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截取條例政府拒交數字 建制派:講個「信」字

截取條例政府拒交數字  建制派:講個「信」字

吳亮星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2015年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昨日(6月29日)續會,民主黨涂謹申要求政府加強透明度,防止修訂通過後因為條文不清釋而引起爭辯,惟保安局副秘書長李美美繼續以「影響行動機密」為理由拒絕透露監聽的程序及有關部門銷毀截取成果的確實期限。建制派議員不斷為政府「護航」,認為機制講求「信任」,市民需要相信專員的專業和公信力,然而涂謹申強調,有關程序及數字涉及公眾利益,促請政府解釋列為機密的原因。

dds
保安局副秘書長李美美

保安局:各部門實際銷毀時間屬於機密

就上次議員提出部門銷毀截取成果的實際期限,保安局副秘書長李美美表示,廣泛而言,執法機構需要在案件完結後一個月內銷毀相關錄音;若然案件涉及司法程序,需要呈交法庭,則要在程序完結後的一年內銷毀,以保障市民的私隱。涂謹申質疑為何要用「廣泛」、「一般」等字詞,而非確實回答每個部門實際上的銷毀時間。

李美美指,法例只規定了執法人員需要在「合理時間」銷毀成果,而「一個月內」的期限是由各部門自行制定的實際操作,確實時間不便回答。涂指「一個月內」的期限可以很長,「三個星期又得,兩日又得,點解唔可以話比我哋知係幾時?」他及後改變問法,希望知道四個部門中最短和最長的銷毀時間,惟李美美由始至終以「機密」、「內部守則需要保密」等理由拒絕回答涂的問題。涂指難以接受「咁都係秘密」,希望公眾評論政府的做法是否合理。

建制派:機制靠個「信」字

金融界吳亮星表示,機制能否有效運行全靠公眾的信任。他指電影橋段中的截聽也是盡量希望越少人知道越好,若執法人員有不當之處,一定會留下紀錄。吳認為得到具體數據沒有意思,「如果講左個時間出嚟比對手知道,我哋可唔可以負擔到個社會代價? 」

旅遊界姚思榮同樣表示需要信任制度,他指成果涉及私隱,相信一個月內銷毀是合理的時間。他表示統一及公開銷毀時間會讓不法份子有機可乘,「每個部門的查案方法不同,統一銷毀時間唔單止冇用,仲可能比佢地制定到對策。」

cds
民主黨涂謹申

涂謹申:政府需要解釋

民主黨的涂謹申指沒有要求統一銷毀時間,但希望政府方面能夠解釋為何不能提供數字,而非以一句「沒有補充」帶過。涂指並非有心留難當局,只是問題涉及「一般性原則問題」,政府有責任解答公開數字如何影響部門的行動和執法,釋除公眾疑惑。他不希望執法機構以「行動機密」掩蓋有關數據,損害公眾利益。

條例修訂提升專員監察力

《2015年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賦予專員收聽截取成果的權力,保安局副秘書長李美美表示,專員現時已經使用不同方法監察執法人員在截取行動中有否犯錯及刻意隱瞞,條例修訂有助他更有效的監察整個程序。

根據《條例》,專員現時可以透過四個途徑監察執法人員,包括清楚列明行動細節的每週報告、查訪、隨機抽樣及檢示器材清單。在過往9年,小組法官收到超過10,000宗截聽的申請,經專員審查後發現其中有29項違規及59項異常,有60名執法人員受到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