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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可以在圖書館借到的

原本可以在圖書館借到的

以下是一件真人真事,由朋友目睹再轉述。

朋友逛書店,看到一名老年漢問書店收銀員,有沒有某本中醫藥書發售,店員告之該書已然絕版,沒有發行多年,但該書作者有新作推出,就是老漢已拿在手上的一本。老年漢聞言,露出失望神情,匆匆離開。朋友形容那位伯伯很sad和messy (後生女都喜歡用英文),對此朋友感到內心不安,愛莫能助。

一個人為何這麼焦急地,需要一次過買兩本中醫藥書?

要找到一本絕版的書,原本市民可以去圖書館借閱,可惜那本書最近被衛生署要求在全港圖書館下架,理由是該書牽涉一宗中藥中毒事件。

中藥中毒在香港不算罕有,2013年有6宗,4年有3宗,今年有兩宗,中的都是一種烏頭鹹頭,某些藥材本身含有這毒素,但只要經過正確煎煮,加上有配伍,就可以減低毒性,發揮藥效的。

那本書所涉的中毒事件就是有人依書中藥方去藥材店執藥,然後中毒,衛生署把中毒責任只歸咎藥方,撇除其他所有原因,例如藥材店找錯份量,煎煮時間不夠、藥材被污染;然後隨即要求康文署將此書下架。

這不是一本教人減肥、溝仔、戀愛的消閒書,那是一本有可能救人性命的中醫藥書,裡面有許多應付頑疾的藥方。對於治病,每個都有不同的信仰和理論,你不信你的事,如耶穌,總有人信,也有人不信。面對惡疾,尤其見到受苦的是摯親,當然甚麼方法也會去嘗試,只要有一線生機也不會放過;那位很sad 和messy的老伯,可能就是處於這個境況。

究竟衛生署如何決定甚麼書本的內容會對市民構成危險?究竟衛生署是不是有權去決定市民不應該接觸甚麼書?那中毒事件所涉及的只是其中一條藥方,而且不能證明書中所寫是導致中毒的唯一原因,這樣就要把整本書下架?這是誅連九族,衛生署真的有權?假若有人在家練降龍十八掌至斷手,衛生署又是否要所有金庸小說下架?

之前的「龍角散」事件,法庭裁定衛生署沒有權要求回收「龍角散」,可見衛生署已有越權前科,今次輪到把書本下架,只害了有需要的市民,這本書叫《阿樂珍藏秘方》,原本可以在圖書館借到的。這件事之前已經寫過,本來不想再寫,但朋友在書店所目睹的,不得不再將衛生署的僵化官僚腦袋展示。

今日衛生署就以保障市民安全為由,把書本下架,明日其他部門就有其他理由將更多書本下架,言論、資訊自由就是在一片「為你好」之聲下湮滅。

利申: 《阿樂珍藏秘方》我有一本,衛生署有本事來我家把書下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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