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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市容弄髒的 原來是政治污水

把市容弄髒的 原來是政治污水

特首梁振英在後政改的民生第一擊,是「全城清潔2015@家是香港」運動,並委派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牽頭掃街執垃圾,搞好公共衞生。應該不會有人說市容不重要,但把它視作重中之重的民生大任,只能慨嘆把市容弄髒的,原來是政治污水。

行政會議成員兼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議員說得對,「民生無小事」,大家絕不應輕視滿街垃圾的挑戰。然而,細嚼周四(9日)立法會答問大會特首與李議員「唱雙簧」般的對話後,腦瓜子條件反射地彈出以下台詞:「精神啲,臨時演員都係演員嚟」。

道德感召難奏效 須軟硬兼施

總結李議員的發言,街道變髒,原因有二:第一是外判的清潔合約以價低者得作準,無法確保服務質素,以致清潔工沒有盡快掃走垃圾,甚至沒有清走廢物,影響市容;其二是市民公德心欠奉,應來一場全民運動,提高衞生意識。至於特首的回應層次好高:「希望市民能夠有公德心,不要隨處拋垃圾。」簡言之,是作出道德良心的呼喚。

我要請特首「精神啲」,因為僅靠一劑道德感召,外加8、9月高官落區做幾場掃街秀,就能藥到病除,我想自己也可勝任行政長官了。想認真清潔香港,不妨重溫上世紀七十年代的垃圾蟲運動。當年香港,以大量湧入的新移民組成,公德心薄弱,把街道里巷當成垃圾桶視作當然;與當下市容相比,那時候的挑戰更大。港督麥理浩履新第二年,便向公務員發出「若政府不能保持香港清潔,政府怎能統治香港?」的重話,接着推出連番軟硬兼施的攻勢。

倡強力執法 貫徹清潔運動

軟招方面,找來蕭芳芳、許冠傑、沈澱霞等名人作道德勸戒,提醒廢物的歸宿,應該是垃圾桶。要說硬招,港督成立垃圾法庭,縮短執法及撿控的時間;所有垃圾蟲的芳名、地址及罰款金額,會公告天下,以收阻嚇作用;當局又創造人扮的垃圾蟲,醜化無公德的市民。別以為老外就不懂民革的一套,民麥理浩親身在中環皇后像廣場主持公審儀式,當眾一把火把垃圾蟲燒死,宣示會跟牠戰鬥到底。

以上許多做法,現在未必適用,但文革式的伎倆,梁特首理應了然於胸,絕對可靈活運用。我想提的重點,其實是要有前人的氣魄決心和堅持,絕非跑龍套的過場心態。只有苦口婆心,缺乏強力執法,運動注定失敗。

作為第一大黨,我覺得民建聯也應「精神啲」,不會以為有效率地清走垃圾就算「成功爭取」,否則只換來清潔工執完又再執的徒勞終局。要嘛就請大聲疾呼,無論本地抑或遊客亂拋垃圾,香港都會一視同仁,強力執法。

重視減廢 立法約束生產者

還有,把清潔香港定性「衞生問題」,格局似乎太細。因為,要求人們乖乖把廢物扔到垃圾桶,不算公德心的全部;如果不同時推動減廢,哪怕通街塞滿垃圾桶,不過是把垃圾從小小的桶,搬到三個大大的、但即將爆滿的垃圾桶——堆填區,忽視香港面臨的廢物管理難關。在減廢上,那些製造即棄膠樽、鋁鉑飲料容器、還有過度包裝的生產者,一直躲得遠遠的,政黨應要求特首在卸任前,卯力做相關生產者責任的前期立法準備。

評論歸評論,眼見當權者提出「只管掃」的治標措施,等同宣示政改無力,民生無能,如同鋸箭療法,以為把垃圾掃走、盡快移離,就可眼不見為乾淨,不藥而癒。實情是,把清潔香港當成迴避社會矛盾的擋箭牌,傷口非但難以愈合,更會發炎,香港,只會更痛。

文章:2015年7月11日 《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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