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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大媽」與「極左」政治

「趕大媽」與「極左」政治

「『大媽』是指年齡介乎四十幾到七十間的大陸城鎮女性,特點之一是有表演慾,愛在廣場跳舞唱歌;二是有穩定的收入和較強的購買力。儘管青春不再,她們卻『不信鏡』,依然留戀年輕歲月時唱紅歌跳交誼舞時代。而且樂於『獻醜』,或以醜為美。大陸有人稱她們是『擾民大媽』,但她們毫不在乎,越是人多的地方,她們越是安上喇叭大唱大跳。大媽經由新移民傳來香港,將會成為香港大陸化的一個標誌。你能忍受香港出現這樣的城市標誌嗎?」

名政論家李怡在其《蘋果日報》7月7日的短評專欄,也呼應一些本土「激進」右翼人士最近一連串的「趕大媽」行動,委婉地為他們的行動提出「理據」:「大媽經由新移民傳來香港,將會成為香港大陸化的一個標誌。你能忍受香港出現這樣的城市標誌嗎?」因為不能忍受,就要驅趕她們離開公眾視線,差不多等同「我睇你唔順超,我要你消失」,這是否很危險的思想?

這令灰記憶起在海外求學時的「極左」心態。其時灰記與當地毛派共產黨人過從甚密,對「社會主義」中國和毛主席有過短暫的迷信。1979年,中國著名民運人士魏京生,因為刊出大字報《要民主還是要新的獨裁》,點名批判鄧小平「文革」復出後搞獨裁,因而得罪老鄧而以「反革命」罪被判刑十五年。 灰記的不少同學聽到這則新聞,都批評中國當權者專制不人道,打壓異見。當時灰記雖然覺得刑期有點長,但因為受毛派思想影響,認為魏京生鼓吹「資產階級自由主義」,思想「反革命」,所以受「社會主義」中國「法律制裁」亦屬「罪有應得」,結果被一名來自菲律賓的同學批評違反人性。

灰記回想,「攻擊領導人,攻擊社會主義的『反革命』分子必須消滅」(鄧小平比毛澤東已比較「文明」,毛澤東時期,現行「反革命」隨時會性命不保)」,與「我睇你唔順超,我要你消失」,這兩種態度其實「異途同歸」。所謂「極左」分子,以「最革命」自居,自以為永遠正確,覺得自己有權清除所有「革命」障礙,包括活生生的人,說穿了就是極權思想。那些「趕大媽」的「本土主義」者,亦雨傘運動活躍分子,不,他們不屑叫雨傘運動,要叫雨傘革命。換言之,他們以革命者自居。他們當然不是「極左」分子,因為他們自命反共。但他們對待「異己」的心態,與「極左」分子卻極為相似。

當然,那些「趕大媽」的人會反駁,我們無權無勢,我們只是勇武,還要遭到警察不公平對待。但灰記會問他們,第一,人家沒有為非作歹,只是唱唱歌,跳跳舞,你走去「踩場」的「盲動」,令藍絲和「黑警」有機可乘,輿論亦會覺得你們到處挑起火頭,引起社會混亂而更傾向警方強硬執法。再者,萬一你們的思想態度成了社會的主流價值,萬一你們「建國」成功,握有公權力呢?

當然,那些「趕大媽」的人又會說,現在香港好危急,敵人殺到埋身,還講那麼多「大愛包容」、「開放多元」。灰記還是要問,萬一你們的思想態度成了社會的主流價值,萬一你們「建國」成功,握有公權力呢?

亦有論者如劉細良,把大媽與梁振英政權及新興親政府勢力的政治墮落掛勾,因而也暗示「趕大媽」有理:「香港人對呢種唱紅歌大媽廣場舞唔接受,係正常反應,尤其在公共地方,點解本地樂隊賣藝就得,大媽就唔得,香港人會懂得分辨。因為大媽、廣場舞、唱紅歌、數字人、曬馬、黑幫、土豪劣紳,係聯成一缐。」(《大媽政治》6月9日)

大媽其實很多都是持單程證來港與丈夫和子女團聚的新舊移民。在大陸成長的新舊移民,很多都認同中國,投票傾向投建制派(當中可能不少是黃絲帶、本土派的父母),這是事實。但她們也認同香港是自己的家,正如四成投票給建制的人也會認為自己是香港人,只是政見與雨傘人、黃絲帶不同,這也是事實。隨便把大媽與很可能是來自大陸的公安或解放軍,即數字人,黑幫和土豪劣紳掛勾,殊欠穩重。無他,即使如何獻醜,如何以醜為美,即使如何賣弄「劣等」的大陸紅色文化(其實她們也有唱Beyond的歌曲和台灣的懷舊歌),如何令人厭惡,大媽只是在公園,在行人專用區表演是行使表達自由,香港人最珍重的基本權利,是否應受到尊重?你覺得她們討厭,咪行開啲囉。況且,可能真的有部分市民好欣賞她們也不定。何謂「開放多元」,就是不被社會主流認可的東西也可展示。

可能有人又要重提大陸移民是中共「殖民」論調,即大媽和很多近二十年透過單程證來港的大陸移民一樣,是中共「殖民」的「尖兵」,不能掉以輕心。灰記不會反駁,因為不知道內裡實際運作情況。但每日150個單程證配額則訂明絕大部分是給予香港永久居民在內地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是事實。雖是由內地公安批出單程證,但精神則是與國際人權公約相通,即一個國家/地區的公民與配偶及需照顧的未成年子女團聚的基本權利不容剝奪。那麼,為何要由中國公安批出單程證?因為中國是一個限制其國民出入境權利的國家,如果不是如此,港人內地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能可以更快來港團聚。所以一些香港人要求港府取回單程證審批權,應該明白其意義並非不讓港人在大陸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港,而是杜絕大陸公安貪污造假。

至於為何不能限制港人在大陸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港?這等如不能限制港人在加拿大、在英國、在世界任何一個地方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港一樣,因為如果這樣做就是違反已在香港實施經年的聯合國人權公約,法庭一定會判政府敗訴。所以一些比較「積極」的提法是協助他們早點融入香港社會。當然,現在香港社會撕裂,不知是「極左」還是「極右」,總之是強硬派的梁振英政權還繼續推波助瀾,鼓吹「人民鬥人民」,唯恐天下不亂。「本土派」是否亦樂意照著梁政權的劇本行事?

凡事都有取捨,不能輸打贏要。近年因為中港矛盾激化,每提到大陸,很多香港人,特別「本土主義」者都充滿厭惡和對抗情緒,視之為劣等文明,劣等社會,並以香港文明、國際化、達到世界先進水平而自豪。而現今的所謂文明、國際化、世界先進水平是怎麼一回事呢?還不是講求尊重人的基本權利,講求法治精神,珍重表達自由(精粹是珍重自己的表達權利外,亦有義務維護不同/相反意見者的表達權利),多元開放等。如果因為自己覺得好危急,敵人殺到埋身,而輕易忘記自己引以自豪的文明、先進和國際化,其實只會重蹈中共「極左」與極權的覆轍,香港亦只會加速淪為劣等文明和劣等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