目標、渴望以及創造力,而人與人之互動又講求機遇與巧合,因此法則難求。但政治學者也如科學家般,望為人類謀福祉,因此研究種種政治制度以及思想,但求建設更適合人類生活之美好社會。民主制度縱非完美,但也值得追求。人類與其他物種之一大分別,在於人類懂得選擇。我等可以選擇走正確但佈滿荊棘之途,或走錯誤但平坦之路;可以選擇堅持原則,或苟且偷安;可以選擇說出真相,或掩蓋事實。先生與劉氏謂:「選擇正確路向!」實在正確,我等必須選擇正確路向。但正確路向只能是走向真相,而不是陷入謊言。願與先生共勉。專此,敬祝

鈞安

晚生
莫哲暐 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