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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港大學生會會長的聯合聲明:支持港大學生 捍衛院校自主 爭取校政民主

歷屆港大學生會會長的聯合聲明:支持港大學生 捍衛院校自主 爭取校政民主

歷屆港大學生會會長的聯合聲明
支持港大學生 捍衛院校自主 爭取校政民主

港大校務委員會於7月28日的會議中,繼續以等候未上任的首席副校長為理由,拒絕討論物色委員會報告,推搪委任副校長(學術及人力資源),我們深感失望。自6月30日校委會作出延遲任命的決定後,香港社會各界,包括香港大學的教師、職員、學生以及校友,反響極大。香港大學教師及職員會、香港大學職工會、香港大學硏究生會和香港大學學生會亦在7月16日發表聯合聲明,要求立即處理副校長任命及増加校委會成員的師生比例。

在正當的訴求得不到合理的回應後,學生會在7月28日發起事先預告的升級行動,帶領學生進入校委會會議室,嚴正指責校委會的荒謬決定。遺憾的是校長和十位學院院長前後發表聲明,高調批評學生進入校委會的抗議行動。我們認為這是學生捍衛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的正義行動,容或有未盡完善之處,依然值得社會大眾支持。
 
學生是大學教育的主體,他們應該是大學重要決策的直接參與者,和教職員的代表構成大學管治的最重要組成部分,而不僅僅是被諮詢對象。而今天港大校委會的組成,校內教職員和學生的代表包括校長只有8位,佔全體23位成員的極少數,遠遠偏離了校園自主和民主自治的基本原則,為政權干預學術自由創造了制度上的條件。這次以親政府的校外成員為主的校委會處處阻撓和推延一位可能在政治上偏離政府立場的副校長人選的任命,已經標誌著港大師生的學術自由和思想自由到了極為脆弱的地步。

我們呼籲:

  1. 校委會應避免矛盾繼續惡化,根據既定的任命程序和行事習慣,立即議決副校長物色委員會的建議。
  2. 包括校長和學院校長之內的大學管理層,應與學生站在同一陣線,捍衛港大的獨立自主和師生在大學管治上的主體性。
  3. 社會大眾共同推動制度改革,取消由行政長官兼任校監的安排,及委仼校委會成員的權力,以普選産生的學生及教職員代表取代之。

 
聯署者:

1975年會長麥海華
1983年會長廖振華
1986年會長袁耀清
1988年會長麥東榮
1990年會長邱振明
1991年會長張銳輝
1992年會長方德豪
1995年會長莫佩嫺
1997年會長王振星
1998年會長鄧徐中
1999年會長陳敬慈
2000年會長張韻琪
2003年會長麥嘉晉
2008年會長郭永健
2013年會長鄧日朗
2014年會長梁麗幗

2015年7月30日