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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淹沒於不義之城──工廈倖存者的沉默(管租救城之二)

同淹沒於不義之城──工廈倖存者的沉默(管租救城之二)

「就算是身處過渡階段,而短暫容許工作區與住宅區的徹底分割,但至少也要預見第三個區域的出現:關於生命的區域(自由的領域,閑暇的形式──生命的真實)。我們明白總體都市主義沒有界限,是要建立整全的人類環境使到工作與遊憩或羣體與個人的分裂最終會被化解,但在此之前,總體都市主義最低限度是要把能遊戲的地域伸延到所有合意的建築物。」

-Guy Debord

已不止一次在公開場合斷言,條件上,香港已悄悄從創意的高峰(creative peak)走下來了。

當然,一切都要歸咎於「活化工廈」政策。但更準確地說,「活化工廈」也許只是催化劑,沒有它,工廈原生態也不見得能夠保留多久。政策事小,mentality事大,工廠區意義在於強調個人的生產能力:每個人除了消費外還可以是個製作人,製成真實的物件。這個也是工廠工友與藝術家的共通點,透過與物件的溝通,能明白世界,明白人性,只是工廠工作多被嚴重異化,多數藝術家於創作過程中還是可以有足夠的自住性。如今工廈被推倒,單計觀塘,政府目標是把全盛期330多棟工廈,在2030年前拆剩不多於140棟,換來的是酒店、甲級寫字樓。這些都不是生產任何東西的行業,有的只是服務。我們進一步被異化,距離人性的探索,生命的探索,越來越遠。許多年輕人的創意,都發揮在發展財技,搵錢置業之上。

但創意是複雜之事,從來都在資源缺乏的時間同時找到其他可能性,關於創意我還是樂觀的,我倒擔心在工廈棲身的鄰舍,與及擔心為什麼荃灣榮豐工廈劏房居民被封屋,沒有工廈藝術家出來聲援,是否運動開初就已經弄錯了。

差不多六年前,為回應「活化工廈」政策將要帶來的破壞,一班文化藝術工作者走在一起,成立「自然活化合作社」。所謂活化,條件上必定是要在垂死或已死的生態上進行規劃,起死回生,才稱得上「再活化」(revitalize),基本上這個也是朋友們走在一起的本意──讓外界知道我們未死,還活得好端端的,滿有創造力。然後就是一連串的示威活動:到立法回門外設起band房,在哪裡喝茶夾band;民間自發問卷調查,邊了解社區需要邊做連結;做街站收集簽名,支持工廈藝術家。好像就是那時開始,有「工廈藝術家」的稱謂出現,就像英國在車房製作的音樂被喚作Garage Music。

可能「生勾勾被活化大遊行」算是當時的一個奇蹟。五百名「工廈藝術家」遊行到藝術發展局,場面相當墟冚,但也應該墟冚,我們除了工廈,還可以去哪裡?後來出現了像林森的《綠洲》、麥海珊的《在浮城的角落唱首歌》等等獨立電影都有著眼於工廈的有機生態;書籍《我們來自工廈》和《工廈裡的人》亦相繼面世, 一系列的行動與文化產品拆穿了政府的謊言,香港人知道工廈裡面其實生機旺盛,最要活化的,應該是思維。當時與友人草擬的「求生」方案,包括租金管制,以優惠價租借給年輕藝術家,還有在區域允許的使用形式上重新定義。

多次帶學生到觀塘工業區考察,發覺如果把九龍東的發展脈絡抽離,面對著美輪美奐的海濱公園、啟德郵輪碼頭,我們根本無從判斷其好壞。或許傳統教育就把發展與仕紳化搞錯了:發展應該對所有人都有更美好生活的承諾,因此發展是個把生活空間時間延長審視的抽象概念,不是新舊交替就叫發展,許多時保育更符合長遠發展的理念;但仕紳化與發展不同,只是一個把地方升格「升呢」的動作,沒有整體福祉作考慮,基層人士必定成為犧牲品。

香港是個房地產的主題公園,所有行動與消費都受控制。貧富差距全球第一,政府與市場携手策劃滴水不進的壟斷大計劃,只是我們沒有相應的反抗行動,所以表面上香港社會和平理性。在晚期資本主義下看,工廠大廈的優點,就不是「樓底高」,「唔怕嘈」這麼表面的配置。像《在浮城......》裡面林阿P說,他是在工作室住的,就算不工作,住的時候都覺得「好抵」。我也在工廈創作與居住逾十年,曾經待過的高良工業大廈基本上就是一棟直立的村莊:三樓五樓都是邊住邊玩音樂,八樓就是單純的租住,會看見小孩子背著書包回去,也會偶爾看見巴士司機收工回家。三年前忽然就有房屋署與執達吏把八樓住的所有人趕走。當媒體習慣以「非法劏房」的手法,我想說這些不是劏房,是家,政府是在摧毀人的家。我們何不以基本人權去看待住屋與創作?工廈曾經未完全被貴租淹沒,我們在哪裡找回自主性,找到社區倫理,無論是住的,搞創作的,都不是因為貪心,只是不甘心。

曾經爭取工廈權益的時候,總會對年輕藝術家會在工作室居住的實況避而不談,因為害怕涉及違規居住會令議題複雜模糊。這樣好可能令藝術家條件性地孤立自己,原本同樣面對工廈被活化、租金不斷飈升的工友、住客等等錯失聯盟的好機會。雖然2016年活化工廈政策結束,但政策收回並非因著要保留現有生態,只是單純的市場過熱,所有租戶依然毫無保障,工廈亦一棟一棟減少。如今發生荃灣榮豐工廈事件(仍未解決,寶田收容所只能暫住三個月),或許是個重新整理的契機,共同探索我們應有的城市權利,保住租戶應有的尊嚴,反抗不義政府,為基本人權連成一線。

(原文刊於《Art Plus》第4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