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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民族性論的反智和倒退 ——回陶傑

DNA民族性論的反智和倒退 ——回陶傑

才子陶傑的小農DNA論,再次引起論爭。梁文道批評這論述未免不夠嚴謹。才子不忿,於是列出長長的書單反駁,以資證明所謂中國民族性的研究及討論,已超過一個世紀。

可是,這種回應的水平不過是說說知識界「古已有之」罷了,但卻沒有回應質疑,沒有說清楚這何以不是訴諸族群偏見。

是的,中國民族性的討論,19世紀已經出現,並受到魯迅一代五四文人的大力呼應。然而,不要混為一談的是,所謂民族性(或國民性格,national character)的討論,起碼可分兩個層次:一是來自19世紀歐洲民族國家理論,部分由傳教士書寫,這帶有殖民心態和種族的優越感;另一種則是五四文人的國民性論述,目的是拯救靈魂和自我批判,走向現代。

我的問題是,談劣根性也好,說DNA也罷,這到底是為了通過貶抑他人來滋養一種族群優越性,抑或是為公為民的自我改革?前者把他人的處境視為優越感的養分;而後者,則懷有哪怕是微小的改革希望(陶才子標榜自己從不憂國憂民)。可說一念天堂,一念地獄。

其次,梁文道也指出了,從陶傑到陳雲背後那條族群主義演化線。如果小農DNA的說法,過去其實是指一種文化優越論(本土右翼崛起前,他經常以之批評香港人),那今天的陳雲就相當不同了,因他把優越論徹底政治化,使之作為敵我問題。進一步,他將共產政權的兇殘、自私,跟中國人的國民性掛鈎,啟動族群大戰(所謂匪國賊民)。

我們應該注意,那些民族性格的說法,經常流於空泛,不具分析意義,且時時可以用來描述另一個族群。舉例,常說的差不多先生、窩裏鬥,根本不僅是某一族的問題。這涉及某一個共同體的知性追求是否嚴謹,和政治文明是否健全的問題(如何面對路線差異)。輕易訴諸族群本性,將使人忘了那個問題本身,而且,要證明一項國民性論斷具有解釋力(如小農DNA),絕不容易。

因而開口閉口乜乜民族性,可以是很反智的。

原文刊在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